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8.36万元
招标联系人梁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工1521747304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广州市乌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现对二期工业厂房(仓库)项目监理和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二期工业厂房(仓库)项目监理和项目管理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乌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8497796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工        联系电话: 15217473043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工程概况
  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0842.18㎡,二期工业厂房面积约为542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二期厂房及配套设施。配套设施主要有:室内外给排水、电气、机房设备(变电房、发电机房、水泵房、消防等)、电梯、弱电、厂区道路、绿化、管线等工程。
  六、招标内容:
  (1)项目建设管理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建设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业主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管线迁移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招标管理、施工建设管理、档案管理、结算初审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
  (2)施工监理,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施工图会审、进度款和变更审核、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最高投标限价: 78.36 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为人民币35.00万元,项目监理费为人民币43.36 万元。)
  七、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3年3月14日至 2023 年3月21日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 4月4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3年4月4 日9 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23 年4月4日9 时30分。
  3. 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的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134号4楼404室(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南沙部)
  4. 招标文件费:500元/份(招标代理单位开具收据,售后不退),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梅路134号4楼404室购买询价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投标人合格条件所列的证明资料复印件;(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建设管理部分资质要求:具有承接本工程相应有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或经营范围包括工程咨询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平台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
  ②监理部分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拟承担本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管理+监理)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需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自登记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自登记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3)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需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自登记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5.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监理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1),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双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合作协议》(如有)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5)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乌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8497796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乌洲村育英街4号
  
       附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招标单位:广州市乌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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