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浙江辰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淳安县人民法院淳安法院警务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8.1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cgzf[2020]197号
预算金额38.15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明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辰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文峰0571-64813937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浙江辰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淳安县人民法院淳安法院警务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8 01: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ZJCGZF[2020]197号

二、项目名称:淳安县人民法院淳安法院警务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381500(元)南北联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物联网街369号A幢13楼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淳安县人民法院淳安法院警务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采购淳安县人民法院淳安法院警务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采购响应采购方要求1381500响应采购方要求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洪苏平,唐明,郑名田,胡剑红,王小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92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淳安县人民法院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曙光路5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明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648-81205

质疑联系人:方东晖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80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辰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高文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64813937

质疑联系人:童国明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8325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方建宏

监督投诉电话:0571-64818305

2020年12月08日2020年12月28日

附件信息:

  • 淳安法院警务指挥中心系统设备项目--招标文件(发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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