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jj-2024-1263860
预算金额33.3万元
招标联系人佘铖恭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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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佛山市轨道交通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编号:DDJJ-2024-1263860
采购计划编号:440601-2024-02734
本项目于2024-09-02 10:21:57发布公告,报价时间为2024-09-06 9:00~16:00。现将本次竞价结果公布如下: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一、报价情况
本次定点竞价项目采用邀请+抽取的竞价方式,一共抽取了6家供应商,其中 ①系统抽取了3家供应商,0家供应商接受了项目邀请,3家供应商拒绝了项目邀请;接受邀请的供应商中有0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0家供应商未提交报价。 ②手动邀请了3家供应商,3家供应商接受了项目邀请,0家供应商拒绝了项目邀请;接受邀请的供应商中有3家供应商提交了报价,0家供应商未提交报价。
经审核,报价有效的供应商为3家,报价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报价(元) 报价时间
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 333,000.00 2024-09-06 14:12:49
广东新健达律师事务所 335,000.00 2024-09-06 12:04:58
北京金诚同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336,000.00 2024-09-06 09:45:33

(先按价格从低到高,再按报价时间从先到后排序)
经审核,0家供应商不能实质性响应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具体如下:
供应商名称 原因
二、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
成交时间:2024-09-06 16:00:00
成交金额:333,000,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叁仟元整。
名称 数量 单位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报价(元)
(一)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及运营专项法律服务 截至目前,我市在建、拟建及已开通运营的轨道交通项目具体如下: ①我市在建或拟建城市轨道交通4个项目:3号线后通段、4号线一期、11号线、2号线二期;②在建或拟建的途经我市的3个国铁项目:广州至湛江铁路(佛山段)、珠肇高铁(江门至珠三角枢纽机场段)、珠肇高铁(高明至肇庆东段);③拟建的途经我市的6个城际项目:广佛城际佛山西至广州南段,广佛环城际佛山西至广州北段、佛山经广州至东莞城际、广州至广州南联络线、广佛江珠城际、肇顺南城际;④市级统筹的轨道交通运营线路。 围绕上述轨道交通项目,按照要求提供如下专项法律服务: 1.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为我市参与“广州都市圈”城际铁路项目建设工作提供有关议事规则、协调机制、工作机制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就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审查相关文件、协议等并出具审查意见。 2.就我市城市轨道交通及途经我市的国铁、城际铁路项目有关投融资模式、建设管理、报批审批、土地综合开发(“铁路项目+土地开发”)等具体事宜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就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审查相关文件、协议等并出具审查意见。 3.对城际轨道项目涉及我市有关项目公司组建、项目公司章程、合作机制等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就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审查相关文件、协议等并出具审查意见等。 4.对我市城市轨道交通、途经我市的国铁、城际项目与外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交通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等)之间的相关协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相互交叉、跨越、占用等情况)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对市级统筹的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涉及我局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法律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6.根据工作需要,参加与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运营及监督管理相关的专题研讨会或者协助处理相关纠纷等,按照我局要求提供上门法律服务。 (二)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1.协助开展预算项目采购合同起草、论证及审查工作,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2.协助对我局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采购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3.协助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和法律审查工作,包括按照要求参加业务研讨会、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针对配套送审材料提出完善建议等。 4.协助对我局已发布文件开展抽查工作,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情况,服务期内提供不少于2期检查报告。 5.协助处理信访投诉,包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与信访投诉人员的沟通协调等。 6.定期搜集国家、省以及其他城市最新出台的涉及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管理、运营服务成本规制、投融资模式、土地综合开发、跨市域轨道交通执法管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政策文件,重点关注其他城市的创新经验和典型案例,汇编成文件并作详细解读,服务期内提供不少于2期汇编解读文件并组织相关研讨会。 7.服务期内提供2次面向全局的法律培训讲座,并应业务科室要求协助开展轨道交通领域的依法行政专题研究及行业治理制度建设(包括单位内部制度建设)。 8.其他涉及我局相关工作的法律咨询服务。 1 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 333,000.00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佘铖恭 83381626
采购单位: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2024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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