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9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2018年“共建共享”新型社区治理试点购买服务经费东门、通政、金洲、溪亭服务类采购项目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乙方泉州市鲤城区致和社工事务所小微企业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2]T[GK]2018044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2018年“共建共享”新型社区治理试点购买服务经费东门、通政、金洲、溪亭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东门社区 1 4 国内 129400 129400 “共建共享”新型社区治理 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合计: 1294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玖仟肆佰元整元(¥1294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6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鲤城区政府民政局

4.3交付条件:根据采购合同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根据工作内容提供相应社会工作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为1次.在项目启动后,社工机构应定期向区、街道、社区书面汇报项目开展情况以及需解决的问题和建议。区、街道、社区有权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提出整改意见。项目实施6个月进行中期评估以及结束期进行末期评估,在社工机构自查合格的基础上,由第三方评估小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评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0 签署项目合同后划拨30%
2 30 中期评估合格后划拨30%
3 40 末期评估合格后划拨4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①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应向采购人提交按中标金额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②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供应的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该质保金在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无息退还。中标人未能按期提供履约保证金,视为自动放弃中标,采购人不与其签订合同。③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现金或保函。

9、合同有效期

2018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19日

10、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中标金额10%的违约金,且违约金应在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2)合同生效期间,未完成合同指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原则上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一致,先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若仲裁未果,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项目的整体技术方案描述泉州市鲤城区致和社工事务所于2013年4月,在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的扶持下,在泉州市海西社工事业发展中心的培育下正式注册成立。我事务所是鲤城区首家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标志着鲤城区社会工作在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揭开了政府依托民办社工机构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新篇章。事务所始终秉承“为政府分忧,为行业服务,为民解困”的服务宗旨,积极践行“助人自助”的专业理念,从事青少年服务、老年人服务、家庭服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企业员工服务等,旨在全区范围内尝试社工专业介入,提高居民福祉,促进社会稳定。(一)项目设立背景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治理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共建共享”新型示范社区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1.社区概况:东门社区范围东至温陵北路,西至菜巷东边巷,南至凤池路,北至东街。东门因地临东门城故名东门社区,居民委员会驻地设在东边巷。本社区人口有4715人,本社区占地面积0.19平方公里。居民委员会驻地设在温陵北路351号乡镇企业局宿舍303、304号。民国时期属南俊、衡文、鲤东、月台等四保。解放后为东门街居委会,合作化时,农户组成东红高级农业社,后合并为促进大队。一九五六年成立东华街居民委员会,公社化时改为东门大队。不久再改为东门街。文革时期更名为东风街。一九八0年恢复东门街。社区现有楼群32幢、别墅43幢及散居户;有施琅故居和释雅山公园,施琅故宅位于鲤城区菜巷东侧通源巷27号(旧农校),地名释雅山,俗称释仔山,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施琅故宅现存建筑为上下侯府部分,大厝一座,二进五开间歇山顶建筑,大门开于东南侧,护厝两边各设一门,内有天井、厢房等。南围墙大门旁开,旧宅系官邸和民居融为一体的砖、石、木构造建筑,颇具特色。现在旧农校界址建为释雅山公园。释雅山公园以植物造景为主,体现传统的季候文化,结合部份人工构筑和园林小品的布局,设计了“松关书画院”、“施琅故居”、“琴台清音”三个游赏景点,重现将军故居面貌。“施琅故居”是整个公园内建筑较为密集的地方,公园依施琅故宅而设,施琅故宅因公园生辉,一座公园将一段重要历史融入市民的生活中;此外还有万正色故宅、圣公宫清朝壁画等古迹。社区2006年度被福建省科协授予科普示范社区;2004年度被泉州市计生委授予1999-2003年度合格社区;被泉州市文明办授予敬老模范社区居委会;2003-2005年度被鲤城区授予社区建设先进单位。下属单位有东门社区综治协会。2.项目概况:东门社区积极响应社会,以新型社区治理试点为契机,坚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政府治理为主导、居民需求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通过实施定发展目标、布局功能化、管理智能化、服务人本化、协作社会化、保障多元化的社区治理机制,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二)需求分析1.社区居民需求分析 (1)居民有娱乐、交际需求社工通过提供娱乐文体平台、社区活动服务等,满足居民参加休闲娱乐的需求,同时促进居民间的互动交流。(2)居民有追求生活品质的需求。