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新建2500t/h半移动联合破碎筛分装车系统EPC建设+运营总承包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新建2500t/h半移动联合破碎筛分装车系统EPC建设+运营总承包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新建2500t/h半移动联合破碎筛分装车系统EPC建设+运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新建2500t/h半移动联合破碎筛分装车系统EPC建设+运营总承包项目
二、招标编号: GHNY-2023-021
三、招标项目情况:
新建2500t/h半移动联合破碎筛分装车系统是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白石湖煤矿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随着国内煤炭行情需求不断抬升,市场价格也稳中有升,煤炭市场供求旺盛。白石湖煤矿原有设备老化严重,生产设备及工艺现已无法满足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的煤炭生产及销售需求。为进一步迎合国家能源保障能力,实现我国能源“增产保供稳价”的需要;保障煤矿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设备的实用性,提高企业的生产销售能力及市场竞争能力,而必须实施该系统的建设。该工程拟采用EPC建设+运营总承包的方式实施。
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新建2500t/h半移动联合破碎筛分系统所有的土建、钢结构、缓冲卸料仓、重型板式给料机、破碎设备、皮带机输送设备(含综合保护装置)、配煤给料机、筛分设备、储煤装车仓、电子汽车衡、供配电系统设备(包括电源接入)、控制设备、集中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缆、桥架管廊、安装辅材、降尘系统、配电控制室、防雷接地、场平道路、配套功能设施及安全设施(安全、环保、节能、安全标志、检修等)整体系统的设计、供货、运输、卸货、保管、安装调试、试验和联动调试运行等项目EPC建设总承包+运营的交钥匙工程(招标方只提供一台35KV箱式变电站设备,投标方负责维修及安装调试(含电源接入接出)等)。
建设内容规模:新建2500t/h半移动联合破碎筛分装车系统EPC建设+运营总承包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所有卸料缓冲仓及装车仓、板式给料机、一二级破碎机、皮带机、给料机、振动筛、汽车电子衡和供配电设备的供货安装,以及整体系统的设计、试验、调试、集中控制及辅助设备材料等的全部内容(包括检修和安全设施等),系统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2500t/h。
产品粒度:针对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白石湖煤矿煤质特点特征,以及市场对产品需求,系统加工产品为沫煤粒度0-10mm;块煤粒度10-100mm(预留0-10mm上仓装车)。
项目实施模式:投标方根据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新建2500t/h半移动联合破碎筛分装车系统EPC建设+运营总承包项目的实际需求、工艺要求、产品要求、生产能力要求、安全环保要求进行整体设计,设计文件通过招标方审查后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通过各项验收后承包运营。该项目拟采用系统的整体设计、设备供货、土建及钢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运营EPC总承包模式,投标方投资建设并运营(按吨产量/元收取投资及运营费用),暂定合作5年(或生产5000万吨)无偿将该系统移交给招标方。
建设地点: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东区地面生产系统汽车快装附近
项目建设周期:2023年3月1日开工,中标通知书发下之日起120天完成项目建设并具备投入运行条件,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提供该系统全套设计方案图纸(土建施工图、设备安装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电气原理图等)。
服务周期:五年(或生产5000万吨),服务期满后,本招标项目投入的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并按时无条件向招标人移交。
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技术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工商、税务注册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近三年来没有因招投标违规、违法,没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有未消除的不良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联合体内各单位必须分别完成广汇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
(5)联合体单位采购平台授权人需携带相关证书及业绩至开标现场参与投标。
7、本项目需要进行现场踏勘。
投标人一般资质要求
1、经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三年来没有因招投标违规、违法,没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有未消除的不良记录。
5、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身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除标书内体现外需单独提交),如若分公司来投标,需有总公司给予分公司的授权。
投标人专业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设备制造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破碎设备、振动设备、输送设备或矿山机械、煤矿设备制造及销售等;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设计单位具备煤炭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投标方产品须具有国家有关行业机构颁发的所投标设备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相关生产资质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60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元。
六、报名、购买投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账户转账购买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2、购买时间:2023年2月15日-2023年3月1日18:00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并将汇款凭证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确认购买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告知商务联系人,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3、澄清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日 18:00前(北京时间)
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 12:00前(北京时间)
七、现场统一踏勘时间2023年3月1日10:00,集结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1)投标人也可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160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00644973
行号:10488100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400000元)
开户名: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火车站支行
账号:30286101040004666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4日(北京时间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年3月4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商务联系人:李 瑶 电话:0991-2322102
项目技术联系人:晁宝民:13999035832,
韩小兵:15199560683
退投标保证金联系人:王志明 电话:18299366655
