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8万元
招标联系人吕连余
招标代理机构中沐建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335-363881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该项目主要是解决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医护人员、教师等(县城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2、楼房内能够提供有比较健全的生活设施(床、冰箱、网络、灶具、洗漱设备等),保证用户随时入住。3、楼房位于县城主城区内。4、便于住房困难人员生活出行,便于统筹管理。5、2022年全县拟筹集保障性租赁住44套,单个住房面积以70平方米以下为主。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8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专家论证: 1、翠屏湾小区项目建设、施工、验收手续齐全,符合使用要求。 2、通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走访调研,该房产距县政府、县医院、学校、广场约1000米,便于住房困难人员生活出行,便于统筹管理,同时楼房内能够提供有比较健全的生活设施(床、冰箱、网络、灶具、洗漱设备等),保证用户随时入住,是县城主城区内唯一一处能满足要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场所。如若新建设一所同等规模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需要大量资金,一时无法筹措,不能保证住房困难人员在2022年正常使用。为此青龙满族自治县开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唯一供应商。 3、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走访调研,都阳路中段翠屏湾B区住宅公寓楼同等地段,建筑面积32-58平方米房屋年租金为0.9-1.1万元。考虑该项目需求租房数量较大、租期较长,结合主城区同类房屋租赁价格,经与意向出租方商定,确定住宅公寓楼每套年租金均价约为0.6万元,租期为3年,租期届满后,如承租方需要续租的,同等条件可优先续租,如租期满10年的,出租方应减收1年租金。 4、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5、经专家论证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的《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施方案》可行,该项目年租赁费包括房屋折旧、装饰装修折旧、设备设施折旧、产权人房屋日常维修费、房屋管理费、投资利息、房屋保险费、地租(土地成本)、利润、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年预算金额为26万元,(楼房44套,每套年租金均价0.6万元)。租用期为3年,确定该项目租赁费总预算金额(拦标价)78万元,青龙满族自治县开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null
地址:null
三、公示期限
2022/08/31至2022/09/06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吕连余
联系地址:青龙镇祖山路252号
联系电话:0335-752232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佟先生
联系地址:青龙县行政办公中心
联系电话:0335-786224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中沐建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路205-1号四楼
联系方式:0335-3638816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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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该项目主要是解决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医护人员、教师等(县城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2、楼房内能够提供有比较健全的生活设施(床、冰箱、网络、灶具、洗漱设备等),保证用户随时入住。3、楼房位于县城主城区内。4、便于住房困难人员生活出行,便于统筹管理。5、2022年全县拟筹集保障性租赁住44套,单个住房面积以70平方米以下为主。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78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经专家论证: 1、翠屏湾小区项目建设、施工、验收手续齐全,符合使用要求。 2、通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走访调研,该房产距县政府、县医院、学校、广场约1000米,便于住房困难人员生活出行,便于统筹管理,同时楼房内能够提供有比较健全的生活设施(床、冰箱、网络、灶具、洗漱设备等),保证用户随时入住,是县城主城区内唯一一处能满足要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场所。如若新建设一所同等规模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需要大量资金,一时无法筹措,不能保证住房困难人员在2022年正常使用。为此青龙满族自治县开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唯一供应商。 3、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走访调研,都阳路中段翠屏湾B区住宅公寓楼同等地段,建筑面积32-58平方米房屋年租金为0.9-1.1万元。考虑该项目需求租房数量较大、租期较长,结合主城区同类房屋租赁价格,经与意向出租方商定,确定住宅公寓楼每套年租金均价约为0.6万元,租期为3年,租期届满后,如承租方需要续租的,同等条件可优先续租,如租期满10年的,出租方应减收1年租金。 4、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5、经专家论证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的《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施方案》可行,该项目年租赁费包括房屋折旧、装饰装修折旧、设备设施折旧、产权人房屋日常维修费、房屋管理费、投资利息、房屋保险费、地租(土地成本)、利润、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年预算金额为26万元,(楼房44套,每套年租金均价0.6万元)。租用期为3年,确定该项目租赁费总预算金额(拦标价)78万元,青龙满族自治县开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null
地址:null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
2022/08/31至2022/09/06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吕连余
联系地址:青龙镇祖山路252号
联系电话:0335-7522325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佟先生
联系地址:青龙县行政办公中心
联系电话:0335-7862246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中沐建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路205-1号四楼
联系方式:0335-3638816
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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