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沙街道“五个天”车库斜坡维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金额
21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d-c2024-0034
预算金额210万元
招标公司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成先生15951410009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513-8610111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金沙街道“五个天”车库斜坡维修改造工程 JSZC-320612-NTJD-C2024-003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5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NTJD-C2024-0034
项目名称:金沙街道“五个天”车库斜坡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000000万元(采购包1:112.720000万元;采购包2:97.2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95.8万元,二标段:82.67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一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天香苑、天虹苑及天霞苑地下室汽车坡道维修项目,包含拆除汽车坡道面层,混凝土密封固化剂地坪,无震动防滑坡道面层,热熔标线涂料等;二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天晖、天熹两个小区汽车坡道及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包含拆除汽车坡道面层,混凝土密封固化剂地坪,无震动防滑坡道面层,热熔标线涂料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
4.(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8)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
6.(9)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必须同时持有安全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08-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开标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大庆路10号
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15951410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13-86101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13-861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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