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凉市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楼业务用房维修项目重新招标文件(变更公告)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申请资格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文件开启时间
文件开启方式
评审办法1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登记表》中技术负责人证书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6)质(检)量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质量(检) 员岗位证书。

3.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上报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机械员等人员信息,未上报企业、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登记表》的,不具备资格审查资格,《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接收单位为平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源文地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620000/0105/202404/03/0062efa8cedfeb09481ba279fec115a4af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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