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信息采集服务的比选公告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参选企业:
因工作需要,拟采购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信息采集服务。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参加评选,比选要求如下:
一、参选公司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选时提供);
4. 参选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级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四川省以外的乙级资质企业必须取得四川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文件。
(二)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承诺函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上述资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并胶装成册;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视为资格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二、项目预算
预算16万元,最高限价16万元。(经费包括:人员、设备等数字化信息采集服务工作所有费用)
采购清单
注:采购数量为参考数,以最终实际完成数量为准并结算,但不超过预算总价。
各供应商请报每本单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
三、技术要求
(一)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33870-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等标准和要求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采集工作。工作的基本原则如下:
1.真实性。应确保档案数字化后的内容与纸质档案在内容上一致。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中档案信息不被更改。原始图像应保留原纸张颜色、污损情况和文字修改痕迹等原始信息。
2.完整性。应确保数字化前后纸质档案一致,档案数字图像数量与纸质档案数量相符。
3.可用性。应确保数字档案可被查找、检索、呈现等,满足相关业务的要求。确保数字档案的连续性,维护其可跟踪、可回溯、可关联、可被发现和可被再用,数据链不出现断裂。
4.安全性。应建立身份认证体系、加密存储体系及数据流传输方式等安全保密管理机制,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数字化过程应完整记录、可查询、可追溯。档案图像数据应得到有效保护,不被非法利用、更改或销毁。档案原件不受损毁。
(二)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基本环节包括:人员建库、目录建库、档案扫描、原始图像处理、优化图像处理、数据存储、数据验收、数据交换、数据备份、安全管理等。制作干部数字档案之前,须对每份材料进行页码核定,编页码的范围包括档案中所有文字、表格等内容的材料。制作时应注意保护好档案。
(三)档案数字化标准:
1.人员建库。按照GB/T33870-2017的“5.人员建库”规定执行。个人信息记录至少由6个信息项组成,其他信息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该信息集内容单独建立。干部数字档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规定分十大类,其中,第四类和第九类须进行二级分类。
2.目录建库。按照GB/T33870-2017的“6.目录建库”规定执行。档案目录数据格式为 Excel,须与图像数据标识一一对应。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成时间、页数等栏目为必填项。如纸质档案中有附件、破损及复制件等需要说明的问题,须在相应目录的备注项中注明。
3.档案扫描。按照GB/T33870-2017的“7.档案扫描”规定执行。扫描仪应符合GB/T 18788的规定,亮度和对比度为中值,无偏移;扫描色彩模式应釆用真彩色24位RGB,分辨率应釆用300dpi。
4.原始图像和优化图像处理。按照GB/T33870-2017的“8.图像处理”规定执行。档案原始图像数据须与纸质档案完全对应,除图像纠偏、裁边外不做任何修饰性图像处理。档案高清图像数据须与原始图像数据在图像方向、分辨率、页数上完全一致。对图像中出现的影响提供利用和图像美观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等需要进行处理的,须进行去污处理,字迹不清的须进行清晰化处理。
5.档案数据存储。按照GB/T33870-2017的“9.数据存储”规定执行。图像数据应釆用JPEG格式存储。原始图像数据存储时,应进行图像数据压缩,压缩率≥80%。优化图像数据不进行压缩。
6.档案数据备份。按照GB/T33870-2017的“12.数据备份”规定执行。应釆用在线、离线相结合的方式备份已验收合格的人员基本信息、干部人事档案目录信息、原始图像数据、优化图像数据等数据。
7.未尽事宜的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四)保密要求。
1.中选公司安排负责我中心人事档案数字化采集工作的至少3名技术人员,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涉密人员资格证书或近期涉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2.中选公司应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信息采集服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中选公司应在项目参与人员进该入项目前,对其进行政治和保密审查;开展保密教育,组织认真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规定》《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规定;与我中心签订《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信息采集服务工作保密协议》。工作结束后,我中心逐一进行脱密谈话并做好脱密管理,严防擅自泄露或公开档案信息。
3.干部数字档案的保管保密要求等同于纸质档案。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地点:
按照规定,中选供应商应当自中选通知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我中心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选公司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场实施。
实施期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实施地点:四川省疾控中心人事档案室。
