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技工学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需求公示
金额
28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18/05/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 深圳市技工学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 )需求公示
备注1:本公示期限为2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进行质疑,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备注2:供应商在公示期过后对采购需求仍有异议的,请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予答复,并将供应商异议及答复材料在制作采购文件前移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公告查询地址:http://www.cgzx.sz.gov.cn/)。
项目名称 |
深圳市技工学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2880000 | |||||||||||||||||||||||||||||||||||||||||||||||||||||||||||||||||||||||||||||||||||||||||||||||||||||||||||||||||||||||||||||||||||||||||||||||||||||||||||||||||||||||||||||||||||||||||||||||||||||||||||||||||||||||||||||||||||||||||||||||||||||||||||||||||||||||||||||||||||||||||||||||||||||||||||||||||||||||||||||||||||||||||||||||||||||||||||||||||||||||||||||||||||||||||||||||||||||||||||||||||||||||||||||||||||||||||||||||||||||||||||||||||||||||||||||||||||||||||||||||||||||||||||||||||||||||||||||||
项目背景 |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着眼于全面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主动创新观念,用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府自身改革和建设。“互联网
+”是互联网发展新时期的新形态,利用信息技术推动电子政务也已成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重要手段,互联网+政务在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方面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贯彻落实局领导实现技工院校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指示,适应人社局“新常态、新理念、新局面”的需要,有效提升全市技校管理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全市技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透明化,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整体跃升,为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作出积极贡献,我局按照金保工程的总体建设规划,建设统一、高效和安全的全市技工学校综合管理系统。
1. 推进“互联网
+ ”人社业务,加强一体化协同建设
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 “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本项目围绕技工学校学生为核心进行一体化的管理,采用一体化的技术手段,以保证全方位的“业务协同”为目标,基于统一的基础设施,围绕统一的信息资源,面向统一的服务对象,为管理、经办、服务提供全过程的快捷优秀的技术支撑,进而实现“业务一体化”,为实现技工院校教育跨越式发展提供信息化保障。
2. 夯实“智慧人社”服务基础,适应业务发展需要
2.1.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管理服务工作,对各项环节严格监管
加强对技工院校设立审批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加强绩效管理,不断提高为技工院校服务的水平。要对申办受理、评审公示、复核认定等各项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管理,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实行“阳光审批”,做到规范透明、高效廉洁,严格预防和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违纪违法的行为。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技工院校基本信息、动态信息的采集和审核审批信息化管理,可有效提高技工院校管理服务工作的效率和绩效。
2.2.切实做好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学籍信息真实有效
各地和技工院校必须切实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要求,及时开展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对休学、退学、转学、复学的学生认真进行核实认定,密切跟踪了解技工院校学生学籍异动情况,认真及时进行审核审批,确保技工院校学生学籍信息真实有效。
2.3.加强教师教学管理,打造核心竞争力