社工协助社区打造便捷高效的社区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民政服务、劳动保障、生活服务、综合治理、法制宣传、社区卫生等政府公众服务,满足居民追求生活品质的需求。(3)居民有参与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社区治理建设的需要。社工通过搭建平台、开展服务等形式,为居民提供参与社区各项建设的需求。通过搭建社区民主议事平台,发挥居民主观能动性;通过搭建社区志愿服务平台,发挥居民主人翁意识;通过开展社区文化类活动,为居民搭建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的平台。2.社区层面需求分析(1)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完善社区党建带群建、协商议事,共驻共建、契约共建、双向考核机制。推进社区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党员“承诺、践诺、评诺”工作。(2)发展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围绕济贫救困、家政服务、文体活动、文明劝导、心理疏导、医疗保健、法律服务、美化绿化等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广泛发动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推动驻区企业、机关、学校、医院等成立志愿服务队进社区服务,引导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3)发展“三社联动”服务项目。社工通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预防和解决社区居民个人、家庭问题,促进人际和谐。同时围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通过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和社会工作现代化体制,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加快形成政府与社会之间互联、互动、互补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激发社区活力,调动居民的参与热情,提升社区居民的参与度。(三)项目规划1.介入模式“三社联动”:社区、社工、社会组织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共同打造“共建共享”新型社区2.介入方式(1)介入策略·初期以走访探访为主,了解社区文化及与社区居民建立良好关系;·中期以恒常服务为基础,逐步培育社区组织;·中后期在恒常服务的基础上,逐步深入服务,强化社区组织的作用。(2)介入方法·推广恒常服务为主:暖心探访/走访、社区文化探索、外展宣传等;·开展主题性服务为辅:节假日主题活动、文化性主题活动等;二、项目组织实施计划(一)项目实施周期本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二)具体活动方案总体目标 结合社区实际需求,提升居民的社会参与度,促进居民对于社区的归属感,提升社区品牌建设。服务范畴 服务理念 目标 策略 服务内容 产出青少年服务 发展理论 肯定青少年的自我价值,在与朋辈群体的互动中,探索社区文化,参与社区建设,对社区有一定的归属感。 社区参与朋辈网络个别服务 1、常规服务:青少年长恒服务2、个性化服务:一对一成长计划3、小组工作:兴趣小组;4、社区活动:结合节假日开展社区活动。 ①建档②个案服务③小组工作④社区活动⑤社区社会组织老年人服务 互助理论 社区长者相互帮助,相互鼓励,相互肯定。参与社区建设,让长者自身有一定的成就感,实现自我价值。 1、常规服务:暖心探访、社区故事;2、个性化服务:贴心跟进3、小组工作:互助小组、能力提升小组;4、社区活动:结合节假日开展社区活动。 妇女服务 互助理论 社区妇女相互帮助,相互鼓励,相互肯定。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志愿服务,提升主人翁意识。 1、常规服务:暖心探访;2、个性化服务:贴心跟进3、小组工作:互助小组、能力提升小组;4、社区活动:结合节假日开展社区活动。5、志愿服务:鼓励社区妇女参与社区志愿服务。 社区服务 社会互动 带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参与社区建设。 结合社区需求,开展节日性服务。三、权利义务1、乙方本着诚信为本、服务至上的宗旨,派遣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提供服务,同时需监督、管理及指导员工为甲方和派驻单位提供相关的优质服务。2、乙方接受甲方定期/不定期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在甲方进行的考核评估中,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协议标准或不能通过相关工作考核,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调换;经三次以上调换仍达不到工作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负责员工业务管理、教育、培训,并配合甲方对员工进行日常管理、考核等。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和培训等相关工作予以实际的支持与配合,共同加强对派驻人员的指导和管理。乙方应对派出的人员定期组织继续教育和进行考核评估,以促进员工能力的不断提升。4、乙方在服务期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签定用工劳务合同。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5、甲方与乙方的员工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该员工的工资、福利、奖金、社保、医保、工伤待遇和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一切《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福利全部由乙方承担和履行,甲方不承担任何的费用和责任。第五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甲方支付乙方服务经费壹佰零玖万玖仟元整元(¥129400.00)。2、付款方式:合同期内,所有经费按季度支付,在乙方提交等额发票、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后,甲方支付全额购买服务经费。以上所有费用,一律由甲方通过财政对公账户支付至乙方下列对公账户:单位名称:泉州市鲤城区致和社工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东街支行;账户号码:1408828509008032166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

甲方: 泉州市鲤城区民政局 乙方: 泉州市鲤城区致和社工事务所
住所: 鲤城区庄府巷24号1幢311 住所: 泉州市鲤城区红梅新村内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夏晋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维维
联系方法: 13960400092
联系方法: 1885058928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东街支行
账号: 账号: 1408828509008032166


签订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庄府巷24号鲤城区政府民政局

签订日期: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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