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hhjw2021-2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闫晓乐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1/09/06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18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尾装置维修配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THHJW2021-211

一、采购项目概况

受采购人委托,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尾装置维修配件采购项目,按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物资名称和数量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单位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报价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厂家必须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科技成果技术评审,通过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必须为原厂配件,配件保证设备配套使用和长期供应,配件质保期12个月。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来同类设备在路内其它运输生产单位的供货业绩。

3.5在设备有效使用期内,设备维护和技术支持必须保证及时到位,不得影响设备正常使用。设备一旦发生技术和质量问题,必须在48小时内给予技术支持或赶到现场进行解决与处理,运输途中发生损坏必须无偿更换。

3.6全新配件,保证现场正常使用。在质保期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由厂家承担全部责任,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必须无偿提供养护维修的技术支持。

3.7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报价。

3.8两个包件同一配件报价必须一致。

3.9如报价人同时参与两个包件报价,报价文件需分别制作。

谈判 文件获取

4.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报价人须首先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并通过网上报名之后,才能按照以上流程获取采购文件。

另外,按照国铁集团的要求,“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投标,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请供应商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方法详见https://cg.95306.cn/baseinfor/public/baseInformationDetail?id=0814e875-c122-4513-9d70-12308bb5b3be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8:00时)

4.2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1-09-01 08:00:00起至2021-09-06 17:00:00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

提出澄清截止时间:2021-09-06 17:00:00

答疑截止时间:2021-09-06 17:00:00

本项目报名成功后,报价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自行下载谈判文件电子版。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成交或未成交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报价人须将谈判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6529727

报价单位需仔细阅读采购公告及要求,将采购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

未购买谈判文件者,报价无效。

报价人报名成功后,将根据报价人要求将纸质版谈判文件进行邮寄。

、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截止时间2021-09-18 08:30:00 (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1-09-18 08:30:00 (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报价文件开启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若购买采购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本项目定于2021091883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届时请报价人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6.2疫情期间,为确保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汇信公司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府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外省健康通行码在我区互认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报价人做出如下要求:

必须办理我区健康通行码,申请方法:微信关注“青城医疗”公众号,在个人中心进行健康码申领,申领成功后“出示健康码”,显示绿色二维码方可入场;

只能委派被授权人单独参加线下开标会议,减少人员聚集。

必须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

七、

请你单位在购买谈判文件后,于 2021 096 17 30 分(北京时间)前填写确认函(附件1),确认函需填写盖章并扫描为图片格式发送邮件至邮箱hxzbbxb@163.com以邮件方式确认是否参与报价报名邮件主题格式:【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如未发送确认函,视为确认参加。

、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序号

采购执行部门(单位)名称

采购联系人

技术咨询联系人

采购代表

联系电话

采购物资主选专业

1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站

包头西站

闫晓乐

闫晓乐

闫晓乐

15804727792

运输

2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务段

集宁车务段

范文和

范文和

范文和

0202-41332

运输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邮政编码:010050

项目联系人:白工

0471-6529720

箱:hxzbbxb@163.com

开户单位: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号:150829274403

日期:2021830


附件1:确认函(格式)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回执

我方确认□参加/□不参加你方组织的 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报价人代表签字:

报价人 (加盖公章)


附件2:采购物资名称和数量

包件

序号

品名

型号规格

单位

实际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列尾主机机壳(含底座)

