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宁波象山县爵溪街道亚帆北路改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699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8/04/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990万元
招标联系人励总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赖欣妍
标书截止时间2018/04/20
投标截止时间2018/05/04
公告正文
浙江宁波象山县爵溪街道亚帆北路改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 项目金额:
  • 招标单位:象山县爵溪街道办事处
  • 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18/4/13
  • 截止时间:2018/4/18
  • 项目介绍


交易登记号: 18GC040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爵溪街道亚帆北路改建工程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象发改审批[2018]6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爵溪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 ,出资比例为 上级补助100% ,招标人为 象山县爵溪街道办事处 (委托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起点位于松兰山景区北侧爵溪收费站,沿线沿规划佛学路和规划盘山路呈南北走向,终于白沙湾玫瑰园
项目规模:全长3.1公里,新征用地面积46.83亩。改建后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20Km/h,路基宽度由5~6.5米沿山体侧拓宽至9米
项目估算总投资:6990万元
设计服务期限:总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5天、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15天、施工图设计20天
质量标准: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道路、桥涵、给排水、综合管线,及照明、绿化、交通标志标线等配套附属设施所有项目的设计】和现场指导与监督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的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资质。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财务要求
不作要求。
(三)业绩要求
不作要求。
(四)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勘察设计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经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3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告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限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五)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工程师(市政或道桥类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六)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道路专业配备1人,具备工程师(市政或道桥类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
2、给排水专业配备1人,具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
(七)其他要求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交纳的2018年1月、2月、3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 同),持报名资料,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04室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http://www.xsbm.gov.cn下载),报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有效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书;
5、《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交易员证》。
以上1-5条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报名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或者未提供原件的企业,报名不予通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和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员证原件,到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 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收款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象山新丰支行,账号:39-703001040012500,联系电话:0574-65733188。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日17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形式2: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办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联系人:林翔,联系电话:15869522676。保险保单出具截止时间:2018年5月2日17时(北京时间)。
7.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3如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任何一种形式缴纳,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4日14时00分,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iangshan.gov.cn)、宁波招标投标中心链接(http://www.bidding.gov.cn)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爵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三立置业有限公司(游仙路64号)
联系人:励总
电话:0574-65600918
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岙里村文化大礼堂
邮编:315700
联系人:赖欣妍、何政毅
电话:0574-6576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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