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医药港小镇党群服务中心展厅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3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tcg-cs-2023-108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公司杭州医药港小镇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傅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严工139671860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杭州医药港小镇党群服务中心展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CG-CS-2023-108
项目名称:杭州医药港小镇党群服务中心展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杭州医药港小镇党群服务中心展厅服务项目展览内容完善,展览施工,展项制作、安装,辅助展品制作,展品布置,多媒体软硬件,场景灯光等与布展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5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08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2号开标室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0bW+t/TJk1jSr+nfIs1TQ==&utm=app-announcement-front.6da13629.0.0.4c6ac9a0730d11ee8c73b5929fcaaf0f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成交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10%。具体可登录http://220.191.208.230/login.do办理业务。(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A.适用对象:在浙江“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钱塘区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B.相关信息获取方式:具体合作银行及联系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登陆杭州钱塘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 “公告公示”专栏,可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C.申请方式和步骤:①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需先与钱塘区财政局合作的银行对接,办理相关融资前期手续;②中标后,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联系,告知融资需求;③相关合作银行联系并审核供应商及相关中标信息,办理相关融资事宜;④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录入中标合同信息时,须标注合同为信用融资合同,并选择相应的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录入账号信息;⑤采购人应及时将信用融资合同提交财政局备案。(4)供应商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医药港小镇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福城路501号和达药谷四期6号楼一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傅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58525
质疑联系人:汪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898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永丰路8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186092
质疑联系人:赵工
质疑联系方式:1896800018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钱塘中心5号楼
传 真:0571-89535550
联 系 人:任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3553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杭州医药港小镇党群服务中心展厅服务项目10.26.doc
655.5K
图纸.zip
360.3K
杭州医药港小镇党群服务中心展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CG-CS-2023-108
项目名称:杭州医药港小镇党群服务中心展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杭州医药港小镇党群服务中心展厅服务项目展览内容完善,展览施工,展项制作、安装,辅助展品制作,展品布置,多媒体软硬件,场景灯光等与布展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5日历天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1月08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金沙大道600号东楼6楼2号开标室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0bW+t/TJk1jSr+nfIs1TQ==&utm=app-announcement-front.6da13629.0.0.4c6ac9a0730d11ee8c73b5929fcaaf0f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成交合同申请贷款,利率一般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10%。具体可登录http://220.191.208.230/login.do办理业务。(2)电子交易的说明: 1)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采购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2)响应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本公告约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响应活动;6)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7)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8)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提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备份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10)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关于钱塘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A.适用对象:在浙江“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并取得钱塘区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供应商。B.相关信息获取方式:具体合作银行及联系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登陆杭州钱塘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 “公告公示”专栏,可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C.申请方式和步骤:①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需先与钱塘区财政局合作的银行对接,办理相关融资前期手续;②中标后,供应商应与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及时联系,告知融资需求;③相关合作银行联系并审核供应商及相关中标信息,办理相关融资事宜;④采购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录入中标合同信息时,须标注合同为信用融资合同,并选择相应的信用融资合作银行,录入账号信息;⑤采购人应及时将信用融资合同提交财政局备案。(4)供应商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医药港小镇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福城路501号和达药谷四期6号楼一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傅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58525
质疑联系人:汪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9898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永丰路8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186092
质疑联系人:赵工
质疑联系方式:1896800018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
地 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钱塘中心5号楼
传 真:0571-89535550
联 系 人:任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3553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杭州医药港小镇党群服务中心展厅服务项目10.26.doc
655.5K
图纸.zip
360.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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