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公资建202523号】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S322鹿嵩线(冢头镇至杨村段)改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2
金额
1691.3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4-59
预算金额1691.38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1356958820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腾腾16603750333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1
公告正文
【平公资建 202523 号】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S322 鹿嵩线(冢头镇至杨村段)改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郏采招标-2024-5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平公资建 202523 号】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S322 鹿嵩线(冢头镇至杨村段)改建 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691.3821 万元,招标人为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S322 鹿嵩线(冢头镇至杨村段)改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 郏县冢头镇金孟线(现 S103 郑淅线)与 S322 交叉处(桩号 K257+107),向西北经蓝育、止 于杨村(桩号 K260+296),路线全长 3.189 公里。均为沿老路改建。本项目为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60Km/h,路基宽度 15 米,路面宽度 12 米。工程内容为: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 工程,包含:路基路面、安全设施、交叉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标志牌及波形护栏装 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S322 鹿嵩线(冢头镇至杨村段)改建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002)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S322 鹿嵩线(冢头镇至杨村段)改建工程项目(第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S322 鹿嵩线(冢头镇至杨村段)改建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为准,执行财库【2016】125 号 文)。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4.2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 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 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 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2016〕125 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 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3.4.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 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4.5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 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3.4.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002 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S322 鹿嵩线(冢头镇至杨村段)改建工程项目(第二标段))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2 项目总监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公路工 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 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为准,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4.2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 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 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 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人 员劳动合同及投标人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4.4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 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3.4.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不接受其它形式获取。潜在投标人获取需凭 CA 数 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 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获取。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 CA 证书: 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1 日 08 时 40 分 递交方式: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1 日 08 时 40 分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七、其他 【平公资建 202523 号】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S322 鹿嵩线(冢头镇至杨村段)改建工 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S322 鹿嵩线(冢头镇至杨村段)改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 2305-410425-04-01-141331)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郏县公 路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意向者参与投标。潜在投标人应 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01 月 21 日 08 时 40 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4-59 2、项目名称: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S322 鹿嵩线(冢头镇至杨村段)改建工程项目;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6913821.00 元 最高限价:16913821.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S322 鹿嵩线(冢头镇至杨村段)改建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16463821.00 16463821.00 2 2 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S322 鹿嵩线(冢头镇至杨村段)改建工程项目(第二标段) 450000.00 450000.00 5、采购需求 5.1 项目概况: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S322 鹿嵩线(冢头镇至杨村段)改建工程项目起点 位于郏县冢头镇金孟线(现 S103 郑淅线)与 S322 交叉处(桩号 K257+107),向西北经蓝育、止于杨村(桩号 K260+296),路线全长 3.189 公里。均为沿老路改建。本项目为二级公路标 准,设计速度 60Km/h,路基宽度 15 米,路面宽度 12 米。工程内容为:设计施工图纸范围 内的工程,包含:路基路面、安全设施、交叉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标志牌及波形护 栏装等。 5.2 建设地点:平顶山市郏县境内; 5.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标段; 5.4 资金来源及资金:财政资金,16913821.00 元; 5.5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80 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5.6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项目概况中的全 部内容);第二标段:该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5.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2 个标段。 5.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公路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计划工期。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 相应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施工标)第一标段: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 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为准,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4.2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 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 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 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2016〕125 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 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3.4.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 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4.5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 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3.4.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监理标)第二标段: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2 项目总监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公路工 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 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查询的为准,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3.4.2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 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 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 动中,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3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人 员劳动合同及投标人在社保部门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4.4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 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 3.4.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 月 27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1 月 20 日 23 时 59 分,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不接受其它形式获取。潜在投标人获取需凭 CA 数字证书 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 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获取。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 CA 证书: 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1 日 08 时 4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1 日 08 时 4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 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 CA 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 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进行在线答复。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 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郏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83696906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50054920408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郏县龙山大道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 1356958820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榆林南路 1 号东方鼎盛三期 14 号楼 1 楼 003 号 联系人:李腾腾 联系方式:166037503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 联系人:李腾腾 联系方式:1660375033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郏县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郏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平顶山市郏县龙山大道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3569588208 电子邮件:158269888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阳光宏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榆林南路 1 号东方鼎盛三期 14 号楼 1 楼 003 号 联 系 人: 李腾腾 电 话: 1660375033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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