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机械设备类租赁合同(EI20230513002)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机械设备类租赁合同



编号

EI20230513002



内容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张家口万全区卫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项目(一期)-卫城旅游产业(东南区域)施工



2.工程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万全镇南大街

3.建设单位:张家口万全区城乡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20022.35(M2 )

6租赁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

2、质量要求合格

3、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7天通知中标单位 。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无要求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小规模纳税人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选型购置、安装调试、验收投产、使用维护、更新改造等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条: 报价要求
  1. 本次招标范围:钩机,铲车,压路机,叉车
    2、厂家要求: 产品检测报告等证书齐全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 租赁物本身租金、装车、卸车、码放以及运输,税率(1%)

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按月进行预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结算流程为甲方指定的项目管理人员和乙方负责人核实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报甲方项目部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并由公司经营部门审批签字确认为准。

2、租赁设备退场后双方办理最终结算手续,最终结算单必须经甲方项目部、材料设备部、安全生产部、经营管理部及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电汇。

2、支付时间:乙方次月1-7日内上报,甲方7日内审核,审核无误后,15日内支付签认单(根据双方签字确认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的70%,剩余的30%验收合格后支付。

3、发票约定: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1%。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七条、报名截止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4日11:00。

获取方式:招标采购中心将向通过报名资格预审的单位发送招标文件。

第八条、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递交方式:电子版报价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递交截止):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九条: 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采管理部。

2、投标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标方人民法院起诉。

工期要求
满足甲方有求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满足甲方有求

质量要求
满足甲方有求

技术要求
满足甲方有求

其他要求





公告日期

2023-05-13

截止日期

2023-05-13



询价类型

设备租赁按租期



询价方式

邀请询价



付款方式

电汇



备注





状态

询价结束



设备询价明细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租期 租期单位 交货日期 技术指标 厂家 备注
钩机 150 2.00 台班 83.00 2023-05-15
铲车 50 1.00 台班 147.00 2023-05-15
铲车 25 1.00 台班 149.00 2023-05-15
压路机 22吨 2.00 台班 105.00 2023-05-15
叉车 标准 2.00 台班 75.00 2023-05-15




询价地址:http://www.zgsgycw.com


采购方

张家口万全区卫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项目(一期)-卫城旅游产业(东南区域)施工



单位类型

施工单位项目部



所在地区

河北省 张家口市 万全县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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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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