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厂区公共设施(电动工业大门、路灯等维保)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2/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厂区公共设施(电动工业大门、路灯等维保)采购公告
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上海能源拓特机械制造厂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3021792
二、询价书名称:厂区公共设施(电动工业大门、路灯等维保)
三、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四、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02月09日 10:00: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2日 10: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3年02月12日 10: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张美萍
联系电话:13585489354
采购单位:上海能源拓特机械制造厂
2023年02月09日 09:07:16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税率 | 交货日期 |
---|---|---|---|---|---|
610302101771 | 厂区公共设施(电动工业大门、路灯等维修)|大屯拓特厂厂区公共设施(电动工业大门、路灯等维修)项目 | 项 | 1.0 | 13.0 | 2023-03-10 00:00:00.0 |
公开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TTCSB2023-03
修理项目:厂区公共设施(电动工业大门、路灯等维保)
采购人: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第一部分公开询价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决定采用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厂区公共设施(电动工业大门、路灯等维保)项目,我们诚恳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询价项目编号:TTCSB2023-03
二、公开询价项目:厂区公共设施(电动工业大门、路灯等维保)
三、公开询价网址:https://ego.chinacoal.com
四、响应人请在“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ego.chinacoal.com上报名报价。响应人须制作正式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附件中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为PDF或Word格式,文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须做成一个正式的投标文件上传,不得以单个图片格式单独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文件。未按要求做电子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沛县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生产服务中心
询价事宜联系:王晔电话:0516-87262424传真:051687276061
第二部分响应人须知
一、总则
1、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修理、维保服务项目的公开询价。
2、响应人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有效的合法生产经营资质,为一般纳税人,有电动工业大门及路灯等相关修理资质,修理厂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人民币。响应人在报价时需上传有效的询价响应文件、相关资质文件及相关要求。
3、在询价过程中发现响应人相互串通、联合哄抬报价、违反询价纪律等行为,经查实后,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询价资格及以后我厂服务采购业务的参与资格。
4、响应人所提供的产品加工服务应能满足本公开询价文件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的相应要求。
5、响应人对本文件核阅后,如对某些条款有异议,可在公开询价响应文件中予以说明;如未作说明,视作全部接受,一旦成交即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
6、请仔细阅读电子报价单附件里的公开询价文件,严格按照公开询价文件要求上传响应文件,询价文件中包含附件5(供应商廉洁承诺书)、附件6(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内容,请仔细阅读并由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且不得擅自更改其内容,一经签署则视为响应和同意我方所发出的文件内容。(未提供响应文件及未签署附件5及附件6内容的视为不响应我方文件内容和不满足报价要求,该项目报价视为无效。)
7、本公开询价文件的解释权属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二、公开询价文件
1、公开询价文件组成:(1)公开询价公告;(2)响应人须知;(3)技术要求;(4)主要合同条款;(5)附件。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公开询价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响应人未按公开询价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对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那么响应人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
3、公开询价范围:厂区公共设施(电动工业大门、路灯等维保),详见技术要求。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响应函
2、公开询价产品的报价单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价扫描件
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及详细技术资料、修理方案和其他有关文件和相关资料,近期镗床修理业绩证明。
5、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商务、技术偏离表
四、报价要求
1、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2、报价为设备维保总价格(含税:13%增值税)
3、响应人所报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特殊情况约定按合同条款执行。
4、最终报价必须与询价文件中的要求一致。响应文件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未提供响应文件(参照第三条响应文件的内容)的视为不满足报价要求。
五、评审
1、询价小组成员由营算、设备使用单位、生产服务中心等方面的人员组成。询价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审和比较,直到评审结束,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意见等,均不向响应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询价小组对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对超出经营范围、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证件是否真实,技术或服务是否满足公开询价文件要求等未实质上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响应人提供虚假证件或技术文件及服务不能满足公开询价文件要求的将被取消其资格。
3、询价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对实质上响应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对响应文件提出的产品质量、企业信誉、价格、付款方式、服务、交货情况等内容逐项进行综合评估。
4、询价小组综合各评审成员评估情况,向采购人提交评议报告,提出成交候选人推荐名单。
六、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的推荐情况确定成交人,拓特厂营算科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人,告知其已被接受,并向其发放成交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
确定为成交人的响应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凭成交通知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前承揽方应到我厂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详细的修理方案。)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第三部分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电动工业大门及路灯维保
数量:全厂电动工业门(共38台,包括车库、办公楼、西大门)以及东西厂门电动抬杆;厂内照明用路灯93套;车间内照明系统灯具518套。
维保期限:自双方签订本次维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次年同期,
共12个月。
维保内容及要求
(一)电动工业大门维保
每月对所有电动工业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维护,确保电动工业门控制系统、提升机构运行正常,防坠装置安全可靠。
电动工业门突发故障时,维保方自接到通知起4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车间安全需要求。单台电动工业门修理不得超过2周。每超过一天扣除合同金额的5‰,如有特殊因素导致修理延期,维保方应提前向设备管理部门提交情况说明,认可后免除该次延期扣款。
门轨道加固、整形,需要改位置的要拆除重装,确保防坠保护装置与轨道在用一直线上。两侧轨道不能有变形开裂、倾斜,支腿固定要牢固,活动导滑轮不得有松动、脱轨现象。
驱动装置转动灵活,各部润滑良好,传动轴、平衡扭簧及连接部位不得有松动或缺陷;中心铰链不得有松动脱落。