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都是是技工院校打造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提高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所在。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必须对师资队伍的情况进行充分掌握,对技校教师的资质水平、继续教育情况、薪酬情况等信息进行全面掌握。
2.4.两金、补贴发放直接到人,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为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学校要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确保学生信息真实可靠,保证受助学生不重复出现,不得虚报学生和评选不符合受助条件学生。通过资金管理全流程信息化,对资金的申请、审核、审批进行监督,并实现资金发放直接到个人,保证资金安全。
3. 增强“服务人社”技术手段,创新管理服务方式
3.1.基于人社大数据思维分析,促进技校教学发展
打通学校与人社局登记学生的就失业信息、职业介绍中各工种需求情况之间的信息壁垒,以大数据思想为指导,分析技工学校针对性专业设置等问题,促进技工学生顺利就业。
3.2.建设公共和移动服务平台,提供触手可及的服务
提供扁平式、网格化服务模式,以技校公共服务平台和技校移动服务平台为支撑,提供触手可及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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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且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未被国家财政部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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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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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本次规划建设的深圳市技工院校综合管理系统,不是简单地将传统的政府管理事务原封不动地搬到互联网上,而是在以技工学校学生为核心面向人社局、技工学校、社会公众三方的信息一体化共享和利用基础上,打通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以开放的理念实现原有业务功能。系统为技校教学、技校招生、学生学籍、学生就业、两金和补贴发放等信息发布及录取、管理等各项工作提供方便快捷、高效安全的“一站式”、“移动式”、“大数据思维”管理和服务。系统在目前的网络环境下必须实现各技工学校能安全有效的登录使用系统,保障数据安全和运行环境的稳定,同时需要建立数据共享接口,实现与业务相关的各个委办局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并实现与省、部的数据上报对接。
(一)建设目标
1. 一体化协同,提高行政服务效率;
业务上,纵向方面以技校学籍管理为核心实现全市技工学校、深圳市人社局、省一体化系统的数据共享,即满足了数据大集中的要求又可以根据深圳市本地实际情况促进技工学校发展;横向方面实现技校学籍、技工教学、技能鉴定、职称评定、就失业登记方面数据的数据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化。
应用上,基于业务信息,从监管平台、应用平台、服务平台、移动平台、统计分析平台上立体化构建,多方位多角度侧重建设,各平台各有侧重服务不同的对象。
2. 全过程监管,降低政府行政风险
监管技校学生从招生、入学、学习、考核、考证、实习、毕业、就业一条龙状况,为加强教育教学过程的科学管理,严格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促进学校教师管理和学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建设提供信息化保障,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教学秩序,按照既定的培养目标,把学生培养成为高素质的技能人才。
监管助学金、免学金、实训基地补贴、顶岗实习补贴的申报、各级审批、发放全过程。加强对技工院校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杜绝学校虚报学生人数、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或挤占、挪用、截留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3. 全方位服务,促进技工院校发展
针对技工院校招生、教学、考证、毕业、实习、就业跟踪各方面全方位服务,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找准技工学校功能定位,突出办学特色,开展多元化办学提供信息支撑。积极创新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逐步建立以国家职业标准为依据、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一体化教学课程体系,实现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融通合一、能力培养与工作岗位对接合一、实习实训与顶岗工作学做合一。
4. 一站式平台,提供触手可及服务
以公共服务平台、移动服务平台为基础,构建扁平式、便利化的一站式平台服务模式。以技工学校、技校学生、技校老师以及学生家长为中心,提供各类政策文件、公告通知、办事指南、业务办理、信息查询、信息推送等内容。
5. 大数据分析,促进技工新型办学
基于技工院校和技工学生基本信息、入学、学习、实习、毕业、就业等信息,利用大数据思维进行分析,以市场需要为导向,为技工学校提供专业设置建议分析等。
(二)建设内容
本次规划建设的深圳市技工院校综合管理系统软件,将根据现有业务需求,利用现有基础配套设施来进行建设,具体包括七个平台和历史数据迁移的建设:
1. 核心业务监管平台
核心业务监管平台主要是为人社部门提供对各个技工学校统一管理的平台。该平台集成了技工学校相关各项业务的审核审批管理功能,为技工学校审批管理工作、学生学籍管理、教师管理、免学金、助学金、相关资金补贴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系统遵循数据统一集中管理的原则,让人社部门掌握全市技工学校、学生和教师的动态信息,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2. 技校综合应用平台
