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仪器设备氮氢空气体发生器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红外碳硫仪烷基汞测定仪环保型棒磨机算术性修正高纯氮气发生器氢气发生器空气发生器静音无油空压机多孔位样品盘高精度机械臂消解水浴有二组滴定位滴定系统高锰酸钾泵注射泵草酸钠泵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卤素捕集装置燃烧气体除水系统红外传感器红外光源红外检测室气路恒流系统高温燃烧系统联机红外检测系统高温燃烧隔热系统电子天平计算机品牌电脑高频系统助熔剂专用勺式样勺高温系统螺丝刀试电笔甲基汞标液全自动烷基汞分析仪主机自动进样系统全自动XYZ三维机械臂进样器进样针吹扫捕集装置等温气相色谱系统高温裂解管柱CVAFS检测器低压汞灯乙基汞标液烷基汞蒸馏仪恒温气相色谱及热裂解系统汞吸附管吹扫样品瓶吹扫瓶垫吹扫瓶盖四丙基硼化钠磨矿料筒玛瑙滚筒胶辊玛瑙棒专利权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
金额
171.2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34-224xz2zf0074
预算金额172万元
招标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招标联系人刘海峰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贵玉0991-4523229
中标公司乌鲁木齐金凯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71.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0634-224XZ2ZF0074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NiGen GC HC+HyGen 200+ZeroAir 5+AirComp30 | 7 | 1712000 | 乌鲁木齐金凯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阿勒泰路2338号山水名居1栋A座1607号 | 91650104592823579G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楷来(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7 | 1712000 | NiGen GC HC+HyGen 200+ZeroAir 5+AirComp3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玉代,刘术玲,崔曦,王英彬,马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83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2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联系方式:0991-48564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联系方式:0991-4523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贵玉
电 话:0991-4523229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第三包).doc招标文件(第三包).doc
328.9K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第三包).doc 招标文件(第三包).doc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0634-224XZ2ZF007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委托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采购代理: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5
第三部分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19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35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41
第六部分 范本格式44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一、招标项目编号: 0634-224XZ2ZF0074
二、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氮氢空气体发生器 | 2 | 台/套 | 40 | 详见采购文件 | / |
2 | 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 | 1 | 台/套 | 28 | 详见采购文件 | / |
3 | 红外碳硫仪 | 1 | 台/套 | 35 | 详见采购文件 | / |
4 | 烷基汞测定仪 | 1 | 台/套 | 39 | 详见采购文件 | / |
5 | 环保型棒磨机 | 2 | 台/套 | 30 | 详见采购文件 | / |
合计:172万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外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
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获取时间、地址:
1.发售/获取时间:2022-04-19至2022-04-26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00
2.获取地址: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标书款、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 100 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05-10 11:00:00
七、投标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新疆招标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2-05-10 11:00:00
九、开标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新疆招标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贵玉
联系电话:0991-4523229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79号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联系人:刘海峰
联系电话:0991-4856463
地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2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目 录
说明
1.适用范围
2.定义
3.合格的供应商
4.供应商资格
5.投标费用
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构成
7.采购文件澄清
8.采购文件的修改
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10.投标语言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12.投标文件格式
13.投标报价
14.投标货币
15.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6.投标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7.投标有效期
18.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9.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1.投标截止时间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评标程序
23.开标
24.评标过程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6.对投标文件的评标
2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0.中标通知书
31.签订合同
32.招标代理标服务费
招标失败条件
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 |
1 |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34-224XZ2ZF0074 |
2 |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
3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邮编:830000 电话:0991-4523229 传真:0991-4523229 |
4 |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形式:须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帐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人民币帐号:3002013709022305571(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工行友好南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5 | 投标语言:中文 |
6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7 | 项目预算:172万元(氮氢空气体发生器:40万元;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28万元;红外碳硫仪:35万元;烷基汞测定仪:39万元;环保型棒磨机:30万元) (以上预算为含税价格,对超过预算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 |
8 | 供应商资格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外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 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
9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货到现场; |
10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70%预付款,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付25%,质保金5%。 |
11 | 投标有效期: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
12 | 投标文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电子版U盘一份(密封) |
13 | 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开标现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0日11:00时(北京时间) |
14 | 开标日期:2022年05月10日11: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
15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产品的正品证明资料(如: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等)。 |
授 予 合 同 | |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向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不含税)。 |
A 说 明
1.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2.2 “采购人”系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2.3 “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4 “中标方”系指在本次项目中将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3.1 有能力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为合格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
4.供应商资格(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8条)
5.投标费用
5.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构成
6.1采购文件包括:
⑴投标邀请;
⑵供应商须知;
⑶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⑷合同一般条款;
⑸合同特殊条款;
⑹范本格式。
6.2 采购文件以中文编写。
6.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资料,没有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采购文件澄清
7.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在收到书面疑问后尽快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疑问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7.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须在得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8. 采购文件的修改
8.1 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0.投标语言
10.1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一览表;
5)、明细报价表;
6)、供应商基本情况;
7)、公司简介;
8)、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
9)、商务条款偏离表;
10) 、产品制造商授权书;
技术部分
1)、所投产品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指标、产品技术性能详述、验收标准等)
2)、所投设备的相关技术/证明资料;
3)、售后服务及质保期承诺书(含优惠条件)及培训计划(详述)等;
4)、对失误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的责任的承诺;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所投设备彩页;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1.2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文件资料清单。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货物简介、原产地、数量和价格等。
13.投标报价
13.1 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要相符。小写和大写要相符。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
13.2 投标报价应注意下列要求:
13.2.1 采购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13.2.2 采购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
13.2.3 货物的交货价,包括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其关税和其他税不分别填写,计入货价内即可)。
13.3 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3.3.1 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3.3.2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13.3.3 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
13.3.4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投标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担保。
14.投标货币
14.1人民币报价。
15.供应商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范本格式),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不满足以下条款将导致废标)
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8条
注:(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废标。
