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林县白圩镇狮螺村等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0/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01-zjwz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唐福胜
招标代理机构五洲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韦工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林县白圩镇狮螺村等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01-ZJWZ

中标公告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林县振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于2020年4月23就上林县白圩镇狮螺村等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上林县白圩镇狮螺村等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项目编号:NNZC2020-G3-00001-ZJWZ

二、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耕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南宁市2019年度提质改造项目任务指标的通知》(南府办〔2019〕117号)和《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林县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政办函【2020】14号等文件精神。上林县振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上林县人民政府同意,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确定的实施单位在上林县辖区内上林县白圩镇狮螺村等4个村开展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并以总承包方式全额出资完成项目投资,总承包方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潜力调查、选点、勘测、土地流转等前期工作,可研编制、申报立项、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群众协调补偿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指标确认、后期管护等工作,协助自然资源局及项目业主进行指标销售。

2)、因无法明确未来指标的实际交易价格,釆用自治区指导价格作为社会资本投资收益的测算基数。拟分配给社会资本的投资收益为自治区指导价格的20%?25%左右,耕地质量提升1个等别,分配给社会资本的收益为3万元每亩;提升2个等别,分配给社会资本的收益为3. 5万元每亩;提升3个等别,分配给社会资本的收益为4万元每亩。耕地质量提升3个等别以上的,按提升3个等别进行测算。此外,进行收益分配测算的指标数量以项目验收后指标入库的数量为准,若入库的指标数量少于项目实施范围,投资风险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

3)、目标任务: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社会资本投资我县白圩镇狮螺村等4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签订合同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立项等相关前期材料,项目通过立项后,12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4)、质量要求: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 号)要求,并通过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完成指标确认。

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林县公共资源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s://www.nnggzy.org.cn

四、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2020年4月23日

评审地点:上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丰镇丰岭东路上林县职业技术学校旁)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洁宁、何日林、黄绮、刘立英、徐明球。

中标信息

1、中标人名称:广西鼎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致和天泰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中标人地址 :防城港市上思县思阳镇南岸新区明江新城江景美墅西3幢A21号房 ;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36-1号绿城画卷A座14层A1509号房 ;

3、中标价:我公司承诺支付本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上林县振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林县大丰镇文明路68号振林·锦绣园8号楼振林集团二楼

联系人:唐福胜;联系电话:0771-5285345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金龙路2号南宁万科大厦A1147-1150

项目联系人:韦工;联系电话:19162394042

3、监督管理部门:上林县振林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

投诉电话:5281176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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