技校综合应用平台是为各所技工学校提供的业务管理平台。该平台提供技工学校相关各项业务的网上申报窗口,数据可直接提交到人社部门的核心业务监管平台审核,提高了业务审核审批的规范性、便捷性和高效性。同时平台还实现对学生学籍、教师教学、资金补贴的管理功能,为技工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
3. 技校公共服务平台
技校公共服务平台是基于浏览器模式为为广大群众、学生、教师提供一个业务经办、信息查询、信息推送的平台,技校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数据和应用支撑,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对接,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对外提供服务。群众可通过平台对技工学校教育相关工作的政策、动态、技校风采等进行了解。学生可通过平台进行网上预报名、网上毕业证查询等,也为教师提供师资上岗证查询窗口。
4. 技校移动服务平台
通过建设手机微信应用,面向技工学校学生、学生家长、教师及公众,基于微信社交生态,提供便捷的服务。
5. 技校统计分析平台
技校统计分析平台是基于大数据思维,对技工学校管理中的各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应用的平台。该平台提供技工学校专业设置、院校信息、学生信息、教学信息、就业信息、资金信息等多个主题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生成一系列报表和数据图形化展示,生动地向人社部门及技工学校展现业务状况和统计数据,为政策制定、教育改革提供有效的数据依据。
6. 技校综合管理平台
技校综合管理平台是系统运行的基础,该平台提供机构管理、登录账号管理、角色管理、分级权限管理、日志管理等功能,为业务的有序开展提供基础支持,为数据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7. 数据交换平台
数据交换平台实现系统内部及外部的各个数据交换接口进行统一管理,为系统内部数据流转、业务流程运作、以及外部系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提供有力保障。
8. 历史数据迁移
历史数据迁移指将目前省厅技校系统中的学生学籍等历史数据迁移到本项目建设的信息系统中,以便业务的统一办理和查询统计。
(三)功能模块建设
依据现有业务需求,深圳市技工学校管理系统软件分为核心业务监管平台、技校综合应用平台、技校公共服务平台、技校移动服务平台、技校统计分析平台、技校综合管理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七大平台和历史数据迁移建设,以构建一体化的深圳市技工学校管理系统。
1. 核心业务监管平台
2. 技校综合应用平台
3. 技校公共服务平台
4. 技校移动服务平台
5. 技校统计分析平台
6. 技校综合管理平台
7.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8. 历史数据迁移建设
二、项目技术要求
(一)安全保障需求
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条例的要求,深圳市技工学校管理系统遭到破坏,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系统安全等级应达到2级。
(二)系统性能需求
1. 系统响应时间
对于业务办理,单记录录入/修改的响应时间<=2秒,平均响应时间<=3秒,除单笔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响应时间<=5秒;
对于查询业务,单记录查询的响应时间<=2秒,平均响应时间<=3秒,除单笔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响应时间<=5秒;
对于统计业务,单笔统计的响应时间<=3秒,平均响应时间<=5秒,除单笔统计以外的其他统计响应时间<=6秒,复杂报表的响应时间<=10秒。
注:以上所描述的响应时间是指前台提交本次交易给系统后到系统反馈结果的时间,不包括前台业务操作人员进行信息录入或业务操作的时间。
2. 并发处理能力
系统能够支持同时从多个部门或地方并发使用,要求系统不能由于用户连接的增加明显降低系统的响应时间。支持同时在线用户数500人;并发用户数100人。
3. 稳定性
整个应用软件系统能够连续7×24小时不间断工作。系统运行每1000小时中可用时间至少不小于999小时,故障间隔时间应大于1000小时;
系统要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要求达到99.99%;
对人工输入的数据以及来自不同接口的数据进行合法性检查,确保流程的通畅性,并且能够对错误数据进行自动纠错处理;
必须有数据存储备份,在更换平台时保证应用系统的平滑过渡。
4. 扩展性需求
系统设计必须遵循金保工程的标准规范体系,做到软件一体化,结构模块化,程序结构化,数据格式标准化,代码统一化,各种文档资料规范化。所有软件子系统必须统一标准,规范设计,统一数据入口,统一数据出口,充分共享;数据可被系统中任何处理环节使用,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使系统功能单元具有较高的通用性、重用性、独立性和灵活性,使业务系统可以更好的适应以后的业务和政策变化,以保障系统具有长期的使用价值,符合未来的发展趋势。具体如下:
(1)
考虑今后的系统发展和与电子政务其他业务系统的衔接,在系统的功能实现、业务实现上就必须充分考虑其延续性和可扩展性;
(2)
充分利用现有的设备资源、网络资源、信息资源、应用软件资源,保护用户投资,且通过优化设计,使得未来系统升级的代价最小化;
(3)
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信息产品更新换代的周期不断加快,因此本系统在硬件平台、网络设备、数据库和开发工具等方面要具有开放性和扩展性;
(4)
在硬件系统支撑环境及应用软件设计中需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以保证系统结构相对稳定及系统升级扩展的顺利进行,同时节约用户的投资;
(5)
保证对新业务、新功能的平滑追加和过渡,并且做到不影响已完成的业务处理功能和现有系统性能。
(三)总体技术路线
本次项目的总体技术路线:
1、 采用B/S应用体系结构;
2、 采用跨平台的J2EE架构;