16 投标产品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6.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上述文件为文字资料、产品彩页和数据,并提供:
(1)产品主要技术及性能特点的详细描述;
(2)产品主要部件的详细资料;
(3)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产品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业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价格及供货来源信息;
(4)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见附件);
(5)所投货物检测报告。
17.投标的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商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8.1 投标文件须打印胶装,活页装订不予评审。
18.2 投标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章。
18.3投标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
1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8.5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U盘1份。
19.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
19.2 本次招标可接受电汇等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9.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19.3.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9.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9.5.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9.5.2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9.5.2.1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19.5.2.2按本须知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0.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在每个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正本或副本。
20.2 投标文件袋上应写明:
招标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供应商名称:
20.3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须将正本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20.4采购文件装订要求:投标文件要求不得活页装订。
21. 投标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2022年05月10日11: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开标现场
21.2 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
21.3 出现第8.2款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22.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3 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评标程序
23.开标
23.1本次招标按采购文件中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将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开标会。
23.2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23.3 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23.4 评标原则在开标会议上宣布。
23.5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3.6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3.7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评标有关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3.8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要求评标纪律
23.8.1评委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采购文件设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23.8.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人征询确定中标人意向。
23.8.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
23.8.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24.评标过程
24.1 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
24.2开标结束后,监督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项目:提供“供应商须知附表”第8项内要求的资质文件。确认其是否已具备提交投标文件的资格。
24.3开标后评委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24.4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委会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4.5 评标委员会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其中,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或导致废标。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对认为需要(不是每一个)的供应商进行询标,请供应商澄清其投标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询标时供应商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5.2 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供应商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打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因素占30分,技术因素、商务因素(售后、业绩及信誉情况)占70分。将每位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
26.1符合性审查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投标文件是否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投标保证金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 |
3 | 投标文件是否按采购文件内容不存在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
4 | 投标文件封面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
5 | 投标报价未超出项目预算(包括各单项设备预算); |
6 |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注:投标文件有不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出现重大偏差的标记“×”,没有出现重大偏差的标记“√” 。 |
26.2详细评分标准如下:
一、价格部分(30分)
价格得分的评分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得分。
注:加分项:供应商所投产品如涉及环保节能产品将在2分之内(包括2分)给予加分。
二、技术部分( 45 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内 容 | |
技术部分 | 投标产品、设备的参数符合程度 | 0-40分 | 1)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40分,标“★”条款每有一条负偏离扣3分,标“▲”条款一条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
技术部分 | 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 0-3分 | 措施内容完整、可行、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内容存在缺漏但不影响项目主体内容得2分;提供方案但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投标产品、设备的可操作、可维护性 | 0-2分 | 产品操作、升级维护方案是否满足用户需求。方案内容完整、可行、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不影响项目主体内容得1分;提供方案但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三、商务部分(25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内 容 | |
商务 部分 | 售后服务体系 | 0-5分 | 制造商在中国境内设有维修服务部门和零备件库,提供维修部门和零备件仓库相应证明资料得5分,未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
商务 部分 | 售后服务体系 | 0-4分 | 国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工程师,提供常驻售后服务工程师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的4分,未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
商务 部分 | 售后服务体系 | 0-4分 | 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完整、可行、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不影响项目主体内容得2分;提供方案但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商务 部分 | 培训方案 | 0-4分 | 提供操作培训和维护培训及其他形式培训,培训方案内容完整、可行、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不影响项目主体内容得2分;提供方案但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销售、运行业绩 | 0-8分 |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附采购合同或安装调试验收单,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
2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7.1 开标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委或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委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评标。
27.2 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招标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
28.关于质疑
2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供应商的质疑为:供应商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的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F 授予合同
29.合同授予标准
29.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条件、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条件基础上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
29.2 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9.3 如果确定该供应商无法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供应商资格作出类似的审查。
30.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0.1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31.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公告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1.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后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2.签订合同
32.1 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如中标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2.3采购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G 招标失败条件
3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3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导致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7.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第三部分 产品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氮氢空气体发生器
1,高纯氮气发生器技术指标
★1.1氮气流速范围:0-500ml/min,氮气纯度≥99.9999%,;
1.2.仪器输出压力:0-87psi可调,可以满足现今市面上常用气相用检测器对高纯氮气的要求;
★1.3采用先进的PSA高效碳分子筛(CMS)过滤技术,纯物理分离技术,免除化学方式腐蚀仪器的隐患,所产生氮气纯度高,在工作中碳分子筛可进行自我净化,确保无杂质残留,氮气纯度稳定;
★1.4核心部件碳分子筛(CMS)使用寿命不低于40000小时(正常使用不低于15年)无需更换,生产厂家必须提供证明文件;
1.5仪器整机配置具有快速供气系统和微处理器系统,液晶屏显示仪器运行时间、工作状态、实时压力、维护耗材的使用时间等;
1.6仪器具有故障记录诊断功能,当仪器过压、过载、高温等发生故障时可自动实现仪器停机,并以声光报警形式告知用户;
1.7内置高温催化反应装置,有效去除烃类物质,烃类化合物总残留量〈0.01ppm;
1.8仪器配置快速供气系统,开机后可快速供气;
1.9具有经济运行模式,氮气发生器内置氮气缓冲罐,当无高纯氮气和空气需求时,整机处于待机状态;
1.10一体化、紧凑式设计,可与氢气发生器按序叠加或拆分,节省实验室宝贵空间
2,氢气发生器技术参数
★2.1氢气流速范围:0-200ml/min,氢气纯度>99.99999%
★2.2输出压力:0-116psi可调
2.3采用质子交换膜、纯水电解技术,进水要求电阻率>1MΩ,纯水进入电解池之前,先经过去离子柱处理,确保水的纯度,延长电解池使用寿命,产生的氢气经过干燥后可以直接用于分析;
★2.4配有CPU微处理液晶触控制器,通过液晶触控屏可连续显示设备的工作参数和运行状况,便于参数设定等;具有软件支持,免费升级,也可以连接网络实现远程监控;在线显示纯化装置的使用寿命倒计时;
2.5符合所有的国际安全标准,配备各种报警功能,包括过压报警、低水位报警、断电保护等、漏气自动停机等;设备上有双重设备报警装置,显示仪器的工作状态;
2.6.具有免维护式电解池;
2.7具有储水装置,双泵设计,可自动加水而无需停机,并自动监测水位,全天24小时不间断供气
2.8主机配有不锈钢材质干燥器,便于维护,避免产生氢气的二次污染
2.9一体化、紧凑式设计,可与氮气发生器按序叠加或拆分,节省实验室宝贵空间
3,空气发生器技术参数
★3.1空气流速:≥5000mL/min
★3.2零级空气输出压力0-145psi可调
3.3配有去除碳氢化合物的催化反应池,输出气体中HCT<0.1ppm
4,静音无油空压机技术参数
★4.1输出压力:0-145psi可调
4.2输出空气:颗粒物≤0.01um;
★4.3输出空气流量:≥30L/min;
★4.4具有经济运行模式,内置空气储气罐,当无压缩空气需求时,整机处于待机状态;
5,配置清单
5.1高纯氮气发生器主机2台
5.2氢气发生器主机2台
5.3空气发生器主机2台