钢丝绳不能有严重锈蚀、扭结、死角、硬弯、塑性变形等缺陷,外层钢丝绳单股磨损量不能超过20%。钢丝绳末端锁紧装置不能有松动和刃口锋利。
卷线盘与轴之间键用螺丝固定,修复后不能再有串动或脱落。所有连接驱动键、定位销不得有串动晃动,固定螺栓、铆钉不得有松动。
防坠装置可靠,做到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
变形的门整形或部分更换;大门在运行时要平稳,不得有抖动异常声响。
所有更换的门板、电机、电器控制箱等零部件费用全部由维保方负责承担。
本年度维保包括更新车间两扇无法再修复的大门(矿机车间北跨东门约5m*6m,铆焊车间南跨东门约5.8m*5.7m),结构、型式与去年更新的大门一致。
东西大门自动抬杆维保,确保抬杆及车牌号自动识别系统正常。
(二)路灯照明维保
1.路灯明细
序号 | 路灯名称 | 灯杆数量(杆) | 灯具数量(套) | 控制方式 | 亮灯率 |
1 | 蓝柱子小路灯 | 45 | 55 | 自动 | 80% |
2 | 大探照灯 | 0 | 10 | 自动 | 100% |
3 | 海洋王灯 | 0 | 14 | 手动 | 100% |
4 | 高杆灯 | 3 | 14 | 自动 | 80% |
维保期间确保各类型路灯满足相应亮灯率,维保期内每季度由双方人员对所有维保的路灯进行亮灯检查,检查汇总的平均亮灯率即为要求的亮灯率,若未满足亮灯率要求则扣除维保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灯具保持整洁、安装稳固、部件完整、连接可靠、运行安全。配电箱应安装稳固,箱体内外清洁、无杂物、标识清晰、齐全,出入箱体导线连接良好,箱内电器工作正常,箱体无破损、接地可靠。
常规线路故障3天内修复。对重大节日、危及人身、交通安全等特殊情况的路灯故障,一经发现,立即组织处理,尽快修复。
维保修理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均由维保方承担。
6、更换10盏蓝柱子小路灯。
车间内照明系统维保
1、厂房内灯具明细
序号使用部门小计(单位/盏)1制造中心1942电修车间483生产供应204支架车间925矿机车间846铸工车间747支架行车6合计518序号使用部门小计(单位/盏)1制造中心1942电修车间483生产供应204支架车间925矿机车间846铸工车间747支架行车6合计518
2、维保期间确保各类型灯具满足亮灯率在90%以上,维保期内每季度由双方人员对所有维保的灯具进行亮灯检查,检查汇总的平均亮灯率即为要求的亮灯率,若未满足亮灯率要求则扣除维保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3、灯具保持整洁、安装稳固、部件完整、连接可靠、运行安全。配电箱应安装稳固,箱体内外清洁、无杂物、标识清晰、齐全,出入箱体导线连接良好,箱内电器工作正常,箱体无破损、接地可靠。
4、维保方接到报修电话12小时内到现场修理,常规灯具线路故障3天内修复。
5、维保修理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均由承揽方承担。
6、维保期内,更新50盏100w以上的LED工业照明灯.
(四)工业大门、路灯以及车间照明系统年度服务要求
1、接到用户维修、维护通知,首先到生产服务中心领取《维修服务记录单》,修理完成后填写完整,交负责该项目维修的业务人员签字存档。不按此要求的每次扣罚金200元,每月底汇总交厂预算科,维保期满在合同款中扣除。
2、维保期内所有更换的大门、灯具及各类配件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发生故障,维保单位人员自接到通知起4小时(徐州以外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一条承揽项目、数量、报酬及交付期限
项目名称及内容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报酬 | 交付期限及地点 | |
项目名称及内容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 金额 | 交付期限及地点 |
202 年 月 日前按订单要求时间交货至拓特厂。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整 (含运费及13%税金) |
第二条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标准及厂区公共设施(电动工业大门、路灯等维保)技术要求。
第三条承揽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日起12个月(维保期内所更换的成品及配件)。
第四条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无。
第五条承揽人使用的材料由/人提供,材料的检验方法:/。
第六条定作人不允许承揽项目中的主要工作由第三方来完成。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和期限:货到按国家有关标准、图纸、工艺及技术要求检验。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经检验合格后,开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根据资金情况承兑付款。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承揽人交付的定作物达不到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或承揽人不能有效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的,承揽人不可以留置工作成果。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承揽人未按合同约定或定作人通知的时间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承揽人应从约定或通知维修、保养完工日的次日起,每日按合同标的额的5‰向定作人支付违约金,低于500元时,每日按500元支付违约金。
2.因定作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揽人不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质量安全责任
1、因材料、配件或维修质量问题造成定作人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的,承揽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同时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2、以上经济损失及第十二条约定的违约金,定作人有权直接从任意一笔应付维修款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由承揽方另行支付。上述权利不影响定作人根据本合同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定作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定作人四份,承揽人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附件1
公开询价响应函
致: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根据贵方对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开展公开性询价的邀请,我方代表(职务、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提交下述文件:
1、响应文件(附在电子报价单一并提交)
2、报价单(以提交的最终电子报价为准)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公开询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响应贵方询价文件中的内容。
与本次公开询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响应人名称(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
(响应人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全权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公开询价(公开询价项目编号:),全权处理公开询价和由此而产生的合同签订及合同执行等商务活动相关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说明。
法定代表签字盖章:
响应人全称(公章):
地址: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真:
电话:
邮政编码:
附件3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文件商务条款 | 报价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响应人提报的响应文件中与询价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响应人接受询价文件的要求。
附件4
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文件条目号 | 文件技术条款 | 报价技术条款 | 说明 |
注:响应人提报的响应文件中与询价文件的技术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技术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响应人接受询价文件的要求。
附件5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
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承诺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附件6
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
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
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
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8.其它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
1.情节轻微的,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
2.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扣罚乙方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3.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
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合同履约期一致。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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