3、 采用Web服务技术和XML协议;
4、 统一的权限管理机制;
5、 采用报表技术。
三、项目管理要求
(一)组织实施要求。
1
、投标方需提供清晰的项目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角色、主要职责、人员构成以及沟通机制;
2
、投标方需提供项目管理方法,风险控制方案。
(二)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本项目建设人员要求组成包括项目总监、架构分析师、项目经理、编码人员、测试人员、UI设计人员、运行维护人员以及客服的项目团队。
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在软件信息系统担任项目管理职务经验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级别认证。
需提供参与项目建设的主要人员的详细信息及在本项目中所担任的角色。
(三)项目验收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系统验收方案、验收测试报告及接受检验,证明其系统符合本招标书的各项要求,招标方对验收的认可签字并不解除投标人对合同规定的保证责任。
1
、系统开发完成,通过初验后,系统上线试运行。
2
、系统试运行结束后,进行终验。
四、技术服务评分相关事项
以下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在投标文件“客观性技术服务事项承诺”中进行承诺,评标时在“违约承诺”一栏中进行客观打分(投标人应针对以下要求按照自身情况进行承诺):
1、承诺按时且足额向派驻人员支付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福利等。
2、负责员工的劳资纠纷及意外伤害的处理,如因处理不当或对采购人带来不良影响的,承担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3、保证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及时组织开展工作。如取得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未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平台建设,经采购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取合同总额的
5%作为违约金,用以弥补另外招标和停工所造成的损失补偿。
4、承诺不将项目非法转包或以分包的名义将全部工程肢解后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5、承诺承担服务期间派遣员工(非)工伤、疾病死亡所产生的所有经济赔偿责任(法律规定范畴内)。
五、项目监理要求
中标方必须接受采购方经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确定的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
本项目的监理方对中标方的开发、实施、工期、质量、服务、验收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不及格或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不组织验收、延期付款,相关责任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应无条件接受。监理方有权考查中标方人员的每日出勤和工作内容,根据考查情况,可要求中标方更换人员,直至采购方满意为止。若发现项目团队人员擅自离岗,每人次罚款
1万。
六、现场演示
(一)总体要求:
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演示。
演示地点提供电源、带
VGA接口的液晶显示器及宽带上网环境(无WIFI环境),由投标人代表自带手提电脑、无线路由器、便携式服务器、U盘及其它能完成演示操作的设备(具体以投标人实际需要为准)等进行演示。由于演示场地有限,建议不携带过大设备进行演示。
每个投标人的现场演示时间不超过
10分钟(演示期间评委将进行提问,并有权酌情延长时间),现场演示人员不得超过2人。
(二)具体程序:
1.投标人安排的现场演示人员需在招标公告规定的现场演示签到截止时间前,提供授权委托书(盖公章)、现场演示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区二楼大厅,按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指引进行签到。
特别注意事项:(
1)资料提供不齐全的,不予签到;(2)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签到;(3)未进行签到的人员,不能参与现场演示。
2.招标公告规定的现场演示签到截止时间后正式进行现场演示。现场演示正式开始前将进行身份核对;核对内容为现场演示人员提供的
“授权委托书(盖公章)、现场演示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料不齐全的人员,不得参与现场演示。
(三)其它现场演示规则:
1.参加本次现场演示的各投标人,均认为本次现场演示的程序和环境能够满足现场演示基本条件,并对本现场演示方案要求内的各项规定不做事后异议,且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2.现场演示在正式评标环节前进行。现场演示原则上按签到顺序依次进行(经评委同意,可以酌情进行调整)。一个投标人一次性现场演示完毕。一个投标人在进行现场演示时,另外的投标人不得进入现场。现场演示期间,评委可视情况对现场演示人员进行提问。
3.投标人对本次现场演示条件的不确定性疑虑应在开始前做书面表达,若所有疑虑不能完全消除,并认为现场演示结果仍会产生误判,则可以退出现场演示。
4.由于现场演示时间有限,投标人同意承担其演示结果不确定性的风险,即同意专家以现场演示情况的判定结论。
5.本次现场演示的结果,仅对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无义务向其余各方出具方案讲解结果。
6.风险及费用说明: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风险自负。
(四)演示内容:
重点演示核心业务监管平台、技校综合应用平台页面及功能展示
。原型系统包含模拟数据并可顺畅运行,按照以下步骤重点演示:
1.
登录核心业务监管平台及技校综合应用平台
;
2.
展示管理主页面,主页面需要体现出项目一体化、流程化设计思想(例如:单点登录设计、任务待办设计等);
3.
