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县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
通道侗族自治县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通道侗族自治县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以公开招标加资格后审的采购方式确定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采购编号:通财采计[2020]0017,委托代理编号:HNDH-HH-2020002,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采购公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通财采计[2020]0017 招标代理编号:HNDH-HH-2020002 二、项目实施机构和政府方出资代表通道侗族自治县政府授权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指定通道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资本出资代表。 三、项目概况3.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通道侗族自治县9个乡镇共17个集镇污水处理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28个重点村(包括万佛山侗寨风景名胜区旅游线路重点村及中国传统村落)的污水简易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35.58亩,包含乡镇污水处理厂17座及28个重点村的简易处理设施,配套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共227.416公里(乡镇主管配套管网74848m,重点村配套管网152568m)。集镇各污水处理厂总日处理规模为4400m3/d,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模总日处理量为2450m3/d。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集镇污水),农村污水的出水水质根据环境敏感度和受纳水体环境要求确定,应满足功能区水体及排放标准相关要求。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经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运营维护范围以《PPP项目合同》约定范围为准。 3.2项目投融资: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约31260.81万元(最终实际总投资以经审计确认后的竣工决算额为准)。本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额的20%,约为6260.81万元,80%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为25000万元。 3.3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污水处理厂合作期30年(含3年建设期,运营期为 27 年);污水管网合作期为30年(含3年建设期,运营期为 27 年),各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竣工验收完成后即进入运营期,项目合作期不变。 3.4项目资金来源:拟采用PPP模式引用社会资本方资金进行建设。 3.5收益回报方式: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公司在运营期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获取基于绩效评价的污水处理服务费,以补偿投资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通道县人民政府向项目公司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其资金来源于向本项目范围内居民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及政府补贴两个部分。伴水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于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需由政府方给予一定的缺口补贴。 四、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DBOT方式实施。经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由县住建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本项目将由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通道侗族自治县住建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由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出资代表(通道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PPP项目公司,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并承担向用户提供服务的责任。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经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运营维护范围以《PPP项目合同》约定范围为准。 中标人持有项目公司90%股权,通道侗族自治县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股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投资额的20%(由项目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剩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进行融资,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政府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五、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5.1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5.1.1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1.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9年7月~2019年1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9年7月~2019年1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9年7月~2019年12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9年7月~2019年12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5.1.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1.5投标人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提供投标人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及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5.2 特定资格条件 5.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营业执照包含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5.2.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含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5.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2.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复印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3 法律要求 5.3.1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发生过任何直接由于其重大过失或疏忽而在类似项目中严重违约,没有无故退出、主动申请放弃合作、谈判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4 信誉要求 5.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5 联合体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质内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2家。 (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资格申请的投资人、施工单位,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3)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的相关要求依据《政府采购法》第24条第2款之规定执行。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通过政府采购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例外条件:为了项目融资之目的,可以在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投资人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披露财务方案的情况下,经本项目实施机构同意,适当变更联合体中的财务投资人或其出资方式。 5.6 其它要求: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3)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附属机构单位; (4)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项目提供代理服务的; (8)申请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9)申请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6.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报名成功后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上获取采购文件。 6.3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从2020年1月21日起至2020年2月1日(工作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6.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登录网址http://ggzy.huaihua.gov.cn/),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及成功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将视同报名不成功(以投标截止时间止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显示的下载文件单位为准),其投标无效; 6.5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7.1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人自选): (1)承诺; (2)转账形式; (3)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7.2 转账金额和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元)。 7.3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7.4 缴纳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用途栏注明是:“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城东支行。 (1)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7.5 采用承诺或保函的,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节“投标保证”规定,并将承诺或者保函原件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7.6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递交。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25日9时3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0年2月25日9时30分。 (3)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等证明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怀化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媒体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通道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通道县 联系人:粟先生 电话:1310715989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道侗族自治县御园小区8A303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77745768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