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中选候选人名称 | 国电安徽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应答电量(亿度) | 常规电力:11.57;绿色电力:1.30 |
应答报价(固定差额,分/度) | 常规电力和绿色电力均为0.45 |
服务期限 | 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其他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 满足 |
拟中选份额 | 100% |
本项目参选人被否决的情况:
经评审,有3名参选人初评不合格,否决其应答:
(1)华能安徽能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提供的有效累计业绩不足30亿度,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5.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例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代理用户交易电量),且累计业绩不少于30亿度”的要求。
(2)淮南矿业集团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提供的有效累计业绩不足30亿度,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5.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例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代理用户交易电量),且累计业绩不少于30亿度”的要求。
(3)国网安徽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由于绿色电力应答电量未填写,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8、商务报价”的要求;绿色电力应答报价(固定差额)填写为0.00分/度且绿色电力报价(固定差额)小于常规电力报价(固定差额),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12、未违反主要否决条款”的要求;提供的有效累计业绩不足30亿度,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5.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例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业绩指:代理用户交易电量),且累计业绩不少于30亿度”的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12-19 20:30。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特此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姓名: 陈心想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电话: 1822684507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箱: ahydgczb@163.com
采购人/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 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