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突发事件政府应急救助保险服务项目成交公告(SCGZ政采磋(2021)12-06号 )
金额
7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2万元
招标联系人余劲松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华0816-2351166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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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5107252021000244
二、项目名称
?突发事件政府应急救助保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南河路3号;
?中标(成交)金额 720000.00;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一、名称:突发事件政府应急救助保险服务项目。二、服务范围:突发事件政府应急救助保险服务。三、服务要求:(一)投保对象和受益对象1、投保人/被保险人:梓潼县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某部门)。2、受益对象:(1)针对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所产生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赔付,受益对象为在梓潼县辖区内活动的自然人或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波及的自然人,包括在梓潼县辖区内的非梓潼籍人。在梓潼县域外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所产生的死亡伤残、医疗费用的梓潼籍人不在受益范围内。(2)针对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所产生的应急处置费用:如救灾安置费用、紧急救援费用、善后处置费用等赔付,受益对象为梓潼县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某部门)。3、保险期限:一年。(二)保费标准和投保数量:保费标准为2元/人/年,投保人数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年度户籍人口为基数(2020年末县属户籍人口数为38万人)。(三)保险责任:1、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在保险期间内,梓潼县辖区内活动的自然人因自然灾害(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热带风暴)、海啸、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冰雹灾害)事故或在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行为导致人员受伤或身故,在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保险人负责理赔。2、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见义勇为救助: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梓潼县辖区内因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行为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见义勇为是指行为人非因法定职责或约定救助义务,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合法行为。 火灾爆炸救助: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拥挤踩踏救助:在保险期间内,居民在梓潼县辖区内参加群众性活动中因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在梓潼县辖区内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产生的救援与善后处置费用,保险公司负责理赔。救灾安置费用:救灾安置费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为紧急疏散、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政府为受灾人员提供的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安抚支出。紧急救援费用:紧急救援费用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为减少事故损失或为抢险救援而采购或征用救援物资、人员、场所所支出的费用,包括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劳务费和被征用设施、场所的补偿费、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治等费用。善后处置费用: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为确定事故责任、损失金额、进行善后等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包括聘请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第三方专家发生的费用。(四)保障内容:在保险期间内累计理赔金额为1000万元。1、突发自然灾害事件理赔金额:单次事故发生时最高理赔金额为100万元。单次事故发生时人员直接死亡的,最高赔偿10万元/人;经治疗后死亡的,医疗费加死亡赔偿金最高赔偿10万元/人,其中医疗费最高赔偿1万元/人;经治疗后残疾的,医疗费加伤残赔偿金最高赔偿10万元/人,其中医疗费最高赔1万元/人;经治疗后未死亡、残疾的,最高赔偿1万元/人医疗费。2、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理赔金额:单次事故发生时最高理赔金额为100万元。单次事故发生时人员直接死亡的,最高赔偿10万元/人;经治疗后死亡的,医疗费加死亡赔偿金最高赔10万元/人,其中医疗费最高赔偿1万元/人;经治疗后残疾的,医疗费加伤残赔偿金最高赔偿10万元/人,其中医疗费最高赔1万元/人;经治疗后未死亡、残疾的,最高赔偿1万元/人医疗费。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理赔金额:在保险期间内的突发事件处置费用,累计最高理赔金额20万元。四、服务时间:一年。五、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曾雯、贺艳、王英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按照5000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0800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为缓解供应商融资难的问题,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 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 2、同级财政投诉渠道:梓潼县财政局;地址:梓潼县聚源首座行政审批局1楼政务大厅;联系人:傅万林;联系电话:0816-8212660。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梓潼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 绵阳市梓潼县城北集中办公区2号楼1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劲松;联系电话:15982952731,0816-8212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国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绵阳市科创园区科技路5号(愿望集团2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华;联系电话:0816-2351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炎飞
?电话: 0816-235116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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