5.4静音无油空压机主机2台
售后服务
6.1.生产厂商有独立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团队,当出现故障时承诺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上门,72小时解决问题,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上门检查服务,保证实验室仪器的稳定可靠运行。
6.2.所投标产品需提供产品彩页及证明明资料。
6.3提供1年的免费维修和保养,核心部件碳分子筛质保40000小时(正常使用不低于15年)维保期自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维保范围包括整套系统中所有设备整机和其所有附属配件、耗材。维保期外维修保养免人工服务费,零配件、耗材以优惠折扣收取费用。
二、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
1.符合GB11892及GB5750.7等国标方法,恒温沸水浴加热,人机对话,一键启动,各类酸性、碱性样品无需人员值守状态自动测定分析。
2.样品系统:
★2.1 配备多孔位样品盘,不少于63位,支持循环加样功能,一次测试可以连续测定84/126个样品;
★2.2单次测定取样量不少于100mL,使用水浴加热方式,不少于10个消解位;水浴中加注纯水,无需加电解质造成水浴内壁长期腐蚀,减缓水浴池及加热管的老化;
2.3 高精度机械臂,自动抓取样品;耐腐原装进口模组,实现样品转移静音运行,机械手臂自动控制,受力均匀,以确保稳定抓取,避免掉杯;替代人工转移样品,实现测试过程全自动化;
★2.4消解水浴每个孔位采用自动开合盖设计,减少水蒸汽外溢,避免水汽对实验室其它精密仪器的干扰;
★2.5 有二组滴定位,采用独立的高精度滴定泵及机器视觉检测器,每个样品的滴定过程全程摄像记录,不接受采用移动一个检测器交替测定记录两个样品滴定变化的方案。
3.滴定系统
3.1高锰酸钾泵:
泵种类:注射泵;
泵数量:2个;
泵精度:0.05ml(10.0ml);
3.2草酸钠泵精度:0.05ml(10.0ml);
3.3 滴定最小体积:0.02ml;
3.4 滴定终点判断:模拟人眼识别,通过颜色变化来自动判断终点,非电压、电流及光度比色方式;滴定过量时,仪器可以自动扣除过量滴定体积;
3.5 全自动消解水样,自动分析CODMn值,实现“消解-分析”一体化,从样品消解到出具最终结果,无人工干预,由仪器全自动完成;
3.6 自动实现试剂液量安全监控,实时显示试剂液位。
4.仪器指标:
4.1精密度要求:
RSD<2.0%,浓度为4mg/L的葡萄糖标准溶液(n=5);
4.2测定上限:
高锰酸盐指数测定范围(不稀释,取样量100mL时),5.0mg/L。
★4.3测试速度:平均少于3,5分钟;
6.配置:
6.1主机标准套(含智能机械臂、63位样品盘、滴定模块、消解模块)
6.2工作站软件系统1套
6.3 品牌电脑1套(支持工作站正常运转);
三、红外碳硫仪
1、所供设备为原厂生产全新产品,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2、仪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年,卖方负责因设备本身缺陷导致的各种故障的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设备出现故障时,卖方保证在接到用户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如有必要48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服务。
3、免费保修期后,厂家提供终身维修,并保证零配件的供应,提供软件终生免费升级。
4、提供全套书面的技术资料,包括操作说明书,维护说明书,质量认证等。
5、仪器设备到达最终用户指定地后,由卖方派高级工程师前往用户所在地进行现场培训,用户方人数不限。
二、设备的所有部件及数量,各部件的型号、材质、尺寸、规格等
1.总体要求
★1.1、机体配置:双燃烧系统分析仪,具备高频红外机体、高温红外机体两个检测机体。
★1.2、采用红外检测技术分析总碳、总硫,矿物有机碳、固定碳、有效硫等分量值。
★1.3、元素分析含量范围:C:0.0001%-100.00% S:0.0001%-100.00%
1.4、最小读数: 碳:0.000001% 硫:0.000001%
★1.5、仪器精度:符合GB/T20123-2006 DZ/T 0258-2014
1.6、分析时间:20-40秒(可调)
1.7、校正方式:单点或多点校正
2.设备配置及参数
2.1、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 1 套
★为红外一体机,检测系统和燃烧系统在一个机体,不能采用分体机技术。
★高频感应线圈表面需涂覆抗氧化涂层,高频感应圈内需要强制液体冷却循环系统。(交货时需要验证)
采用全自动双区域双刷自动清扫及真空除尘,每次样品分析完成后,金属过滤网和燃烧管需自动清扫。禁止采用单刷清理或开放式手动除尘。提供专利证书证明。
▲提供卤素捕集装置,提供图文证明。
▲提供燃烧气体除水系统,提供图文证明。(交货时需要验证)
▲红外传感器需采用进口品牌,滤光片和热释电传感器需一体化设计。禁止采用贴片设计。提供相关技术证书证明。
▲红外光源必须为进口光源,光源和反射镜必须处于同光源保护装置内。增加光源发光稳定性和增加使用寿命。需提供图文证明。
▲红外检测室具有恒温技术,保证24h室外温度对红外干扰较小。提供相关技术证书证明。
▲提供气路恒流系统,保证气路长时间稳定有效稳定,提供相关技术证书证明。
▲红外检测室采用隔离防干扰技术,避免电信号对检测室的干扰,提供相关技术证书证明。
▲具有炉头加热装置,避免水分对高硫的干扰,提供相关技术证书证明。
★具有石英管保护装置,保护操作人员和防止坩埚未放到位引起的损坏燃烧管。交货时需要验证)
▲整机气路管必须为镜面不锈钢管,气动元件必须为世界知名品牌。动力气和载气均有气体保护过滤器,防止粉尘污染气路。提供技术文件证明。
▲进样气缸处具有照明装置,防止样品放置不正确。提供相关技术证书证明。
输出功率 3.5KW/20MHz
输入电流 20A
分析时间 20-40秒(可调)
加热温度 高频1800℃
升降炉膛氧气压力 0.4—0.6MPa
最大炉膛压力 0.08 MPa
2.2、高温燃烧系统 1 套
★高温室0℃~1300℃(可调)
联机红外检测系统 1 套
★高温燃烧隔热系统,表面温度不超过60℃
★高温系统进样气门为高温密封圈密封系统,具有自动气体冲洗功能,不能采用橡皮塞密封。
▲加热内管全部在隔热系统内,不能裸露在隔热层外。
2.3、电子天平
进口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1台
2.4、计算机 品牌电脑1套
2.5、设备配置详附表
高频系统 | 1. 高频系统红外碳硫分析仪主机 | 1台 |
高频系统 | 2.品牌计算机 | 1套 |
高频系统 | 3.电子天平 万分之一 进口品牌 | 1台 |
高频系统 | 4.集尘箱 | 1台 |
高频系统 | 5. 废坩埚箱 | 1台 |
高频系统 | 6. 超声波清洗器 | 1台 |
高频系统 | 7. 红外检测池 | 一套 |
高频系统 | 8. 电子天平接口线(标准九芯线) | 1根 |
高频系统 | 9. 计算机与红外连接线(标准九芯线) | 1根 |
高频系统 | 10. 氧气管连接组件 | 1套 |
高频系统 | 11. 多位插座 | 1个 |
高频系统 | 12.O型密封圈 | 1袋 |
高频系统 | 13.坩埚座 | 2只 |
高频系统 | 14.气体净化管 | 2只 |
高频系统 | 15.过滤器 | 2只 |
高频系统 | 16.坩埚夹 | 1把 |
高频系统 | 17.助熔剂专用勺、式样勺、专用工具 | 1套 |
高频系统 | 18. 硅脂 | 1瓶 |
高频系统 | 19. 快速接头 | 1套 |
高频系统 | 20. PVC管Φ4 | 2米 |
高频系统 | 21. PVC管Φ6 | 5米 |
高频系统 | 22. F4管Φ6 | 1.5米 |
高频系统 | 23.燃烧管 | 2只 |
高频系统 | 24.清扫刷子(铜) | 2只 |
高频系统 | 25. 清扫刷子(不锈钢) | 2只 |
高频系统 | 26. 刚玉管 | 2根 |
高温系统 | 1.智能高温炉 | 1台 |
高温系统 | 2.硅碳高温燃烧管 | 2套 |
高温系统 | 3.进样系统 | 1套 |
高温系统 | 4. 刚玉陶瓷管 | 2套 |
专用工具 | 1.螺丝刀、试电笔 | 1套 |
专用工具 | 2. 保险管专用 | 1套 |
专用工具 | 3. 试管刷 | 1把 |
专用工具 | 4. 排刷 | 1把 |
专用工具 | 5. 样铲 | 1把 |
专用工具 | 6. 样钩 | 1只 |
消耗材料 | 碳硫专用陶瓷坩埚 | 1000只 |
消耗材料 | Corey-1号助熔剂 | 2.5KG |
消耗材料 | C型纯铁 | 5瓶 |
四、烷基汞测定仪
用途
汞是一种重要污染物,受到人们广泛关注。不同形态的汞,其毒性是不同的,其中尤其以甲基汞的毒性最大。甲基汞可以通过环境中的无机汞在微生物的甲基化作用或非生物的甲基化作用下形成。可以通过水、食物进入人体富集,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对环境及生物样品中甲基汞的检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工作条件
工作电压:220V±10%,50/60Hz
环境温度:10--40℃
环境相对湿度:5%~85%,无凝结
仪器原理
全自动烷基汞分析仪依次采用衍生化反应、吹扫捕集、干燥、解析、GC分离、高温裂解、CVAFS检测的原理,实现甲基汞的富集、分离、原子化及检测。吹扫进样、捕集阱富集、解析、气相色谱柱分离及分析过程全部自动化,避免操作者在实验中的暴露伤害,解放人力。
仪器参数
自动进样系统
全自动XYZ三维机械臂进样器,精确定位,运行稳定。
★进样针采用peek材质,具有隔垫穿刺功能,无样品吸附问题,避免交叉污染。
★多个气体吹扫口保证吹扫过程中溶液充分搅动,氮气充分与样品接触,提高吹扫效率。
高通量:具有96位样品位,可配置40mL和60mL吹扫瓶,适用于25及40ml进样量。
吹扫捕集装置
★采用直接瓶内吹扫进样,无液体转移,减少交叉污染风险。
★多通道捕集阱交替进样捕集,加快测样效率。
★专用捕集阱填料及加热冷却技术提供优秀的吸附/解析效率,软件可自动调节解析温度。
等温气相色谱系统:色谱方法内置已优化,保证良好的分辩效果;采用填充柱系统,系统压力小,分离时间短。
高温裂解管柱:可加热至700℃以上,保证不同形态的汞快速分解还原为蒸汽汞。
★捕集装置与GC分离装置在一套系统里面,管路更短,死体积更小。
仪器带有尾气吸收装置,汞蒸气不会排放在空气中,避免污染环境。
CVAFS检测器
★低压汞灯:光源稳定,可实现连续工作5000小时的使用寿命,且配有光强、温度反馈调节装置,基线波动小。基线漂移<1%。
★检测器参数可通过软件自动设置,操作方便。
甲基汞的线性范围:0~25ng/L;乙基汞的线性范围:0~25ng/L
甲基汞的检出限:优于0.01ng/L(25mL);乙基汞的检出限:优于0.01ng/L(25mL)
线性相关系数:R2≥0.995。
仪器通过CPA计量认证。
烷基汞蒸馏仪
应用于水样中烷基汞蒸馏前处理,支持配合实验室现有的烷基汞分析仪使用。
蒸馏仪整机包含蒸馏模块和冷凝模块两个部分
蒸馏模块的加热及控温功能,孔位的材料为金属等传热较好材质。加热范围:常温至150.0℃,加热精度:±1.0℃,过热自动断电等功能,确保烷基汞可完全被蒸馏。
★冷凝模块可以实现降温及控温功能,水浴温度-2℃~5℃范围内,无需额外使用冰水混合物。
★样品的加热及接收孔位不低于12个;
★样品管、盖及管路材质均为特氟龙材质;
控制软件及数据系统
★Window中文操作界面易操作,可实现编辑序列、自动分析数据、导入和导出标准曲线等操作。
可以直接通过控制软件对仪器参数进行修改及控制,简单便捷。
★数据系统具有最小二乘法和响应因子法两种数据处理方式,最小二乘法可绘制标准曲线。两种数据处理方式可自由切换,既满足国标需求,也满足美国EPA1630方法。
配置清单
1.全自动烷基汞分析仪主机 1台
2.自动进样系统:96位自动进样器 1台
3.吹扫捕集装置:双通道吹扫捕集系统;1套
4.恒温气相色谱及热裂解系统 1套
5. CVAFS检测器 1套
6.烷基汞专用蒸馏模块 1套
7.烷基汞专用蒸馏冷凝模块 1套
8.汞吸附管 1个
9. 60mL样品架 24孔位(3×8) 4个
10.电脑 1台
11.控制软件及数据分析软件 1套
12.仪器使用手册及软件说明书
13.60mL 吹扫样品瓶 96个
14.吹扫瓶垫 96个
15.吹扫瓶盖 96个
16.蒸馏仪样品管(含盖、接收瓶、死堵、管线等) 12套
17.四丙基硼化钠 1g
18甲基汞标液 1份
19乙基汞标液 1份
技术服务
交货期:合同正式签约后1个月内交货,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
质保期:仪器设备免费保修3年;从仪器验收签字之日起算起。
技术资料:免费提供该设备全套技术资料。
培训:免费提供该仪器设备相关培训;用户使用一段时间后,应由厂方技术人员进行再培训。
验收:仪器设备到达最终用户后,由用户提供验收条件,供应商应即时派维修人员前往验收。
五、环保型棒磨机
主机2台
主机额定功率2.2KW 外形尺寸:1580*1510*765
磨矿料筒尺寸:Φ130*200mm玛瑙滚筒 转速1400r/min
胶辊直径: 108mm 重量:500kg
胶辊间隙: 154mm
配Φ130*200mm玛瑙滚筒12个(含玛瑙棒)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1.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
1.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软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1.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5“买方”系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1.6“卖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1.7“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地点。
1.8“验收”系指买方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
3.原产地
3.1原产地系指货物的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4.技术规格和标准
4.1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采购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有关权威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5.专利权
5.1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包装
6.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空运和内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6.2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
7.运输标记
7.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
(1)收货人
(2)合同号
(3)收货人代号
(4)发货单位
(5)目的地
(6)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
(7)出厂或装箱日期
(8)毛重/净重(公斤)
(9)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
7.2凡重达两吨以上的包装,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
8.卖方的交货价合同
8.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6天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卖方应以挂号信寄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x宽x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8.2在目的地交货价合同条件下,由于卖方延误了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而有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8.3卖方负责安排自发运地至买方现场的运输和安装、调试及技术监督部门第一次强制性检验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8.4交货日期以货物到达买方现场为准。
8.5卖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9.装运通知
9.1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完成24小时内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 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载运车次名称和启运日期。如果包装件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达到或超过12米长、2.7米宽和3米高,卖方应将其重量或尺寸通知买方。若货物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卖方也须将详细情况通知买方。
10.保险
10.1在国内交货价合同条件下,由买方在货物装运前或接到装运通知后办理保险。或由买卖双方具体商定。
11.支付
11.1除另有规定外,可采用下列付款之方式一种付款:
(1)转帐支票;
(2)电汇付款。
11.2 付款方式见合同特殊条款。
12.技术资料
12.1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的外,卖方应准备与合同设备或仪器相符中文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寄送到买方,例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
12.2上述一套完整的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3.价格
1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卖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买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
14.质量保证
