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义马市公安局2024年第二批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购买装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24.9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hzb-2024-085
预算金额24.99万元
招标公司义马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15703981201
招标代理机构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862589817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8
公告正文
义马市公安局 2024 年第二批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购买装备项目竞争性谈 判公告
(招标编号:QHZB-2024-085)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义马市公安局 2024 年第二批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购买装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义马市公安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义马市公安局 2024 年第二批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购买装备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采购 5G 执法记录仪、挂肩警示灯(具体详见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义马市公安局 2024 年第二批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购买装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义马市公安局 2024 年第二批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购买装备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须符合“第三章 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不得负偏离,并提供相关证明资 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 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内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 东或投资人信息);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 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
(6)提供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 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7)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人代表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本项目响应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信息应完整,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0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义马市银杏路与鸿庆路交叉口南 30 米路西 1 号院一楼会议室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义马市银杏路与鸿庆路交叉口南 30 米路西 1 号院一楼会议室
七、其他
义马市公安局 2024 年第二批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购买装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义马市公安局的委托,就义马市公安局 2024 年第二批政法纪检监 察转移支付资金购买装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义马市公安局 2024 年第二批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购买装备项目 2、项目编号:QHZB-2024-085
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义马市公安局 2024 年第二批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购买装备项 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采购 5G 执法记录仪、挂肩警示灯(具体详见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
4、控制价金额:249970.00 元
5、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日历天完成供货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质 保 期:按国家相关规定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 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须符合“第三章 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不得负偏离,并提供相关证明资 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 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内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 东或投资人信息);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 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
(6)提供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 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7)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人代表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本项目响应查询记录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信息应完整,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谈判文件:2024 年 11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7 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
3、邮寄地点:义马市银杏路与鸿庆路交叉口南 30 米路西 1 号院一楼会议室;
4、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须邮寄的证明资料:
(1)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
(2)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本单位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 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内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
东或投资人信息);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网页查询页截图;
(8)提供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 询截图)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9)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人代表无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叁份(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以纸制版邮寄至 开标地点。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响应文件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的 截止时间前,以纸制版方式邮寄提交。
开标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线上进行,各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请通过手机或电脑等终端下载“腾 讯会议”app,进群名称请备注为供应商公司名称,并在 2024 年 11 月 8 日 8 时 30 分(北京 时间)之前扫描二维码(输入会议号及密码)进入会议等候室,并开启视频及语音功能。如 因未按时参加会议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各供应商如对开标会议有异议,请 在会议现场给定的时间内通过本项目“腾讯会议”线上提出,如无异议,则后期针对开标会 议的异议不予受理。
各供应商单独打印一份授权委托书一并邮寄,以备开标现场查验腾讯会议参会人员。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 8 时 30 分,递交地点为:义马市银杏 路与鸿庆路交叉口南 30 米路西 1 号院一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义马市公安局
联系人(电话):李女士(15703981201)
地址: 义马市迎宾大道 1 号院
采购代理机构: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李女士(18625898173)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 197 号永和龙子湖广场 A 座南区 1703
义马市公安局
2024 年 11 月 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义马市公安局
地 址:义马市迎宾大道 1 号院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57039812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清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平安大道 197 号永和龙子湖广场 A 座南区 1703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862589817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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