ZTF2015DM-I

10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2

数字列尾U型天线

ZTF2015DM-I

60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3

风管

ZTF2015DM-I

30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4

上挂锁

ZTF2015DM-I

5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5

模拟列尾主控板

ZTF2015DM-I

6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6

数字列尾主控板

ZTF2015DM-I

5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7

列尾闪光板

ZTF2015DM-I

10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8

保险栓

ZTF2015DM-I

10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9

闪光防护罩

ZTF2015DM-I

20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10

天线护套

ZTF2015DM-I

20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11

反光膜

ZTF2015DM-I

70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12

喉箍

ZTF2015DM-I

30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13

电磁阀、传感器组合

ZTF2015DM-I

15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14

16芯排线

ZTF2015DM-I

10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15

20芯排线

ZTF2015DM-I

10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16

电源接触板

ZTF2015DM-I

90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17

维修工具箱

ZTF2015DM-I

1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18

工控机主板主控芯片

ZTF2015DM-I

2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19

工控机主板语音芯片

ZTF2015DM-I

2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20

工控机主板显示芯片

ZTF2015DM-I

2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21

工控机内部导线

ZTF2015DM-I

2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22

工控机内部引线

ZTF2015DM-I

2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23

工控机外壳

ZTF2015DM-I

2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24

工控机硬盘

ZTF2015DM-I

2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25

工控机12V电源

ZTF2015DM-I

2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26

工控机液晶屏内屏

ZTF2015DM-I

2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27

工控机液晶屏外屏

ZTF2015DM-I

2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28

工控机电源模块

ZTF2015DM-I

2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29

工控机硬盘排线

ZTF2015DM-I

2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30

简易场强计

ZTF2015DM-I

3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31

G网天线

ZTF2015DM-I

50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32

数字电台(不含OB板)

ZTF2015DM-I

3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33

数字电台OB板

ZTF2015DM-I

6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34

电池仓外电池卡锁

ZTF2015DM-I

10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35

主机U盘下载接口

ZTF2015DM-I

5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36

手轮

ZTF2015DM-I

30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37

简易场强计

ZTF2015DM-I

5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38

列尾主机模拟电池盒

ZTF2015DM-I

15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39

检测台电台

ZTF2015DM-I

2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40

检测台电源线

ZTF2015DM-I

3米

5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41

不锈钢传感器

ZTF2015DM-I

2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42

零压阀(常通阀 黄)

ZTF2015DM-I

3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43

减压阀(常闭阀 蓝)

ZTF2015DM-I

3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44

单向阀

ZTF2015DM-I

2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45

电源盒

ZTF2015DM-I

5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46

气路一套

ZTF2015DM-I

1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47

集成阀

ZTF2015DM-I

5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48

工控机12V电源

ZTF2015DM-I

2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49

确认仪电池

ZTF2015DM-I

36

合同约定

包头西站

1

列尾主机机壳(不含底座)

ZTF2015DM-Ⅰ

5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2

列尾后盖板

ZTF2015DM-Ⅰ

10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3

主机底座

ZTF2015DM-Ⅰ

5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4

底座连接组件

ZTF2015DM-Ⅰ

5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5

列尾闪光板

ZTF2015DM-Ⅰ

5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6

反光膜

ZTF2015DM-Ⅰ

500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7

喉箍

ZTF2015DM-Ⅰ

60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8

电磁阀、传感器组合

ZTF2015DM-Ⅰ

3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9

闪光板连线

ZTF2015DM-Ⅰ

5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10

维修工具箱

ZTF

3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11

G网模块

ZTF2015DM-Ⅰ

3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12

G网天线

ZTF2015DM-Ⅰ

30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13

数字电台OB板

ZTF2015DM-Ⅰ

6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14

主机防脱链(含铝箍)

ZTF2015DM-Ⅰ

20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15

电池仓外电池卡锁

ZTF2015DM-Ⅰ

20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16

列尾主机模拟电池盒(路通主机使用)

ZTF-CST07

10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17

集成阀

ZTF-CST07

3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18

工控机主板主控芯片

ZTF-CST07

3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19

工控机主板语音芯片

ZTF-CST07

3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20

工控机主板显示芯片

ZTF-CST07

3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21

工控机内部导线

ZTF-CST07

3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22

工控机内部引线

ZTF-CST07

3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23

工控机外壳

ZTF-CST07

3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24

工控机硬盘

ZTF-CST07

3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25

工控机12V电源

ZTF-CST07

3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26

工控机液晶屏内屏

ZTF-CST07

3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27

工控机液晶屏外屏

ZTF-CST07

3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28

工控机电源模块

ZTF-CST07

3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29

工控机硬盘排线

ZTF-CST07

3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30

简易场强计

ESR-2000

3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31

确认仪电池

ZTF-QRY

44

合同约定

集宁车务段


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人员或疑似病例人员密切接触;

3.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查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

4.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相关健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注:如个人有其他情况,可后附说明。

承诺人: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从何地来呼: 来呼时间:

温: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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