14.1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0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4.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正式验收后24个月。
15.检验
15.1卖方应让制造商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议付银行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
15.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买方应申请商检局检验,并有权根据商检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
16.索赔
16.1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6.2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7.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
17.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本合同第18款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在卖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买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从未付款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核定损失额比率为每迟交7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不满7天按7天计算,但是,核定损失额的支付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5%。如果卖方在达到核定损失额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而卖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金额。
18.不可抗力
18.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18.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9.仲裁
19.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
19.2仲裁应由买方当地仲裁机构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
19.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9.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19.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21.一旦买方根据第21.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2.变更指示
22.1买方可以随时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1)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3)交货地点;
(4)卖方须提供的服务。
22.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1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
23.合同修改
23.1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4.转让与分包
24.1除买方事先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4.2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卖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25.适用法律
25.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
26.通知
26.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7.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7.1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7.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末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7.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7.3除合同本身以外,27.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8.合同生效及其他
28.1本合同应在买方和卖方签字(及买方收到卖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28.2卖方须按技术规格中的规定,向买方提供与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
28.3 商务合同应包括买方最后确认的价格条款和付款方式。
28.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用中文书写,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肆份,用中文书写,买卖双方各执贰份;
28.5下述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具有同等效力;
采购文件;
中标通知书;
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询标中的书面答疑;
4) 合同条款及合同特殊条款;
买方: 卖方:
代表: 代表:
附录:
附录1 价目表
附录2 供货范围及详细报价的技术资料
附录3 技术服务
附录4 技术参数
附录5 验收及验收测试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检验
1.1 设备必须是合同生效后,由原厂生产的合同项下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并且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1.2 设备到达目的地,买方、卖方及买方聘请专家一同开箱验货;
1.3 卖方提供的所有货品应符合中国以及国际通行的标准,并应附有相应的测试报告、合格证书;
1.4 具体的标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并在合同中由双方确认;
1.5 提供所有设备的随机资料和技术文档:
1.5.1 设备配套的维修手册。
1.5.2 设备所包含的所有软件均须提供合法的使用证书。
1.5.3 设备完善的中文操作手册。
1.5.4 中、英文的使用和维修技术资料。
1.5.5 设备使用软件的备份。
1.5.6 正规的备品备件价格表。
1.5.7供应商提供资料如下:
1、所报产品的配置清单;
2、所报产品的详细说明书、技术资料、彩图;
3、产品的合法代理证明如生产企业授予的“授权委托书”等。
4、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5、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6、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7、报价表(列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8、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
安装调试
2.1 卖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的所有工作,并免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的耗品。在不增减临床应用功能的前提下,供方免费提供设备相关的软件升级。直至通过验收(同买方共同完成);
2.2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3设备安装后,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买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
2.4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零配件保税库,并出具证明文件。
2.5中国境内有相应的维修机构,并出具证明文件。
2.6在设备安装和调试结束后,由买卖双方和技术监督局按照国际和国家标准共同验收,检测费用由卖方负责。
2.7 因卖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卖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做出赔偿。
2.8 如调试后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或技术指标要求用户有权提出退货,并予以退回货款。
培训
3.1 现场培训:卖方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各种功能。
3.2集中培训: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可向买方提供使用和维修技术人员培训。
售后服务
4.1免费质保一年,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
4.2 软件终生免费升级。
4.3 维修响应时间: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答复,12小时人员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有责任向用户说明故障的解决方法,提供优惠的配件供应,配件到达日期:不超过2天到达现场,每超过1天,按该机日均检查额累计赔偿。
4.4 提供保修期后无偿技术支持。
4.5投标方必须提供维修、检测和报错系统软件。
4.6 保修期后的维修费用,先修后付款,零备件的购买,先交货后付款。
4.7 国内有免费电话、维修系统,并提供7*24小时服务,提供详细电话号码。
报价要求
5.1人民币报价,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部分列明其他报价币种单位的除外;
5.2 买方指定交货地(设备使用地)交货价;
5.3 提供主要零配件、易损件供应的清单以及所需提供的相关服务的费用,并分项报价(应包括在总价内)。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数量、型号、产地、制造商、单价、总价。
5.4所有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70%预付款,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付25%,质保金5%。
7.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货到现场。
8.交货地点:具体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范本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招标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投 标 书
致: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的招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
开标一览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规格、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技术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金额为(注明币种)。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个日历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名称 | 数量 | 制造商 | 型号规格 | 投标总价 (万元) | 投标 保证金 | 交货期 | 备注 |
合计(万元): |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与投标书正本和投标保证金一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
2、折扣条件与折扣声明应在表下注明。
3、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
2 | ||||||
3 | ||||||
总价 |
注:此表需详列投标的每种设备。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4、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 采购文件规格条目号 | 采购文件要求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注:与采购文件中“第三部分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逐条对应填写。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5、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 采购文件 条目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与采购文件中“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逐条对应填写。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6、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 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物。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注:法人代表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
7、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第(项目编号)招标通告,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有能力提供 (项目名称) 项目中的 (货物名称) 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并证明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制造商或贸易公司的 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名称: 签字:
地址: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传真:
邮编: 电话:
盖章:
8、近三年类似销售业绩表(附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9、资格证明文件
1、内容见“供应商须知”第8条。
2、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如为制造商,可不提供)
3、其它一切有利于产品和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添加的其他相关资料
1、所投产品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指标、产品技术性能详述、验收标准等)
2、售后服务方案
3、培训方案等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0634-224XZ2ZF007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委托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采购代理: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编制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5
第三部分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19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35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41
第六部分 范本格式44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一、招标项目编号: 0634-224XZ2ZF0074
二、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氮氢空气体发生器 | 2 | 台/套 | 40 | 详见采购文件 | / |
2 | 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 | 1 | 台/套 | 28 | 详见采购文件 | / |
3 | 红外碳硫仪 | 1 | 台/套 | 35 | 详见采购文件 | / |
4 | 烷基汞测定仪 | 1 | 台/套 | 39 | 详见采购文件 | / |