十二、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991-236501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见右侧二维码。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新建2500t/h半移动联合破碎筛分装车系统EPC建设+运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邀请)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新建2500t/h半移动联合破碎筛分装车系统EPC建设+运营总承包项目
二、招标编号: GHNY-2023-021
三、招标项目情况:
新建2500t/h半移动联合破碎筛分装车系统是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白石湖煤矿2023年重点建设项目,随着国内煤炭行情需求不断抬升,市场价格也稳中有升,煤炭市场供求旺盛。白石湖煤矿原有设备老化严重,生产设备及工艺现已无法满足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的煤炭生产及销售需求。为进一步迎合国家能源保障能力,实现我国能源“增产保供稳价”的需要;保障煤矿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设备的实用性,提高企业的生产销售能力及市场竞争能力,而必须实施该系统的建设。该工程拟采用EPC建设+运营总承包的方式实施。
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新建2500t/h半移动联合破碎筛分系统所有的土建、钢结构、缓冲卸料仓、重型板式给料机、破碎设备、皮带机输送设备(含综合保护装置)、配煤给料机、筛分设备、储煤装车仓、电子汽车衡、供配电系统设备(包括电源接入)、控制设备、集中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缆、桥架管廊、安装辅材、降尘系统、配电控制室、防雷接地、场平道路、配套功能设施及安全设施(安全、环保、节能、安全标志、检修等)整体系统的设计、供货、运输、卸货、保管、安装调试、试验和联动调试运行等项目EPC建设总承包+运营的交钥匙工程(招标方只提供一台35KV箱式变电站设备,投标方负责维修及安装调试(含电源接入接出)等)。
建设内容规模:新建2500t/h半移动联合破碎筛分装车系统EPC建设+运营总承包项目所涉及的所有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所有卸料缓冲仓及装车仓、板式给料机、一二级破碎机、皮带机、给料机、振动筛、汽车电子衡和供配电设备的供货安装,以及整体系统的设计、试验、调试、集中控制及辅助设备材料等的全部内容(包括检修和安全设施等),系统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2500t/h。
产品粒度:针对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白石湖煤矿煤质特点特征,以及市场对产品需求,系统加工产品为沫煤粒度0-10mm;块煤粒度10-100mm(预留0-10mm上仓装车)。
项目实施模式:投标方根据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新建2500t/h半移动联合破碎筛分装车系统EPC建设+运营总承包项目的实际需求、工艺要求、产品要求、生产能力要求、安全环保要求进行整体设计,设计文件通过招标方审查后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通过各项验收后承包运营。该项目拟采用系统的整体设计、设备供货、土建及钢结构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及运营EPC总承包模式,投标方投资建设并运营(按吨产量/元收取投资及运营费用),暂定合作5年(或生产5000万吨)无偿将该系统移交给招标方。
建设地点: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东区地面生产系统汽车快装附近
项目建设周期:2023年3月1日开工,中标通知书发下之日起120天完成项目建设并具备投入运行条件,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提供该系统全套设计方案图纸(土建施工图、设备安装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电气原理图等)。
服务周期:五年(或生产5000万吨),服务期满后,本招标项目投入的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并按时无条件向招标人移交。
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及技术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工商、税务注册满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近三年来没有因招投标违规、违法,没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有未消除的不良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联合体内各单位必须分别完成广汇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
(5)联合体单位采购平台授权人需携带相关证书及业绩至开标现场参与投标。
7、本项目需要进行现场踏勘。
投标人一般资质要求
1、经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
3、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三年来没有因招投标违规、违法,没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有未消除的不良记录。
5、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身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除标书内体现外需单独提交),如若分公司来投标,需有总公司给予分公司的授权。
投标人专业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设备制造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破碎设备、振动设备、输送设备或矿山机械、煤矿设备制造及销售等;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设计单位具备煤炭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投标方产品须具有国家有关行业机构颁发的所投标设备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及相关生产资质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60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元。
六、报名、购买投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账户转账购买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2、购买时间:2023年2月15日-2023年3月1日18:00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号,并将汇款凭证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确认购买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告知商务联系人,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3、澄清截止时间: 2023年3月2日 18:00前(北京时间)
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3月3日 12:00前(北京时间)
七、现场统一踏勘时间2023年3月1日10:00,集结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1)投标人也可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160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00644973
行号:10488100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400000元)
开户名: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火车站支行
账号:30286101040004666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4日(北京时间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年3月4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镇伊吾广汇矿业有限公司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项目商务联系人:李 瑶 电话:0991-2322102
项目技术联系人:晁宝民:13999035832,
韩小兵:15199560683
退投标保证金联系人:王志明 电话:18299366655
十二、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991-236501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见右侧二维码。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