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康区][线下]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中等专业学校家具专业实训设备项目(NKHY2022-NK-C025)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khy2022-nk-c025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海帆0797-661667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0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05
公告正文

[2022-08-25]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中等专业学校家具专业实训设备项目(NKHY2022-NK-C025)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家具专业实训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0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2022-NK-C025

项目名称:家具专业实训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 元

最高限价:665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康采招2022F000663534 家具专业实训设备 1 7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于15日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所投货物应是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6日 至 2022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2年09月0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4室(开启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五、开启:

2022年09月0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4室(开启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上传: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2、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启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3、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 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6、付款方法: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97%,余款3%一年后对应日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7、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即:当成交金额≤50万时,按0.75万元收取;当50万<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 8、因系统推送原因导致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9、疫情防控: 9.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外地供应商代表请提前根据赣州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相关准备,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9.2供应商代表扫描“ 赣通码”或“赣州市电子通行证审验码”,获取个人手机信息,二维码为绿色的方可进入交易场所;非绿色的请在大楼外等候,授权采购代理机构传递项目开标所需原件、其他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南康区龙岭镇

联系方式:0797-6565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5号楼第七层(九江银行七楼)

联系方式:0797-6616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海帆

电话:0797-661667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