演示一次助学金申请业务的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发起;
(2)申请审批;
(3)资金发放;
(4)通过流程驱动方式进行业务环节的任务经办,主要演示流程为:申请->受理->审批->公示->发放。
特别说明:主要演示通过业务流程进行驱动各业务系统进行业务经办的设计思路,无需演示各个流程环节的详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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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
七、
项目工程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工作并上线运行。
售后质保期限一年。自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并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一年的维护服务、运行保障服务,包括:数据服务、实施培训、现场技术支持、现场驻点运维。
八、注意事项
1、中标人应当加强对分包的管理,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转包,也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和施工业务一并分包给其他单位。否则,经采购主管部门批准,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参数和各项要求的响应应是列出具体内容。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并可能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九、项目付款要求
项目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支付。签订正式合同后支付合同费用的30%,中标方通过项目初步验收后支付合同费用的30%,通过项目最终验收并第三方评测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费用的30%,待项目最终验收通过后正常运行满一年,支付合同剩余的10%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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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信息 |
评分细则表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平均价格下浮比例: 5%
评标方法说明:
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且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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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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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项目评定分离申报事项一览表.doc |
备注1:本公示期限为2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进行质疑,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备注2:供应商在公示期过后对采购需求仍有异议的,请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予答复,并将供应商异议及答复材料在制作采购文件前移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公告查询地址:http://www.cgzx.sz.gov.cn/)。
采购需求疑问及回复列表
序号 | 疑问标题 | 疑问内容 | 疑问单位 | 疑问人 | 疑问附件 | 疑问日期 | 标题 | 内容 | 单位 | 采购人 | 附件 | 日期 |
1 | 深圳市技工学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采购需求疑问与建议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我公司详细阅读了贵单位组织的深圳市技工学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需求公示,总共提出了5点疑问与建议,具体如下,请贵单位阅览。 1. 评分细则表—>技术服务—>序号7 演示部分:“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业务功能描述的要求,提供相关系统模块不超过10分钟的原型演示”。 疑问:本项目大部分业务功能需要定制化开发,只要在要求工期内达到要求即可,招标阶段应该重点考核方案的合理性和承建单位及其项目团队的整体实力。 建议:把演示部分改成对整体技术方案的考核。 2. 评分细则表—>综合实力—>序号2 同类业绩及大型软件开发项目业绩部分:“2013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以投标人名义独立完成并已竣工验收的技工学校领域软件开发软件额不低于100万元,每个项目业绩得2分,满分6分”。 疑问:本次招标的系统大部分内容属于定制化开发,应重点考核建设单位的大型系统开发的项目业绩。 建议:把“技工学校领域软件开发软件改成“大型软件系统”。 3. 评分细则表—>综合实力—>序号3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部分:“项目负责人具有大型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经验;曾承担2项(或以上)电子政务相关项目(要求软件开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每个项目业绩得1分,满分2分”。 疑问:本次招标为学校综合管理系统,不应对项目负责人局限于“电子政务相关项目”作为考核标准。 建议:改成“大型应用软件项目”。 4. 评分细则表—>综合实力—>序号4,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部分:“项目成员具有技工学校领域应用系统开发经验的,每一人得0.5分,满分为3分”。 疑问:本项目系统大部分内容为软件定制开发,项目成员是否参与技工学校领域应用系统开发,不能体现项目成员的软件系统研发能力。并且要求提供的材料只能证明相关人员在某段时间内就职于该公司,无法考证相关人员是否真实参与项目、负责的工作角色和在项目中的工作时长。 建议:修改成“项目成员具有软件开发工作年限满3年或者5年,每一人得0.5分,满分为3分”。 5. 评分细则表—>综合实力—>序号5服务网点部分:“投标人注册地为深圳或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深圳但在深圳有办事处的,得满分”。 疑问:考虑注册地在深圳和深圳设立办事处可提供的本地化服务水平差异较大。 建议:改为“投标人注册地为深圳得满分,注册地不在深圳但在深圳有办事处的得1.5分”。 | 深圳市迪威特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 刘鉴宇 | 深圳市技工学校综合管理系统项目采购需求疑问与建议.doc | 2018-04-12 | 回复 | 一、关于疑问1的答复 原型演示可更好的体现出投标公司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和建设能力,因此我们认为此要求是必要的。 二、关于疑问2的答复 本项目针对我市技工学校日常管理需要,在学籍管理、课程管理、“两金”发放等业务节点上具有专业化要求,若投标公司具有技工学校领域软件开发经验,可更快的理解并准确掌握用户需求,其开发经验也可运用在本项目中,在开发过程中也能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可最大程度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成功部署,而且对“大型应用软件”无相关明确的判别标准,因此我们认为此要求是必要的。 三、关于疑问3的答复 本项目中“核心业务监管平台”供全市技工学校主管部门使用,在项目建设内容中占重要地位,其业务流程具有电子政务特性。若投标公司具有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经验,可确保项目最大程度满足业务需要并顺利实施,而且对“大型应用软件”无相关明确的判别标准,因此我们认为此要求是必要的。 四、关于疑问4的答复 本项目针对我市技工学校日常管理需要,在学籍管理、课程管理、“两金”发放等业务节点上具有专业化要求,若项目团队具有技工学校领域软件开发经验,可更快的理解并准确掌握用户需求,其开发经验也可运用在本项目中,在开发过程中也能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可最大程度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成功部署,因此我们认为此要求是必要的。 五、关于疑问5的答复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项目欢迎全国范围内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参与投标。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 王亚玲 | 2018-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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