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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宁波市江北区JB06-03-21地块安置房项目基坑支护及桩基施工工程 1.2 工程建设地点:宁波市江北区 1.3 评标方法及标准:合理低价评标法。 1.4 合同形式:固定综合单价,措施项目包干。 1.5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定标原则采用单一标段定标原则。 2、招标人 2.1 招标方:宁波京宏置业有限公司。 3、对投标人的要求 3.1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有宁波市地基基础施工资质的专业单位。 3.2 投标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3.4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其它相关证书、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3.5 投标人资格要求 3.5.1 企业资质条件:有宁波市地基基础施工资质的专业单位; 3.5.2 企业业绩:近3年内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 3.5.3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5.5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6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5.8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 、招标范围: 4.1、本工程施工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水泥搅拌桩、围护桩(钻孔灌孔桩)、工程桩(钻孔灌孔桩)、塔吊桩(钻孔灌孔桩)、格构柱、钢筋笼等施工图纸、技术指引、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和未载明但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即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方案,按照本合同、招标文件(如有)的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符合要求的全部工程,并负责按国家、浙江省及宁波市地方规定的最新标准进行验收和交付,确保在保修期内进行免费保修和维护,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合格证、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时相关的一切资料。 清理施工场地,包括为满足桩基施工条件及桩基检测而进行简单的三通一平和场地内施工道路、作业区域的处理及完工后施工道路、硬化场地的破除、外运。该场地内现有地坪标高已由招标方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测绘,并以此作为依据,中标人应在现场所有施工内容完成前负责无条件恢复并与土方单位进行交接。 清除在施工过程中所遇到之障碍物包括基础、砖、石方、结构混凝土(包括人防、化粪池、污水沉淀池、污水管道、建筑垃圾等)、素混凝土、弃置的管线等及其他一切之障碍物包括挖出、运送至工地外乙方之合法倾卸场地、用土方或碎石等经认可之回填材料进行所需之填充及固结。 5、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涵盖了全部施工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1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所必须的设施和施工费用,以及完工场地清理、工具设备堆放的整齐整理、建筑垃圾的清运、成品保护等。 5.2施工技术措施、安全防护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和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文明施工等。 5.3临时设施费用(包括大型机械进退场费):进入现场施工所必须的开办费用(包括各种机械进退场费);施工临时用水、用电、通讯线路建设费以及水电通讯使用费;施工现场范围内服务于工程施工所必须的临时道路的建设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5.4成品保护费用(成品保护需满足工地现场的相关要求):作为其他费用单独报价,纳入总报价,一次性包干,未在总报价中体现或不完全体现的,视作优惠或该项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 5.5与总包单位及其他专业承包商的施工配合费:施工工程中为有交叉作业的其他施工队伍或其他专业施工提供必要的辅助性的配合工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5.6风险(不可预见)费用:施工期间市场物价的不稳定因素(施工期间材料价差不予调整);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调价因素;气候等自然条件的不利影响(不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技术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如资源、劳动力、交通条件等);疫情影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影响以及其他难以预测的费用等。 5.7施工包干费:施工临时用地内雨水的排除;因施工现场影响造成的场内材料设备机具的二次运输;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材料、机具堆放场地的整理;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应急措施;日间照明及夜间施工增加费等。 5.8脚手架及高空作业费:正常施工及交叉作业所发生的一次、二次搭设脚手架及高空作业费。 5.9深化设计费及审核费: 5.10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主动提出设计范围内不需要施工或减少施工内容的,或中标人优化,依据中标清单计算减少施工造价,从合同总价中扣除; 5.11工程保险费用:本工程所有保险费全部由中标人承担,该项报价在包含在总报价中。 6、特别说明: 本项目地块内有现状河流(倪赛河)宽度约10m,水深约1m。该河流会做改道处理(招标人已委托其他单位施工),现状河道位置分布有工程桩,乙方需要充分考虑此情况对桩基施工造成的影响情况并采取措施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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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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