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及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14 15:5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及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及车辆保险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2024年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及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2.2项目地址:重庆市内业主指定地点
2.3项目概况:为保障泵房运行安全及供水稳定,现急需开展2024年保险采购服务。2024年保险项目拟投保车险、公众责任险(含营业场地、管网)、财产一切险。
2.4招标范围:
2.4.1财产一切险:主要承保公司所属全部二供泵房设施设备。所有财产以公司财务部提供的机器设备卡片和江南营管所、鱼洞营管所提供二供设备为依据,视为足额投保。
一般事故: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两者以高者为准;洪水、暴风、暴雨事故赔偿限额为主险保险金额的80%,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2.4.2公众责任险(管道):主要承保由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含所有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包括连接水管的接头部分、阀门、窨井和水表)所引发的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辖承保区域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所有供水区域。公众责任险(管道):每年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亿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为人民币60万元。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1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每次事故每人医疗费用绝对免赔金额为2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2.4.3公众责任险(场地):江南营管所、鱼洞营管所提供投保所需资料。保险内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区域范围内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公众责任险(场地)保险金额及限额:累计5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50万(其中财产损失赔偿限额80万,人身损失赔偿限额为70万元),免赔:1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以高者为准。
2.4.4公司 42 台车辆保险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车辆行驶证为准)
(1)车辆投保交强险,保险费率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2)投保交通强制险,车船税、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
(3)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10万元/座;
2.5 具体承保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6 服务时间:12个月(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是财产险保险总公司或经总公司授权的省或直辖市级分支机构(每家保险公司总公司只能授权给一家省或直辖市级分支机构)。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独立法人单位和省级(或直辖市)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还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3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是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拥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范围的保险企业法人。
提供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拥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范围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3.4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必须具备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连续两年保险业务收入均不低于20亿元。
提供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3.5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提供2021年、2022年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连续两年偿付能力充足率150%以上,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上打印证明材料www.iachina.cn保险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含总公司所属各省级分公司)必须具有公众责任险承保经历,且公众责任险累计3年(从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3年)总保费不低于100万元。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业绩以合同签订或保单生效时间为准。
3.7须完全响应第五章项目保险方案。
提供保险方案书,方案书中的增值服务等内容可优于招标人要求。
3.8承诺公众责任险的免赔额:
(1)第三者财产损失:无免赔。
(2)第三者人身伤亡:无免赔。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9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0年12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8年12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0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
3.10以上资格证明资料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注明提供原件的除外)。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2 月 14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3年 1 月 5 日 11 : 00 (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大厅展牌)。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渝南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鱼新街36号
联系人:施老师
电 话:023-66295789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联系人:崔畅
电话:13896264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