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安市前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广安市前锋区城市道路改造工程—前锋区尚宇广场前红路片区海绵式停车场综合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金额
76.0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安市前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广安市前锋区城市道路改造工程—前锋区
尚宇广场前红路片区海绵式停车场综合改造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由我单位负责实施的广安市前锋区城市道路改造工程—前锋区尚宇广场前红路片区海绵式停车场综合改造项目现就该项目所需一家代理机构组织公开竞选活动,我单位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次公开竞选活动,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选的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业主:广安市前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项目名称:广安市前锋区城市道路改造工程—前锋区尚宇广场前红路片区海绵式停车场综合改造项目
3.项目简介:本工程为人行道改造停车场项目,包含停车位56个、停车场黑化1887.52㎡、级配碎石基础1887.52㎡、人行道砖拆除2136.77㎡及相关附属设施,周边绿化配套。
4.项目概算:预算金额约 76.06万元
5.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尚宇广场前红路片区
6.建设工期:2个月
7.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代理费由该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8.代理内容:对本项目的施工等招标工作进行代理(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8.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依法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2)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
(3)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4)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5)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6)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8)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9) 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0) 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11)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2)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3)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资格要求
1、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在中国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并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2、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任何因提供服务质量问题而涉及的诉讼、仲裁情况,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4、具有优良的工程招标服务业绩和招标服务经验,有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5、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申请文件内容要求(请注明详细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并密封)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资质证书的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3、招标代理服务有关承诺;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信用查询结果为准);
5、公司专职从业人员(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的专职人员数量为准);
6、独立办公场所证明(购房合同、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复印件,有独立开标室、评标室、录音录像设备的提供相关照片及办公场地周边条件照片);
7、申请人认为需要其他提交的材料。
五、申请书相关要求
(一)制作。统一用汉语编制、A4幅面纸印制,采用非活页方式胶装成册后密封,并在封面处标注本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递交。于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3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3个工作日)将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到前锋区北城中央大街13楼报名并提交申请书,本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六、供应商邀请方式及时间
发布公告的媒介: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4日10时00分截止。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2023年8月4日10时00分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确定采购代理机构后,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各项工作,否则我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九、选择中选人原则
综合评分。广安市前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相关人员将按照综合评分给符合要求的参与单位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则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中选单位。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则直接确定为中选人。
十、联系方式:
广安市前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李松 联系电话: 0826-6971812 移动电话:15700312739
地址:广安市前锋区北城中央大街13楼。
附件:选取代理机构综合评分打分表
广安市前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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