5 | 环保型棒磨机 | 2 | 台/套 | 30 | 详见采购文件 | / |
合计:172万元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外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
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获取时间、地址:
1.发售/获取时间:2022-04-19至2022-04-26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00
2.获取地址: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标书款、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 100 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2-05-10 11:00:00
七、投标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新疆招标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22-05-10 11:00:00
九、开标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新疆招标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贵玉
联系电话:0991-4523229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79号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联系人:刘海峰
联系电话:0991-4856463
地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2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目 录
说明
1.适用范围
2.定义
3.合格的供应商
4.供应商资格
5.投标费用
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构成
7.采购文件澄清
8.采购文件的修改
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10.投标语言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12.投标文件格式
13.投标报价
14.投标货币
15.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6.投标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7.投标有效期
18.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9.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1.投标截止时间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评标程序
23.开标
24.评标过程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6.对投标文件的评标
2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9.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0.中标通知书
31.签订合同
32.招标代理标服务费
招标失败条件
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 明 | |
1 |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634-224XZ2ZF0074 |
2 |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
3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邮编:830000 电话:0991-4523229 传真:0991-4523229 |
4 |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形式:须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帐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人民币帐号:3002013709022305571(电汇时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乌鲁木齐工行友好南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5 | 投标语言:中文 |
6 | 投标货币:人民币 |
7 | 项目预算:172万元(氮氢空气体发生器:40万元;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28万元;红外碳硫仪:35万元;烷基汞测定仪:39万元;环保型棒磨机:30万元) (以上预算为含税价格,对超过预算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 |
8 | 供应商资格标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外部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 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
9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货到现场; |
10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70%预付款,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付25%,质保金5%。 |
11 | 投标有效期: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
12 | 投标文件:一套正本,四套副本,电子版U盘一份(密封) |
13 | 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开标现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5月10日11:00时(北京时间) |
14 | 开标日期:2022年05月10日11: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 |
15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产品的正品证明资料(如: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等)。 |
授 予 合 同 | |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向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不含税)。 |
A 说 明
1.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2.定义
2.1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2.2 “采购人”系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实验研究所;
2.3 “供应商”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4 “中标方”系指在本次项目中将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合格的供应商
3.1 有能力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资格审查合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为合格的供应商;
3.2 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内法律和规章条例。
4.供应商资格(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8条)
5.投标费用
5.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构成
6.1采购文件包括:
⑴投标邀请;
⑵供应商须知;
⑶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⑷合同一般条款;
⑸合同特殊条款;
⑹范本格式。
6.2 采购文件以中文编写。
6.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从而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果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资料,没有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采购文件澄清
7.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在收到书面疑问后尽快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疑问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7.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须在得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8. 采购文件的修改
8.1 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0.投标语言
10.1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11.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 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部分
1)、投标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一览表;
5)、明细报价表;
6)、供应商基本情况;
7)、公司简介;
8)、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后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加盖公章);
9)、商务条款偏离表;
10) 、产品制造商授权书;
技术部分
1)、所投产品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指标、产品技术性能详述、验收标准等)
2)、所投设备的相关技术/证明资料;
3)、售后服务及质保期承诺书(含优惠条件)及培训计划(详述)等;
4)、对失误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的责任的承诺;
5)、技术规格偏离表;
6)、所投设备彩页;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1.2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文件资料清单。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范本格式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货物简介、原产地、数量和价格等。
13.投标报价
13.1 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单价和总价。单价和总价要相符。小写和大写要相符。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表中标明其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相关工作范围内所有费用的总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报价。
13.2 投标报价应注意下列要求:
13.2.1 采购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
13.2.2 采购文件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
13.2.3 货物的交货价,包括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零部件及原材料已付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他税(其关税和其他税不分别填写,计入货价内即可)。
13.3 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3.3.1 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3.3.2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13.3.3 当各明细部分的价格累计不等于合价时,应以各明细的累计计数为准,修正合价。
13.3.4 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修正,应取得供应商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最终投标价。如果供应商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评审并按废标处理,没收其投标担保。
14.投标货币
14.1人民币报价。
15.供应商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范本格式),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不满足以下条款将导致废标)
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8条
注:(1)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将导致废标。
16 投标产品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6.1供应商须提交证明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上述文件为文字资料、产品彩页和数据,并提供:
(1)产品主要技术及性能特点的详细描述;
(2)产品主要部件的详细资料;
(3)一份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产品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业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价格及供货来源信息;
(4)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见附件);
(5)所投货物检测报告。
17.投标的有效期
17.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如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商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8.1 投标文件须打印胶装,活页装订不予评审。
18.2 投标文件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章。
18.3投标文件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
18.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8.5投标文件的份数: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U盘1份。
19.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
19.2 本次招标可接受电汇等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9.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
19.3.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19.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9.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9.5.1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19.5.2中标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9.5.2.1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
19.5.2.2按本须知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0.1 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密封,在每个密封件的封面上标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公章、正本或副本。
20.2 投标文件袋上应写明:
招标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
供应商名称:
20.3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须将正本的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20.4采购文件装订要求:投标文件要求不得活页装订。
