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气体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0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23817
预算金额10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5
公告正文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气体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气体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000-23817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气体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20,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查看
 
★1、按国家规定的气体标准为医院提供液氧、液氮及相关医用气体。
★2、供气厂家应根据医院用气量,自行提供各类周转合格气瓶及2个5m³/1.6Mpa低温液体贮槽。
★3、供气厂家需要自行解决气瓶、周转气瓶及焊接绝热气瓶(液氧)搬运装卸起重运输设备。
★4、液氧罐充装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程序,安全防护措施完备。
★5、运输车辆营运手续完备。
★6、要根据气象预报,对特殊天气采用应急预案,确保供气安全,提前拿出切实可行的预备实施方案。
附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单位
执行标准
技术指标
基础价格(元)
1
液态氧

《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
≥99.5%
1522.00
2
杜瓦罐
175L
《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
≥99.5%
652.00
3
医用瓶氧
(氧气)
40L/12.5Mpa±0.5
《中国药典》2020版二部
≥99.5%
38.00
4
高纯二氧化碳
40L瓶/18公斤
GB29202-2012
≥99.99%
1304.00
5
氮气
40L/12Mpa±0.5
GB29202-2012
≥99.99%
130.00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医院用气需求,按规定时间送气到医院指定科室位置。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备《药品生产许可证》(含医用氧),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必须具备《气瓶充装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30日 08时00分至2023年09月0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 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56 号中建峰汇广场 A 座 8 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报价为30分钟、二次报价时限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驱动并携带好电子CA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联系方式: 024-678517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 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 785835859@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甲峰、王博、姚承序
电  话: 024-31918388-357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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