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番禺监狱监舍区道路修缮工程项目(二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1.8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2022-212
预算金额151.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先生020-8255909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6
公告正文
番禺监狱监舍区道路修缮工程项目(二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番禺监狱监舍区道路修缮工程项目(二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番禺监狱监舍区道路修缮工程项目(二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GC2022-21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1518887.95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番禺监狱监舍区道路修缮工程项目(二次采购)):
采购包最高限价:1518887.9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市政工程
番禺监狱监舍区道路修缮工程项目(二次采购)
1.0000(项)
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个月。
项目施工时间节点:
一、开工后第一个月(30个日历天):沿花基进行围蔽施工,完成人行道、环形绿色塑胶跑道建设。
二、第二个月(30个日历天):监舍楼门前原道路修复摊铺沥青,安装工程、道路标识画线,竣工验收。
因工期要求紧凑,考虑疫情原因,工期延期半个月内(15个日历天)不进行处罚,具体工期安排以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工程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市政业”,响应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市政业)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响应供应商填写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见本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响应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本磋商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响应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本项目响应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报价单位任职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①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②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安全培训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
6)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且本项目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提供本项目响应截止日之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由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报价单位任职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7)供应商须是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采购供应商库内修缮类供应商,且服务区域包含广州市(提供网页查询截图页面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成交单位并不意味着最终一定可以承接本项目。供应商如获得定点议价成交资格,须按本文件的要求及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供服务。
8)本项目不可分包、转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2022年11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701室)。
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2)邮件报名:(邮箱:3212176069@qq.com)。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707室,开始接收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30分钟)。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gdgcgl.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
(1)响应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或其它组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到现场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采用邮件报名的需附上填写后的扫描件)。
(2)如采用邮件报名,响应供应商在报名时,需提供上述获取文件所需资料扫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212176069@qq.com),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确认。
(3)已获取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只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1份。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番禺监狱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石中二路113号
联系方式:020-391627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安路19号东田大厦701室
联系方式:020-82559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3560260857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3日
 
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名称
番禺监狱监舍区道路修缮工程项目(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
GC2022-212
包组号
1
是否提交书面文件

是否网上报名
 
单位名称
 
经办人姓名
 
手机号码
 
邮箱
 
办公电话
 
备注

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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