21. 投标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2022年05月10日11: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开标现场
21.2 所有投标文件不论派人送交还是通过邮寄递交,都必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到采购文件规定的地点。
21.3 出现第8.2款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22.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3 供应商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评标程序
23.开标
23.1本次招标按采购文件中投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将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开标会。
23.2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23.3 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23.4 评标原则在开标会议上宣布。
23.5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3.6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3.7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好处,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评标有关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3.8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要求评标纪律
23.8.1评委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客观、公正的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采购文件设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23.8.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给予的财务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采购人征询确定中标人意向。
23.8.3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明示或暗示提出的倾向或排斥特定供应商的要求。
23.8.4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24.评标过程
24.1 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
24.2开标结束后,监督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项目:提供“供应商须知附表”第8项内要求的资质文件。确认其是否已具备提交投标文件的资格。
24.3开标后评委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提供,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
24.4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委会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4.5 评标委员会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其中,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或导致废标。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对认为需要(不是每一个)的供应商进行询标,请供应商澄清其投标内容,供应商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询标时供应商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重要内容作出书面答复。
25.2 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和/或加盖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分为两步进行,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中的供应商重要技术指标以及技术和商务上要求的其它重要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核,审核合格后即视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第二个步骤: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评比,打分方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因素占30分,技术因素、商务因素(售后、业绩及信誉情况)占70分。将每位供应商的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加即为该供应商的总得分。
26.1符合性审查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审内容 |
1 | 投标文件是否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章和加盖供应商公章; |
2 | 投标保证金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缴纳; |
3 | 投标文件是否按采购文件内容不存在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
4 | 投标文件封面必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
5 | 投标报价未超出项目预算(包括各单项设备预算); |
6 |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注:投标文件有不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出现重大偏差的标记“×”,没有出现重大偏差的标记“√” 。 |
26.2详细评分标准如下:
一、价格部分(30分)
价格得分的评分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如此类推,算出所有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得分。
注:加分项:供应商所投产品如涉及环保节能产品将在2分之内(包括2分)给予加分。
二、技术部分( 45 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内 容 | |
技术部分 | 投标产品、设备的参数符合程度 | 0-40分 | 1)技术参数全部满足得40分,标“★”条款每有一条负偏离扣3分,标“▲”条款一条负偏离扣2分,扣完为止; |
技术部分 | 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 0-3分 | 措施内容完整、可行、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内容存在缺漏但不影响项目主体内容得2分;提供方案但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部分 | 投标产品、设备的可操作、可维护性 | 0-2分 | 产品操作、升级维护方案是否满足用户需求。方案内容完整、可行、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不影响项目主体内容得1分;提供方案但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 |
三、商务部分(25分)
评审项目 | 分值 | 内 容 | |
商务 部分 | 售后服务体系 | 0-5分 | 制造商在中国境内设有维修服务部门和零备件库,提供维修部门和零备件仓库相应证明资料得5分,未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
商务 部分 | 售后服务体系 | 0-4分 | 国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工程师,提供常驻售后服务工程师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的4分,未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
商务 部分 | 售后服务体系 | 0-4分 | 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完整、可行、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不影响项目主体内容得2分;提供方案但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商务 部分 | 培训方案 | 0-4分 | 提供操作培训和维护培训及其他形式培训,培训方案内容完整、可行、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缺漏但不影响项目主体内容得2分;提供方案但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销售、运行业绩 | 0-8分 |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每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8分。(附采购合同或安装调试验收单,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不得分) |
2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7.1 开标后,直到授予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委或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违者给予警告、取消担任评委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的评标。
27.2 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本次招标中有关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其中标资格。
28.关于质疑
2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接受供应商的质疑为:供应商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的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F 授予合同
29.合同授予标准
29.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条件、报价合理、技术和商务条件都符合条件基础上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
29.2 最低投标价不一定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9.3 如果确定该供应商无法圆满履行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下一个可能中标的供应商资格作出类似的审查。
30.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0.1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方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全部投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作任何解释。
31.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公告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1.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方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后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2.签订合同
32.1 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如中标方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2.3采购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G 招标失败条件
3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后,实际参与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3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导致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7.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
第三部分 产品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氮氢空气体发生器
1,高纯氮气发生器技术指标
★1.1氮气流速范围:0-500ml/min,氮气纯度≥99.9999%,;
1.2.仪器输出压力:0-87psi可调,可以满足现今市面上常用气相用检测器对高纯氮气的要求;
★1.3采用先进的PSA高效碳分子筛(CMS)过滤技术,纯物理分离技术,免除化学方式腐蚀仪器的隐患,所产生氮气纯度高,在工作中碳分子筛可进行自我净化,确保无杂质残留,氮气纯度稳定;
★1.4核心部件碳分子筛(CMS)使用寿命不低于40000小时(正常使用不低于15年)无需更换,生产厂家必须提供证明文件;
1.5仪器整机配置具有快速供气系统和微处理器系统,液晶屏显示仪器运行时间、工作状态、实时压力、维护耗材的使用时间等;
1.6仪器具有故障记录诊断功能,当仪器过压、过载、高温等发生故障时可自动实现仪器停机,并以声光报警形式告知用户;
1.7内置高温催化反应装置,有效去除烃类物质,烃类化合物总残留量〈0.01ppm;
1.8仪器配置快速供气系统,开机后可快速供气;
1.9具有经济运行模式,氮气发生器内置氮气缓冲罐,当无高纯氮气和空气需求时,整机处于待机状态;
1.10一体化、紧凑式设计,可与氢气发生器按序叠加或拆分,节省实验室宝贵空间
2,氢气发生器技术参数
★2.1氢气流速范围:0-200ml/min,氢气纯度>99.99999%
★2.2输出压力:0-116psi可调
2.3采用质子交换膜、纯水电解技术,进水要求电阻率>1MΩ,纯水进入电解池之前,先经过去离子柱处理,确保水的纯度,延长电解池使用寿命,产生的氢气经过干燥后可以直接用于分析;
★2.4配有CPU微处理液晶触控制器,通过液晶触控屏可连续显示设备的工作参数和运行状况,便于参数设定等;具有软件支持,免费升级,也可以连接网络实现远程监控;在线显示纯化装置的使用寿命倒计时;
2.5符合所有的国际安全标准,配备各种报警功能,包括过压报警、低水位报警、断电保护等、漏气自动停机等;设备上有双重设备报警装置,显示仪器的工作状态;
2.6.具有免维护式电解池;
2.7具有储水装置,双泵设计,可自动加水而无需停机,并自动监测水位,全天24小时不间断供气
2.8主机配有不锈钢材质干燥器,便于维护,避免产生氢气的二次污染
2.9一体化、紧凑式设计,可与氮气发生器按序叠加或拆分,节省实验室宝贵空间
3,空气发生器技术参数
★3.1空气流速:≥5000mL/min
★3.2零级空气输出压力0-145psi可调
3.3配有去除碳氢化合物的催化反应池,输出气体中HCT<0.1ppm
4,静音无油空压机技术参数
★4.1输出压力:0-145psi可调
4.2输出空气:颗粒物≤0.01um;
★4.3输出空气流量:≥30L/min;
★4.4具有经济运行模式,内置空气储气罐,当无压缩空气需求时,整机处于待机状态;
5,配置清单
5.1高纯氮气发生器主机2台
5.2氢气发生器主机2台
5.3空气发生器主机2台
5.4静音无油空压机主机2台
售后服务
6.1.生产厂商有独立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团队,当出现故障时承诺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上门,72小时解决问题,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上门检查服务,保证实验室仪器的稳定可靠运行。
6.2.所投标产品需提供产品彩页及证明明资料。
6.3提供1年的免费维修和保养,核心部件碳分子筛质保40000小时(正常使用不低于15年)维保期自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维保范围包括整套系统中所有设备整机和其所有附属配件、耗材。维保期外维修保养免人工服务费,零配件、耗材以优惠折扣收取费用。
二、全自动高锰酸盐指数测定仪
1.符合GB11892及GB5750.7等国标方法,恒温沸水浴加热,人机对话,一键启动,各类酸性、碱性样品无需人员值守状态自动测定分析。
2.样品系统:
★2.1 配备多孔位样品盘,不少于63位,支持循环加样功能,一次测试可以连续测定84/126个样品;
★2.2单次测定取样量不少于100mL,使用水浴加热方式,不少于10个消解位;水浴中加注纯水,无需加电解质造成水浴内壁长期腐蚀,减缓水浴池及加热管的老化;
2.3 高精度机械臂,自动抓取样品;耐腐原装进口模组,实现样品转移静音运行,机械手臂自动控制,受力均匀,以确保稳定抓取,避免掉杯;替代人工转移样品,实现测试过程全自动化;
