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竞标公告
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州石油分公司委托,现就其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州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竞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竞标。
一、项目编号:GK-LY2024-156号
二、项目概况:
本次竞标内容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州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包括:(1)协助采购人拟定项目采购方案;(2)编制和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3)组织潜在竞标人踏勘现场;(4)接受招标,组织开标、评审,协助采购人定标;(5)履约保证金、合同管理咨询;(6)招投标存档资料及管理台账整理;(7)招投标管理合理化建议;(8)采购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招标内容包括勘察、设计、监理、保安等服务类采购,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配套项目及其他零星工程等招标内容。招标代理服务期限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年预计68个项目,其中:
货物类(30万及以上)、服务类(100万及以上)、工程类(400万及以上)项目预计3个(外部专家4个,业主代表1个,外部专家评审费用由代理机构承担,业主代表不收取劳务报酬,工本费300元/家)
服务类(50万及以上,100万以下)、工程类(60万及以上,400万以下)项目预计10个(专家自行组建,不收取劳务报酬,工本费300元/家);
货物类(10万及以上,30万以内)、服务类(10万及以上,50万以内)、工程类(20万及以上,60万以内)项目预计40个(专家自行组建,不收取劳务报酬,工本费200元/家);
货物类(1万及以上,10万以内)、服务类(1万及以上,10万以内)、工程类(1万及以上,20万以内)项目预计15个(专家自行组建,不收取劳务报酬,工本费100元/家)。
注:工本费为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单个项目最高限价:
(1)货物类(30万及以上)、服务类(100万及以上)、工程类(400万及以上)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相应标准收费为依据,结合竞标单位自身情况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10%,低于10%的作为无效,该竞标为废标。(此类项目外部专家评审费用由代理机构承担,评审专家费含会务费、交通、差旅等全部费用,请各竞标单位在报价下浮率中综合考虑,因流标导致重新招标等情况不再另外单独计取评审专家费。)
(2)服务类(50万及以上,100万以下)、工程类(60万及以上,400万以下)项目(专家自行组建,不收取劳务报酬),上限价3000元/个。
(3)货物类(10万及以上,30万以下)、服务类(10万及以上,50万以下)、工程类(20万及以上,60万以下)项目(专家自行组建,不收取劳务报酬),上限价3000元/个。
(4)货物类(1万及以上,10万以下)、服务类(1万及以上,10万以下)、工程类(1万及以上,20万以下)项目(专家自行组建,不收取劳务报酬),上限价1500元/个。
竞标报价费用包括:直接成本(工资、福利、保险、各种补贴、奖金等人员费用,餐饮、住宿、差旅、补助费及用于本项目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间接成本(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行政办公费、业务培训费等)、保险、税金、利润、风险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为完成本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含台州日报及政府交易平台发布费及交易服务费,此费用如发生按规定计取)。竞标报价为竞标人在竞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竞标报价还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合同中的一切费用与价格。
服务要求:(1)中标单位接受招标任务后,合理安排招标代理工作并能按时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审、草拟合同、提供招投标存档资料及招投标管理合理化建议等工作,招投标资料内容完整,符合《中国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及招竞标相关文件规定;(2)工程类项目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开展电子开标,开标地点为椒江区中山东路419号台州石油分公司会议室,相关人员按项目需要及时派驻到位;(3)正常情况下,每个项目从提报招标需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初稿,在各方意见一致的前提下5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文件定稿,公开竞标项目30个工作日内完成(从提报招标需求之日起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邀请招标及非招标项目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从提报招标需求之日起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招投标归档资料(纸质、电子扫描件各一份);(4)若一年内超出承诺响应时间的次数超过5次(含5次),即撤销该单位服务资格,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替补,结算价格按原入围单位中的最低报价执行。
三、合格竞标人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相关内容的招标代理机构,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入库(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建设类相关专业,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与竞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竞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参选对象若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所)的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及联合体投标。
四、竞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 11 月 28 日至2024年 12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标书发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新东方商厦5002室。(可采用邮箱报名:631122035@qq.com)。
3.领取标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a)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b)项目负责人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d) 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竞标供应商报名表(可在报名现场填写);
4.工本费:300元。
五、竞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竞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4年12 月 19 日上午09:30整,地点:台州石油分公司(椒江区中山东路419号1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与地点: 2024年 12 月 19 日上午09:30整,地点:台州石油分公司(椒江区中山东路419号1楼会议室)
六、竞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相关注意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台州石油分公司
联 系 人:童女士; 联系电话:13306581293;
质疑联系人:甘先生 ; 联系电话:1356687908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3326007789;
质疑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13456496010;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街道新东方商厦5002室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公开竞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
附件信息:
报名表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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