招标
石家庄交投大河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石家庄市交投大河集配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田女士0311-80902971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旭洁0311-6905200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石家庄交投大河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石家庄交投大河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交投大河集配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交投大河冷链物流集散中心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大河镇大河路与植物园街交口西南角,分二期实施,一期为沿街配套、交易网点、交易大厅、配套设施、国际农产品展示中心等,二期为沿街配套、交易网点、交易大厅、中央厨房、加工分拣车间、华北食品城、交易综合楼、冷库等,总占地面积1043.45亩(含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地,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
本项目利用石家庄市交投大河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屋顶和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约15.32MWp。分别布置在集散中心建筑物顶部及冷库南立面。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石家庄交投大河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3项目合作期
分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6个月(本项目分期实施,建设期以每期建设项目实际交付之日计算),运营期自整个光伏项目验收合格且并网发电之日起20年。
2.4合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费优惠”的合作方式,所发电量优先供招标人使用并享受优惠电价,余电并入国家电网,所发电量不足以供招标人使用时,不足部分招标人仍使用国家电网的供给。
在不影响集散中心整体形象协调美观、整体建设规划和正常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合作方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设计、设备采购、建设、运维、移交等项目实施。完成本工程内所有土建及安装:如新建屋顶和立面光伏、屋面和立面加固(如需要)、设备安装施工、电力电缆和光缆敷设、调试运行等,同时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建设、环保、消防、供电、安监等要求,并负责办理项目工程建设与运营所需的有关批复(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接入方案批复意见、购售电协议等),确保项目具备建设与运行条件,同时负责办理项目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电网、环保等验收),并负责办理完成其他验收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2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符合本项的资格条件)
3.1.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投资项目或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符合本项的资格条件)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拟自行施工建设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3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需)、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需)、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9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十二楼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交投大河集配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鹿泉区大河镇植物园街200号
电 话:0311-80902971
联系人:田女士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电 话:0311-69052002
联系人:蒋旭洁
邮 箱:rhjtsyb@126.com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石家庄交投大河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石家庄市交投大河集配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交投大河冷链物流集散中心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大河镇大河路与植物园街交口西南角,分二期实施,一期为沿街配套、交易网点、交易大厅、配套设施、国际农产品展示中心等,二期为沿街配套、交易网点、交易大厅、中央厨房、加工分拣车间、华北食品城、交易综合楼、冷库等,总占地面积1043.45亩(含代征道路及代征绿地,具体以实际交付为准)。
本项目利用石家庄市交投大河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屋顶和立面,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约15.32MWp。分别布置在集散中心建筑物顶部及冷库南立面。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石家庄交投大河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3项目合作期
分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6个月(本项目分期实施,建设期以每期建设项目实际交付之日计算),运营期自整个光伏项目验收合格且并网发电之日起20年。
2.4合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费优惠”的合作方式,所发电量优先供招标人使用并享受优惠电价,余电并入国家电网,所发电量不足以供招标人使用时,不足部分招标人仍使用国家电网的供给。
在不影响集散中心整体形象协调美观、整体建设规划和正常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合作方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设计、设备采购、建设、运维、移交等项目实施。完成本工程内所有土建及安装:如新建屋顶和立面光伏、屋面和立面加固(如需要)、设备安装施工、电力电缆和光缆敷设、调试运行等,同时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建设、环保、消防、供电、安监等要求,并负责办理项目工程建设与运营所需的有关批复(包括但不限于电网接入方案批复意见、购售电协议等),确保项目具备建设与运行条件,同时负责办理项目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电网、环保等验收),并负责办理完成其他验收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22年度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符合本项的资格条件)
3.1.3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投资项目或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应符合本项的资格条件)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本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拟自行施工建设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3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需)、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需)、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9日上午09:30时,地点为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十二楼会议室(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交投大河集配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鹿泉区大河镇植物园街200号
电 话:0311-80902971
联系人:田女士
招标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电 话:0311-69052002
联系人:蒋旭洁
邮 箱:rhjtsy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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