★2.4消解水浴每个孔位采用自动开合盖设计,减少水蒸汽外溢,避免水汽对实验室其它精密仪器的干扰;
★2.5 有二组滴定位,采用独立的高精度滴定泵及机器视觉检测器,每个样品的滴定过程全程摄像记录,不接受采用移动一个检测器交替测定记录两个样品滴定变化的方案。
3.滴定系统
3.1高锰酸钾泵:
泵种类:注射泵;
泵数量:2个;
泵精度:0.05ml(10.0ml);
3.2草酸钠泵精度:0.05ml(10.0ml);
3.3 滴定最小体积:0.02ml;
3.4 滴定终点判断:模拟人眼识别,通过颜色变化来自动判断终点,非电压、电流及光度比色方式;滴定过量时,仪器可以自动扣除过量滴定体积;
3.5 全自动消解水样,自动分析CODMn值,实现“消解-分析”一体化,从样品消解到出具最终结果,无人工干预,由仪器全自动完成;
3.6 自动实现试剂液量安全监控,实时显示试剂液位。
4.仪器指标:
4.1精密度要求:
RSD<2.0%,浓度为4mg/L的葡萄糖标准溶液(n=5);
4.2测定上限:
高锰酸盐指数测定范围(不稀释,取样量100mL时),5.0mg/L。
★4.3测试速度:平均少于3,5分钟;
6.配置:
6.1主机标准套(含智能机械臂、63位样品盘、滴定模块、消解模块)
6.2工作站软件系统1套
6.3 品牌电脑1套(支持工作站正常运转);
三、红外碳硫仪
1、所供设备为原厂生产全新产品,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2、仪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免费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1年,卖方负责因设备本身缺陷导致的各种故障的免费技术服务和维修。设备出现故障时,卖方保证在接到用户通知后10分钟内响应,如有必要48小时内派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服务。
3、免费保修期后,厂家提供终身维修,并保证零配件的供应,提供软件终生免费升级。
4、提供全套书面的技术资料,包括操作说明书,维护说明书,质量认证等。
5、仪器设备到达最终用户指定地后,由卖方派高级工程师前往用户所在地进行现场培训,用户方人数不限。
二、设备的所有部件及数量,各部件的型号、材质、尺寸、规格等
1.总体要求
★1.1、机体配置:双燃烧系统分析仪,具备高频红外机体、高温红外机体两个检测机体。
★1.2、采用红外检测技术分析总碳、总硫,矿物有机碳、固定碳、有效硫等分量值。
★1.3、元素分析含量范围:C:0.0001%-100.00% S:0.0001%-100.00%
1.4、最小读数: 碳:0.000001% 硫:0.000001%
★1.5、仪器精度:符合GB/T20123-2006 DZ/T 0258-2014
1.6、分析时间:20-40秒(可调)
1.7、校正方式:单点或多点校正
2.设备配置及参数
2.1、高频红外碳硫分析仪 1 套
★为红外一体机,检测系统和燃烧系统在一个机体,不能采用分体机技术。
★高频感应线圈表面需涂覆抗氧化涂层,高频感应圈内需要强制液体冷却循环系统。(交货时需要验证)
采用全自动双区域双刷自动清扫及真空除尘,每次样品分析完成后,金属过滤网和燃烧管需自动清扫。禁止采用单刷清理或开放式手动除尘。提供专利证书证明。
▲提供卤素捕集装置,提供图文证明。
▲提供燃烧气体除水系统,提供图文证明。(交货时需要验证)
▲红外传感器需采用进口品牌,滤光片和热释电传感器需一体化设计。禁止采用贴片设计。提供相关技术证书证明。
▲红外光源必须为进口光源,光源和反射镜必须处于同光源保护装置内。增加光源发光稳定性和增加使用寿命。需提供图文证明。
▲红外检测室具有恒温技术,保证24h室外温度对红外干扰较小。提供相关技术证书证明。
▲提供气路恒流系统,保证气路长时间稳定有效稳定,提供相关技术证书证明。
▲红外检测室采用隔离防干扰技术,避免电信号对检测室的干扰,提供相关技术证书证明。
▲具有炉头加热装置,避免水分对高硫的干扰,提供相关技术证书证明。
★具有石英管保护装置,保护操作人员和防止坩埚未放到位引起的损坏燃烧管。交货时需要验证)
▲整机气路管必须为镜面不锈钢管,气动元件必须为世界知名品牌。动力气和载气均有气体保护过滤器,防止粉尘污染气路。提供技术文件证明。
▲进样气缸处具有照明装置,防止样品放置不正确。提供相关技术证书证明。
输出功率 3.5KW/20MHz
输入电流 20A
分析时间 20-40秒(可调)
加热温度 高频1800℃
升降炉膛氧气压力 0.4—0.6MPa
最大炉膛压力 0.08 MPa
2.2、高温燃烧系统 1 套
★高温室0℃~1300℃(可调)
联机红外检测系统 1 套
★高温燃烧隔热系统,表面温度不超过60℃
★高温系统进样气门为高温密封圈密封系统,具有自动气体冲洗功能,不能采用橡皮塞密封。
▲加热内管全部在隔热系统内,不能裸露在隔热层外。
2.3、电子天平
进口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1台
2.4、计算机 品牌电脑1套
2.5、设备配置详附表
高频系统 | 1. 高频系统红外碳硫分析仪主机 | 1台 |
高频系统 | 2.品牌计算机 | 1套 |
高频系统 | 3.电子天平 万分之一 进口品牌 | 1台 |
高频系统 | 4.集尘箱 | 1台 |
高频系统 | 5. 废坩埚箱 | 1台 |
高频系统 | 6. 超声波清洗器 | 1台 |
高频系统 | 7. 红外检测池 | 一套 |
高频系统 | 8. 电子天平接口线(标准九芯线) | 1根 |
高频系统 | 9. 计算机与红外连接线(标准九芯线) | 1根 |
高频系统 | 10. 氧气管连接组件 | 1套 |
高频系统 | 11. 多位插座 | 1个 |
高频系统 | 12.O型密封圈 | 1袋 |
高频系统 | 13.坩埚座 | 2只 |
高频系统 | 14.气体净化管 | 2只 |
高频系统 | 15.过滤器 | 2只 |
高频系统 | 16.坩埚夹 | 1把 |
高频系统 | 17.助熔剂专用勺、式样勺、专用工具 | 1套 |
高频系统 | 18. 硅脂 | 1瓶 |
高频系统 | 19. 快速接头 | 1套 |
高频系统 | 20. PVC管Φ4 | 2米 |
高频系统 | 21. PVC管Φ6 | 5米 |
高频系统 | 22. F4管Φ6 | 1.5米 |
高频系统 | 23.燃烧管 | 2只 |
高频系统 | 24.清扫刷子(铜) | 2只 |
高频系统 | 25. 清扫刷子(不锈钢) | 2只 |
高频系统 | 26. 刚玉管 | 2根 |
高温系统 | 1.智能高温炉 | 1台 |
高温系统 | 2.硅碳高温燃烧管 | 2套 |
高温系统 | 3.进样系统 | 1套 |
高温系统 | 4. 刚玉陶瓷管 | 2套 |
专用工具 | 1.螺丝刀、试电笔 | 1套 |
专用工具 | 2. 保险管专用 | 1套 |
专用工具 | 3. 试管刷 | 1把 |
专用工具 | 4. 排刷 | 1把 |
专用工具 | 5. 样铲 | 1把 |
专用工具 | 6. 样钩 | 1只 |
消耗材料 | 碳硫专用陶瓷坩埚 | 1000只 |
消耗材料 | Corey-1号助熔剂 | 2.5KG |
消耗材料 | C型纯铁 | 5瓶 |
四、烷基汞测定仪
用途
汞是一种重要污染物,受到人们广泛关注。不同形态的汞,其毒性是不同的,其中尤其以甲基汞的毒性最大。甲基汞可以通过环境中的无机汞在微生物的甲基化作用或非生物的甲基化作用下形成。可以通过水、食物进入人体富集,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对环境及生物样品中甲基汞的检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工作条件
工作电压:220V±10%,50/60Hz
环境温度:10--40℃
环境相对湿度:5%~85%,无凝结
仪器原理
全自动烷基汞分析仪依次采用衍生化反应、吹扫捕集、干燥、解析、GC分离、高温裂解、CVAFS检测的原理,实现甲基汞的富集、分离、原子化及检测。吹扫进样、捕集阱富集、解析、气相色谱柱分离及分析过程全部自动化,避免操作者在实验中的暴露伤害,解放人力。
仪器参数
自动进样系统
全自动XYZ三维机械臂进样器,精确定位,运行稳定。
★进样针采用peek材质,具有隔垫穿刺功能,无样品吸附问题,避免交叉污染。
★多个气体吹扫口保证吹扫过程中溶液充分搅动,氮气充分与样品接触,提高吹扫效率。
高通量:具有96位样品位,可配置40mL和60mL吹扫瓶,适用于25及40ml进样量。
吹扫捕集装置
★采用直接瓶内吹扫进样,无液体转移,减少交叉污染风险。
★多通道捕集阱交替进样捕集,加快测样效率。
★专用捕集阱填料及加热冷却技术提供优秀的吸附/解析效率,软件可自动调节解析温度。
等温气相色谱系统:色谱方法内置已优化,保证良好的分辩效果;采用填充柱系统,系统压力小,分离时间短。
高温裂解管柱:可加热至700℃以上,保证不同形态的汞快速分解还原为蒸汽汞。
★捕集装置与GC分离装置在一套系统里面,管路更短,死体积更小。
仪器带有尾气吸收装置,汞蒸气不会排放在空气中,避免污染环境。
CVAFS检测器
★低压汞灯:光源稳定,可实现连续工作5000小时的使用寿命,且配有光强、温度反馈调节装置,基线波动小。基线漂移<1%。
★检测器参数可通过软件自动设置,操作方便。
甲基汞的线性范围:0~25ng/L;乙基汞的线性范围:0~25ng/L
甲基汞的检出限:优于0.01ng/L(25mL);乙基汞的检出限:优于0.01ng/L(25mL)
线性相关系数:R2≥0.995。
仪器通过CPA计量认证。
烷基汞蒸馏仪
应用于水样中烷基汞蒸馏前处理,支持配合实验室现有的烷基汞分析仪使用。
蒸馏仪整机包含蒸馏模块和冷凝模块两个部分
蒸馏模块的加热及控温功能,孔位的材料为金属等传热较好材质。加热范围:常温至150.0℃,加热精度:±1.0℃,过热自动断电等功能,确保烷基汞可完全被蒸馏。
★冷凝模块可以实现降温及控温功能,水浴温度-2℃~5℃范围内,无需额外使用冰水混合物。
★样品的加热及接收孔位不低于12个;
★样品管、盖及管路材质均为特氟龙材质;
控制软件及数据系统
★Window中文操作界面易操作,可实现编辑序列、自动分析数据、导入和导出标准曲线等操作。
可以直接通过控制软件对仪器参数进行修改及控制,简单便捷。
★数据系统具有最小二乘法和响应因子法两种数据处理方式,最小二乘法可绘制标准曲线。两种数据处理方式可自由切换,既满足国标需求,也满足美国EPA1630方法。
配置清单
1.全自动烷基汞分析仪主机 1台
2.自动进样系统:96位自动进样器 1台
3.吹扫捕集装置:双通道吹扫捕集系统;1套
4.恒温气相色谱及热裂解系统 1套
5. CVAFS检测器 1套
6.烷基汞专用蒸馏模块 1套
7.烷基汞专用蒸馏冷凝模块 1套
8.汞吸附管 1个
9. 60mL样品架 24孔位(3×8) 4个
10.电脑 1台
11.控制软件及数据分析软件 1套
12.仪器使用手册及软件说明书
13.60mL 吹扫样品瓶 96个
14.吹扫瓶垫 96个
15.吹扫瓶盖 96个
16.蒸馏仪样品管(含盖、接收瓶、死堵、管线等) 12套
17.四丙基硼化钠 1g
18甲基汞标液 1份
19乙基汞标液 1份
技术服务
交货期:合同正式签约后1个月内交货,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
质保期:仪器设备免费保修3年;从仪器验收签字之日起算起。
技术资料:免费提供该设备全套技术资料。
培训:免费提供该仪器设备相关培训;用户使用一段时间后,应由厂方技术人员进行再培训。
验收:仪器设备到达最终用户后,由用户提供验收条件,供应商应即时派维修人员前往验收。
五、环保型棒磨机
主机2台
主机额定功率2.2KW 外形尺寸:1580*1510*765
磨矿料筒尺寸:Φ130*200mm玛瑙滚筒 转速1400r/min
胶辊直径: 108mm 重量:500kg
胶辊间隙: 154mm
配Φ130*200mm玛瑙滚筒12个(含玛瑙棒)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1.1“合同”系指买方和卖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
1.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软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其它材料。
1.4“服务”系指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5“买方”系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或单位。
1.6“卖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
1.7“现场”系指将要进行货物安装和运转的地点。
1.8“验收”系指买方依据技术规格规定接受合同货物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
2.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
3.原产地
3.1原产地系指货物的生产地,或提供辅助服务的来源地。
4.技术规格和标准
4.1本合同项下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本采购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有关权威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
5.专利权
5.1卖方须保障买方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6.包装
6.1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提供的全部货物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空运和内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6.2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两套,一套在包装箱里,一套在包装箱外。
7.运输标记
7.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接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
(1)收货人
(2)合同号
(3)收货人代号
(4)发货单位
(5)目的地
(6)货物的名称、品目号、箱号
(7)出厂或装箱日期
(8)毛重/净重(公斤)
(9)尺寸(长x宽x高,以厘米计)
7.2凡重达两吨以上的包装,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便装卸和搬运。
8.卖方的交货价合同
8.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6天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卖方应以挂号信寄给买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x宽x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8.2在目的地交货价合同条件下,由于卖方延误了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而有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8.3卖方负责安排自发运地至买方现场的运输和安装、调试及技术监督部门第一次强制性检验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8.4交货日期以货物到达买方现场为准。
8.5卖方装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卖方承担。
9.装运通知
9.1卖方应在货物装运完成24小时内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 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载运车次名称和启运日期。如果包装件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达到或超过12米长、2.7米宽和3米高,卖方应将其重量或尺寸通知买方。若货物中有易燃品或危险品,卖方也须将详细情况通知买方。
10.保险
10.1在国内交货价合同条件下,由买方在货物装运前或接到装运通知后办理保险。或由买卖双方具体商定。
11.支付
11.1除另有规定外,可采用下列付款之方式一种付款:
(1)转帐支票;
(2)电汇付款。
11.2 付款方式见合同特殊条款。
12.技术资料
12.1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的外,卖方应准备与合同设备或仪器相符中文技术资料,并于合同生效后15天内寄送到买方,例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寄送不完整或丢失,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
12.2上述一套完整的资料应包装好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3.价格
1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卖方为其所供货物和服务而要求买方支付的金额应与其投标报价一致。
14.质量保证
14.1卖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第一流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0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买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14.2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物正式验收后24个月。
15.检验
15.1卖方应让制造商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议付银行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
15.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买方应申请商检局检验,并有权根据商检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立即向卖方提出索赔。
16.索赔
