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资产评估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2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jj-2023-808217
预算金额22.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小姐390538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3-808217
(三)预算金额:225,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计量单位
1 人员要求:满足本项目工作开展的实际需求,不少于1名专人负责
服务开始时间:自合同签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或累计,或服务费累计支付达到中标价为止
为采购人提供已征收土地、物业、资产评估服务。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工作联系单提供已征收土地、物业、资产评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评估(土地、房屋、商铺、车位等)、清表评估、物业价值评估、资产价值评估等],并出具评估报告书(具体需求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1

商务需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一、商务要求: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同时具有土地估价机构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及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2 3.服务响应要求:中标供应商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委托的服务项目。提交评估报告正式文本时间:中标供应商同意在收到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提供的有限技术基础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无法按时出具报告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原因。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中标供应商均不得泄露与本合同约定项目有关的资料,也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
3 5.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的劳务分包或转包。 6.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如未能通过每年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评估协会评估机构备案的或者评估报告经省级以上(含省级)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抽查评议不合格的,采购人将与中标供应商解除合同不再委托其开展评估工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二、技术要求:1.中标供应商应掌握政策的要求:熟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征收补偿、物业价值、市场地价评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有一定的评估经验,评估过程及结果应该符合当地市场价格水平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标供应商对所出具的评估结果承担法律责任。2.中标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按时按质提供估价报告,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能够与被采购人签署保密协议、廉洁责任合同。
5 3.中标供应商应具备相应的硬件、软件支持,拥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和服务能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评估业务,所有因评估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含差旅费、保险费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自理。
6 三、供应商要求/人员配置要求:提供满足本采购工作具有土地估价、房地产估价及资产评估等相关资质人员,并指派专人与采购人对接委托业务,并保障由相应资质的估价师团队参与采购人委托开展的具体评估工作。如人员发生变更,需书面通知采购人。
7 四、报价及计费要求:1、报总价,请根据项目要求,结合相关计费标准一次性报出总价。中标下浮率按照(1-中标价/采购预算金额*100%)计算。总报价符合采购人报价要求且最低者为中标供应商。(如总报价为13.5万,报价下浮率为1-13.5/22.5=40.00%,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投标下浮率不能大于100%,不能为负数。投标人报价下浮率大于80%的,必须出具详细的成本分析及相关佐证材料,投标人未提供成本分析或者不能合理说明成本偏低原因的,采购人有权视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8 3、供应商须填报下浮率,并确保报价下浮率与(1-总报价/采购预算金额*100%)计算所得相符合。
9 4、计费方式:单宗委托业务参照《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函[2010]142号)等费用指引文件,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办法计算相应评估服务费,计算所得服务费下浮20%后再按中标价相应下浮比例执行。
10 单宗评估服务费=单宗评估按相应费用计取指引计算所得服务费*(1-20%)*(1-中标下浮率)。例:本项目预算金额22.5万元,供应商报价13.5万,则下浮率为40%,若单宗委托业务服务费按费用指引文件初步计算为10000元,则该宗评估服务费为10000*(1-20%)*(1-40%)=4800元。
11 其他需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3-05-30 15:52:48 ~ 2023-06-02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6-05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本项目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已征收土地、物业、资产评估服务。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工作联系单提供已征收土地、物业、资产评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评估(土地、房屋、商铺、车位等)、清表评估、物业价值评估、资产价值评估等],并出具评估报告书。
合同份数:8
争议处理方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购人选择的有3家,随机抽取的有4家。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小姐 39053885
采购单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2023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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