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沙街道银河家园、新三园及虹西花苑电梯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2
金额
158.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r-c2024-0032
预算金额158.4万元
招标联系人成飞15951410009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柯柯150627375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金沙街道银河家园、新三园及虹西花苑电梯维保项目 JSZC-320612-NTJR-C2024-003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9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R-C2024-0032 

项目名称:金沙街道银河家园、新三园及虹西花苑电梯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8.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总价限价:人民币50.16万元/年。最高单价限价:每台电梯3800元/年。投标报价超过总价或单价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电梯保养为3个小区共132台电梯。电梯品牌、现状,请各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得有关投标文件编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进一步的资料。投标人踏勘现场自行得出的结论和解释由其自己负责。招标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现场踏勘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品牌

小区

层数

台数

总计

奥的斯GeN2Core客梯

银河家园

9

48

132

新三园花苑

11

28

蒙哥马利

虹西花苑

9

43

11

13

 

注:1.服务内容:1)维护保养、日常检修、修理工程、应急维修、五方通话设备维护;2)周巡视保养、月保养、半年保养、一年保养。2.维保方式:半包服务模式(维保单位承担单项1000元以下配件维修更换)。3.服务质量要求:维保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标准要求,并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和江苏省地方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供应商若不能满足业主方要求,下年度业主方有权不续签合同,另行招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3.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7月-2024年9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为分公司参加投标,必须由总公司授权)且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施工类别:安装、维修,A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v≤6m/s》资质证书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9.具有电梯专业人员,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人员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的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官网打印具有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缴费清单)和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10.投标人提供企业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 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12.其他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为分公司参加投标,必须由总公司授权)且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曳引驱动电梯,施工类别:安装、维修,A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v≤6m/s》资质证书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投标单位必须满足《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4.具有特种设备维修人员操作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19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11-19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开标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电子标,成交供应商在公示结束后须提供叁份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至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处,纸质版响应文件须与电子文件一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7.有关本次磋商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8.本次采购项目磋商结束后需提供最终报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大庆路10号

联系人:成飞

联系电话:15951410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锦绣路118号锦安妮纺织品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陈柯柯

联系电话:15062737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柯柯

电话:15062737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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