16.1卖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买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和验收测试期限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买方拒收货物并把被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买方,卖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买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6.2如果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卖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若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的1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买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买方将从未付款或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7.延期交货与核定损失额
17.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本合同第18款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在卖方同意支付核定损失额的条件下,买方将同意延长交货期。核定损失额的支付将从未付款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核定损失额比率为每迟交7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不满7天按7天计算,但是,核定损失额的支付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5%。如果卖方在达到核定损失额的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而卖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迟交核定损失金额。
18.不可抗力
18.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18.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9.仲裁
19.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
19.2仲裁应由买方当地仲裁机构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
19.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9.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19.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交付部分或全部货物。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21.一旦买方根据第21.1款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以按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未交付部分的货物。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但是,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2.变更指示
22.1买方可以随时向卖方发出书面指示,在合同总体范围内对如下一点或几点提出变更:
(1)合同项下需为买方特殊制造的货物的图纸、设计或规格;
(2)装运方式和包装方式;
(3)交货地点;
(4)卖方须提供的服务。
22.2若上述变更导致了卖方履行合同项下任何部分义务的费用或所需时间的增减,应对合同价格或交货进度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相应地修改合同。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的变更指示后10天内根据本款提出调整的实施意见。
23.合同修改
23.1欲对合同条款作出任何改动或偏离,均须由买卖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24.转让与分包
24.1除买方事先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4.2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通知不解除卖方承担的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25.适用法律
25.1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解释。
26.通知
26.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电传、电报、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形式确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7.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
27.1除了卖方为执行合同所雇人员外,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规格、计划、图纸、式样、样本或买方为上述内容向卖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卖方须在对外保密的前提下,对其雇用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所提供的情况仅限于执行合同必不可少的范围内。
27.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末得到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不得使用第27.1款中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27.3除合同本身以外,27.1款列明的所有资料始终为买方的财产,若买方要求,卖方应于其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以后将这些资料(包括所有副本)退还买方。
28.合同生效及其他
28.1本合同应在买方和卖方签字(及买方收到卖方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28.2卖方须按技术规格中的规定,向买方提供与合同项下货物有关的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等其他相关服务。
28.3 商务合同应包括买方最后确认的价格条款和付款方式。
28.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用中文书写,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肆份,用中文书写,买卖双方各执贰份;
28.5下述文件将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具有同等效力;
采购文件;
中标通知书;
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询标中的书面答疑;
4) 合同条款及合同特殊条款;
买方: 卖方:
代表: 代表:
附录:
附录1 价目表
附录2 供货范围及详细报价的技术资料
附录3 技术服务
附录4 技术参数
附录5 验收及验收测试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检验
1.1 设备必须是合同生效后,由原厂生产的合同项下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所有设备应配套使用。并且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要求,若所供货物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供应商负全责;
1.2 设备到达目的地,买方、卖方及买方聘请专家一同开箱验货;
1.3 卖方提供的所有货品应符合中国以及国际通行的标准,并应附有相应的测试报告、合格证书;
1.4 具体的标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并在合同中由双方确认;
1.5 提供所有设备的随机资料和技术文档:
1.5.1 设备配套的维修手册。
1.5.2 设备所包含的所有软件均须提供合法的使用证书。
1.5.3 设备完善的中文操作手册。
1.5.4 中、英文的使用和维修技术资料。
1.5.5 设备使用软件的备份。
1.5.6 正规的备品备件价格表。
1.5.7供应商提供资料如下:
1、所报产品的配置清单;
2、所报产品的详细说明书、技术资料、彩图;
3、产品的合法代理证明如生产企业授予的“授权委托书”等。
4、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5、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6、国家规定的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7、报价表(列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配置、产地、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及优惠条款等)以及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价日期。
8、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
安装调试
2.1 卖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的所有工作,并免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的耗品。在不增减临床应用功能的前提下,供方免费提供设备相关的软件升级。直至通过验收(同买方共同完成);
2.2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7天内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3设备安装后,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买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的单位对上述仪器进行精度校核。
2.4在中国境内有相应的零配件保税库,并出具证明文件。
2.5中国境内有相应的维修机构,并出具证明文件。
2.6在设备安装和调试结束后,由买卖双方和技术监督局按照国际和国家标准共同验收,检测费用由卖方负责。
2.7 因卖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卖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做出赔偿。
2.8 如调试后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或技术指标要求用户有权提出退货,并予以退回货款。
培训
3.1 现场培训:卖方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各种功能。
3.2集中培训: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可向买方提供使用和维修技术人员培训。
售后服务
4.1免费质保一年,验收合格后进入保修期。
4.2 软件终生免费升级。
4.3 维修响应时间:接到故障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答复,12小时人员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有责任向用户说明故障的解决方法,提供优惠的配件供应,配件到达日期:不超过2天到达现场,每超过1天,按该机日均检查额累计赔偿。
4.4 提供保修期后无偿技术支持。
4.5投标方必须提供维修、检测和报错系统软件。
4.6 保修期后的维修费用,先修后付款,零备件的购买,先交货后付款。
4.7 国内有免费电话、维修系统,并提供7*24小时服务,提供详细电话号码。
报价要求
5.1人民币报价,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部分列明其他报价币种单位的除外;
5.2 买方指定交货地(设备使用地)交货价;
5.3 提供主要零配件、易损件供应的清单以及所需提供的相关服务的费用,并分项报价(应包括在总价内)。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数量、型号、产地、制造商、单价、总价。
5.4所有货物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70%预付款,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付25%,质保金5%。
7.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货到现场。
8.交货地点:具体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范本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招标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 投 标 书
致: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的招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
开标一览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规格、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按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技术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金额为(注明币种)。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 个日历日。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名称 | 数量 | 制造商 | 型号规格 | 投标总价 (万元) | 投标 保证金 | 交货期 | 备注 |
合计(万元): |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与投标书正本和投标保证金一同装在一单独的信封内密封。
2、折扣条件与折扣声明应在表下注明。
3、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
2 | ||||||
3 | ||||||
总价 |
注:此表需详列投标的每种设备。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4、技术参数、功能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 采购文件规格条目号 | 采购文件要求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注:与采购文件中“第三部分 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逐条对应填写。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5、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 | 采购文件 条目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与采购文件中“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逐条对应填写。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6、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 的投标,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物。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注:法人代表本人作为公司代理人前来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此项证明文件
7、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第(项目编号)招标通告,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有能力提供 (项目名称) 项目中的 (货物名称) 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并证明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制造商或贸易公司的 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名称: 签字:
地址: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传真:
邮编: 电话:
盖章:
8、近三年类似销售业绩表(附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9、资格证明文件
1、内容见“供应商须知”第8条。
2、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如为制造商,可不提供)
3、其它一切有利于产品和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添加的其他相关资料
1、所投产品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指标、产品技术性能详述、验收标准等)
2、售后服务方案
3、培训方案等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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