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wzs(zc)2023-05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卫中森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培文176907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5
公告正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WZS(ZC)2023-05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5.953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
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系统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系统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系统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投标单位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
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单位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
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
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单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
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单位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
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5日10时30分到2023年11月21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
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②法人代表
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文件售后不
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12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路街道高新街217号盈科
广场B座1409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12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路街道高新街217号盈科
广场B座1409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民主路148号奥生大厦17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991-23176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卫中森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路街道高新街217号盈科
广场B座1409
联系人: 杨培文
电 话: 17690715919
电子邮件: 94228166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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