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玉山县仙岩镇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金额
80.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玉建发字【2024】第12号
预算金额80.3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136980818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玉山县仙岩镇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发包公告 玉建发字【2024】第12号
发包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发包单位名 称玉山县仙岩镇人民政府
发包工程项 目名称玉山县仙岩镇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工程项目建 设地址玉山县仙岩镇毛家社区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 编号关于玉山县仙岩镇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玉发改审字<2024>109号
建设规模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投资本项目控制价 803026.49元,招标要约价803026.49 元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资格审查方 式资格后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及单位自筹
发包范围及标段划分
发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企业资质类 别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三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类别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二级及以上
安全生产许 可证在有效期内
1、投标人不得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拟派注册建造师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项目,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 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 3、本项目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 效,如经查证属伪造一经查实,报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依法处理。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开摸球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上述活动;
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9点00分
开标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山中心三楼开标室
报名时间本项目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山中心网站进行公告,有意向的企业可在 2024年10月15日8:30分 -2024年10月18日8:30分前,进入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ysggzy.cn)网站中的“限额以下非必须 招标项目入口”端口持原有CA锁线上报名并递交投标文件。
开 标 流 程1、公布所有投标单位名单(包含序号、单位名称、文件递交情况),有不符合的进行标书撤销;2、针对所有有效投标单位(已递交文件投标单位)进行系统随机编号; 3、对已系统随机编号的投标单位,进行系统随机抽取,抽取15名投标单位为备选投标单位; 4、对系统抽取的15家备选投标单位进行(1—15)号系统随机编号; 5、项目业主对15家备选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等审查; 6、将所有审查合格的备选投标单位号码球入机待摇,通过线下摇球的方式,随机抽取1名中标人;7、当报名单位满足3家(含3家)且15家(含15家)以下时,所有报名单位均作为备选企业名单;由项目业 主对备选企业进行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等审查,当报名单位或有效备选投标单位少于3家时,招标失败,招 标人重新招标。 8、本项目执行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标及评标。 9、项目发包全程大厅直播和现场监控。
其他
1、本项目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山中心网站进行公告,投标人可自行进入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若有相关 补充通知会在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操作新点系统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 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3、限额开标大厅系统网址(建议使用IE11浏览器): 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3698081867
建 设 单 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 2024年月日备 案 机 构 意 见(公章) 经办人: 2024年月日
玉山县仙岩镇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发包细则 一、资格审查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或电子证书(加盖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子证书(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本项目委托代理人不做要求,但委托代理人必须 为本企业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投标公司为其缴纳的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电子证书(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及本工程 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连续有效证明材 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年龄65周岁及以下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书及未到 期的劳务合同。。 4、技术负责人【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或电子证书(加盖公章);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 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连续有效证明材料,年龄65周岁及以下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 聘用证书及未到期的劳务合同。 5、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提供岗位证 书或电子证书(加盖公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电子证书(加盖公章),以上人员均 须本工程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 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 记”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拟派人员一览表及报价书等具体范本详见附件1至四,内容格式须一致。 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企业上传到电子投标系统的各类证书、证件及 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必须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要求上传的扫描件未上传的,视为未提供。投标企业上传的有关项目材料必须确 保清晰,若因投标单位上传内容模糊不清导致废标的,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9、本公告中所有要求提供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为江西省政务服务网Web端提供的《江西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提供 二维码可查询加盖公章),外省投标人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带二维码可查询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的投标 文件不得存在不完整、不清晰、查验链接无效的情形。 二、其他说明: 1、合同协议条款将由发包人与中选人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2、中选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选价,中选价即为合同价,任何一方不得违法擅自改变,属允许范围内的价格调整由甲、乙双方 依法按规定在合同协议条款中具体明确。 注: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评标。中标公示期间,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带齐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到业主单位进行比 对。以上审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直接做废标处理,报上级行业监督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发包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3698081867 年月日 附件1: 报价书 (发包单位): 1.根据网上发布的工程的发包公告,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发包公告、发包细则后,响应发包单位的报价。愿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总包干价完成本次发包范围的全部工作。 2.如果我方中选,我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选价同贵方签订施工合同,如果违约,贵方有权中止我方中选并选择其它中 选单位。 3.如果我方中选,我方将按照发包公告、发包细则和中选通知书及本投标文件的内容签订合同,并承诺在工程施工中忠实 履行合同。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拟派本项目主要人员一览表
姓名证号身份证号码
注册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
关 键 岗 位 人 员施工员
质量员
安管员 (C证)
标准员
材料员
机械员
劳务员
资料员
响应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承诺书(业主单位): 根据发包人发出的发包文件,我单位对发包文件要求响应的有关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内容做出以下承诺,并忠实的信 守和履行承诺: 1、我单位拟派工程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姓名)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项目。 2、我单位若中标,投标文件中的注册建造师和八大员按施工要求全部到场,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施工期内不更换。3、在施工过程中,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承诺的人员加强项目的管理。 4、我方保证所有投标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特此承诺! 响应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4: 履约承诺书 (发包单位): 我公司参加年月日的工程发包项目投标,并有幸成为该项目施工拟中选承包人,为确保本项目按照发包要求 顺利实施,现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同时在响应本项目发包活动中无资质挂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 等行为,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人。 2、承诺我方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不发生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人。 3、承诺我方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后,七天内与发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并及时组织施工。严格按照发包文件所承诺的 报价、质量、工期、安全、环保、文明施工、信息化管理等内容组织实施。 4、承诺我方施工现场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严格执行饶建发【2018】30号文《上饶市建筑工程施工 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办法(试行)》同时按照项目管理人员到岗承诺书实施,项目实施后发包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现 场到岗每月不少于20天,服从发包单位刷脸考勤管理。 5、我方接到《中选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或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10%。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相关职能部门做出的取消中选资 格、记录不良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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