(二)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5%,合同签订前需将履约保证金交至我中心指定账户。履约合格的,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付款方式:
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验收合格,采购人接到中选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中选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中选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四)验收要求
1.验收过程:中选公司先完成20份档案数字化为样品提交中心审验,经审验合格确认后,中选公司即按此20卷标准对剩余档案进行数字化工作。
最终,我中心以随机抽验的方式审验已完成所有档案资料,抽验比例不低于总份数的20%。抽验发现,档案整理及数字化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抽验标记为“不合格”,中选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重新抽验,直至抽验合格率达到100%时,给予“验收通过”,双方签署审验报告。
合格率=抽验合格的档案份数/抽验的档案总份数×100%。
2.验收标准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相关标准开展验收工作。
(1)人员建库验收标准。按照GB/T33870-2017的“5.人员建库”规定执行。人员建库时录入项目应符合人员基本信息集数据格式要求;与其他信息系统共享人员信息的,所引用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号码等信息项也应符合人员建库要求。
(2)目录建库验收标准。按照GB/T33870-2017的“6.目录建库”规定执行。目录建库时录入项目应符合档案目录信息集数据格式要求,类号、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成时间、页数、备注等录入内容项应规范、准确,档案目录应与纸质档案材料名称内容相符,档案目录条数应与纸质档案材料数量相符。
(3)原始图像数据验收标准。原始图像应为真彩色24位、JPEG格式、300 dpi。无扫描产生的白边和黑边;偏斜度≤l°,方向正确;图像页码连续,图像中档案信息与纸质档案一致,图像数量与纸质档案一致,图像的排列顺序与纸质档案一致,图像与目录一一对应。
(4)优化图像数据验收标准。按照GB/T33870-2017的“8.2.2 优化图像质量要求”规定执行。
(5)未尽事宜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3.验收登记。应根据验收标准填写相应的验收登记表,对数字档案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五)质保期
一年,自干部人事档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注:以上所有技术及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并在比选响应文件中应答,未响应或存在负偏离则参选无效。
五、评选标准:
最低评标价法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参选公司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报价(资质材料一份,响应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需加盖鲜章,胶装并密封),于2023年6月27日上午9:00-10:00交至省疾控行政楼510室杨老师处,过时将不再接受资料报送。
资料报送电话:(028)85587232
项目咨询电话:(028)87046206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6月15日
因工作需要,拟采购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信息采集服务。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积极参加评选,比选要求如下:
一、参选公司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选时提供);
4. 参选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级别:乙级及以上;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四川省以外的乙级资质企业必须取得四川省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文件。
(二)投标人须提供如下承诺函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上述资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鲜章并胶装成册;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视为资格不能满足本项目要求)
二、项目预算
预算16万元,最高限价16万元。(经费包括:人员、设备等数字化信息采集服务工作所有费用)
采购清单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1 | 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信息采集服务 | 约700 | 本 | 220 |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
注:采购数量为参考数,以最终实际完成数量为准并结算,但不超过预算总价。
各供应商请报每本单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
三、技术要求
(一)按照《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GB/T33870-2017)、《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等标准和要求开展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采集工作。工作的基本原则如下:
1.真实性。应确保档案数字化后的内容与纸质档案在内容上一致。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中档案信息不被更改。原始图像应保留原纸张颜色、污损情况和文字修改痕迹等原始信息。
2.完整性。应确保数字化前后纸质档案一致,档案数字图像数量与纸质档案数量相符。
3.可用性。应确保数字档案可被查找、检索、呈现等,满足相关业务的要求。确保数字档案的连续性,维护其可跟踪、可回溯、可关联、可被发现和可被再用,数据链不出现断裂。
4.安全性。应建立身份认证体系、加密存储体系及数据流传输方式等安全保密管理机制,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数字化过程应完整记录、可查询、可追溯。档案图像数据应得到有效保护,不被非法利用、更改或销毁。档案原件不受损毁。
(二)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基本环节包括:人员建库、目录建库、档案扫描、原始图像处理、优化图像处理、数据存储、数据验收、数据交换、数据备份、安全管理等。制作干部数字档案之前,须对每份材料进行页码核定,编页码的范围包括档案中所有文字、表格等内容的材料。制作时应注意保护好档案。
(三)档案数字化标准:
1.人员建库。按照GB/T33870-2017的“5.人员建库”规定执行。个人信息记录至少由6个信息项组成,其他信息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该信息集内容单独建立。干部数字档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规定分十大类,其中,第四类和第九类须进行二级分类。
2.目录建库。按照GB/T33870-2017的“6.目录建库”规定执行。档案目录数据格式为 Excel,须与图像数据标识一一对应。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成时间、页数等栏目为必填项。如纸质档案中有附件、破损及复制件等需要说明的问题,须在相应目录的备注项中注明。
3.档案扫描。按照GB/T33870-2017的“7.档案扫描”规定执行。扫描仪应符合GB/T 18788的规定,亮度和对比度为中值,无偏移;扫描色彩模式应釆用真彩色24位RGB,分辨率应釆用300dpi。
4.原始图像和优化图像处理。按照GB/T33870-2017的“8.图像处理”规定执行。档案原始图像数据须与纸质档案完全对应,除图像纠偏、裁边外不做任何修饰性图像处理。档案高清图像数据须与原始图像数据在图像方向、分辨率、页数上完全一致。对图像中出现的影响提供利用和图像美观的杂质,如黑点、黑线、黑框等需要进行处理的,须进行去污处理,字迹不清的须进行清晰化处理。
5.档案数据存储。按照GB/T33870-2017的“9.数据存储”规定执行。图像数据应釆用JPEG格式存储。原始图像数据存储时,应进行图像数据压缩,压缩率≥80%。优化图像数据不进行压缩。
6.档案数据备份。按照GB/T33870-2017的“12.数据备份”规定执行。应釆用在线、离线相结合的方式备份已验收合格的人员基本信息、干部人事档案目录信息、原始图像数据、优化图像数据等数据。
7.未尽事宜的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四)保密要求。
1.中选公司安排负责我中心人事档案数字化采集工作的至少3名技术人员,应具有有效期内的涉密人员资格证书或近期涉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2.中选公司应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信息采集服务工作中的保密工作。中选公司应在项目参与人员进该入项目前,对其进行政治和保密审查;开展保密教育,组织认真学习《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规定》《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规定;与我中心签订《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信息采集服务工作保密协议》。工作结束后,我中心逐一进行脱密谈话并做好脱密管理,严防擅自泄露或公开档案信息。
3.干部数字档案的保管保密要求等同于纸质档案。
四、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地点:
按照规定,中选供应商应当自中选通知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我中心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中选公司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场实施。
实施期间: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
实施地点:四川省疾控中心人事档案室。
(二)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5%,合同签订前需将履约保证金交至我中心指定账户。履约合格的,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付款方式:
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验收合格,采购人接到中选供应商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中选供应商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中选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四)验收要求
1.验收过程:中选公司先完成20份档案数字化为样品提交中心审验,经审验合格确认后,中选公司即按此20卷标准对剩余档案进行数字化工作。
最终,我中心以随机抽验的方式审验已完成所有档案资料,抽验比例不低于总份数的20%。抽验发现,档案整理及数字化不完整、不清晰、有错误等质量问题,抽验标记为“不合格”,中选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重新抽验,直至抽验合格率达到100%时,给予“验收通过”,双方签署审验报告。
合格率=抽验合格的档案份数/抽验的档案总份数×100%。
2.验收标准
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等相关标准开展验收工作。
(1)人员建库验收标准。按照GB/T33870-2017的“5.人员建库”规定执行。人员建库时录入项目应符合人员基本信息集数据格式要求;与其他信息系统共享人员信息的,所引用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号码等信息项也应符合人员建库要求。
(2)目录建库验收标准。按照GB/T33870-2017的“6.目录建库”规定执行。目录建库时录入项目应符合档案目录信息集数据格式要求,类号、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形成时间、页数、备注等录入内容项应规范、准确,档案目录应与纸质档案材料名称内容相符,档案目录条数应与纸质档案材料数量相符。
(3)原始图像数据验收标准。原始图像应为真彩色24位、JPEG格式、300 dpi。无扫描产生的白边和黑边;偏斜度≤l°,方向正确;图像页码连续,图像中档案信息与纸质档案一致,图像数量与纸质档案一致,图像的排列顺序与纸质档案一致,图像与目录一一对应。
(4)优化图像数据验收标准。按照GB/T33870-2017的“8.2.2 优化图像质量要求”规定执行。
(5)未尽事宜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3.验收登记。应根据验收标准填写相应的验收登记表,对数字档案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五)质保期
一年,自干部人事档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注:以上所有技术及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并在比选响应文件中应答,未响应或存在负偏离则参选无效。
五、评选标准:
最低评标价法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参选公司根据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报价(资质材料一份,响应材料一式三份,一正两副;需加盖鲜章,胶装并密封),于2023年6月27日上午9:00-10:00交至省疾控行政楼510室杨老师处,过时将不再接受资料报送。
资料报送电话:(028)85587232
项目咨询电话:(028)87046206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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