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pdi-zb-2023-00872-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招耀文1852050122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8
公告正文


广东联通、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东产互-医疗行业合作伙伴滚动招募项目(2023年第3批次)招募公告
招标编号: 发布时间:2023-04-03 10:41:11




本项目为广东联通、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东产互-医疗行业合作伙伴滚动招募项目2023年第3批次(招募代理编号:GPDI-ZB-2023-00872,招募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拟公开招募广东联通、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东产互-医疗行业合作伙伴滚动招募项目的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将在联通电子商城“公开市场”上架,省公司各部门及各地市分公司在联通电子商城上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自主实施采购。

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委托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募代理机构名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

1.1招募内容:

项目一:区域卫生信息化——说明:能够提供国家、省、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中公共卫生系统、计划生育系统、医疗服务系统、医疗保障系统、药品供应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等的建设及服务。

项目二:数字化医院——说明:能够提供医院信息集成平台、运营信息管理平台、互联网医院、移动医疗、远程医疗、分级诊疗平台、大数据平台、物联网应用、AI应用(人工智能)、精准医疗、互联互通测评/医院电子病历评级等信息化建设。

项目三:医疗卫生信息化集成——说明:能够提供医院信息化和区域卫生信息化软硬件项目的集成建设、实施。

项目四: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安全测评——说明:能够提供医疗卫生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风险评估、应急响应、安全咨询等服务。

1.2适用主体:三大主体——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1.3适用范围(原则上):广东省。

1.4入围资格有效期:无固定期限

1.5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报名参与本项目,可同时参与以下多个项目,入围多个项目,已入围“广东联通、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东产互-医疗行业合作伙伴滚动招募项目及本项目“滚动招募”的供应商无需再参与本次招募。

【其他说明】

本批招募划分为以下四个项目:

序号

招募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1

GPDI-ZB-2023-00872-01

广东联通、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东产互-医疗行业合作伙伴滚动招募项目-项目一:区域卫生信息化

2

GPDI-ZB-2023-00872-02

广东联通、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东产互-医疗行业合作伙伴滚动招募项目-项目二:数字化医院

3

GPDI-ZB-2023-00872-03

广东联通、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东产互-医疗行业合作伙伴滚动招募项目-项目三:医疗卫生信息化集成

4

GPDI-ZB-2023-00872-04

广东联通、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东产互-医疗行业合作伙伴滚动招募项目-项目四: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安全测评

1.6、审查方式:

合格制:不限报名单位数量、不限制可入围单位数量。凡符合公告【2、申请人资格要求】全部内容的,均可报名参与。

1.7、常态化招募的规定:

(1)本项目实施【常态化招募】,即滚动招募多个批次。每个批次的报名时间、申请文件截止上传时间、申请文件的评审时间,以对应批次的公告【5、招募文件的获取】为准。

(2)同一项目的不同批次,入围的供应商进入同一供应商库。故已经入围的供应商,无须参与后续批次。

(3)入围供应商在同一招募结果内,6个月内不应答次数超过20次。强制下架,时间不短于六个月

(4)入围供应商在同一招募结果内,不应答次数超过40次或一年内首次发生强制下架情况后,再次发生强制下架的情况。强制下架,直接退出,一年内原则上不得申请参与本产品招募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2.1.1申请人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若申请人为法人的分支机构,还须同时提供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注:1)法人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对分支机构有效,但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允许同一法人授权多个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募申请(同一法人的被授权人不得为同一人)。

2.1.2申请人(或其法人)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为外币,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为等值人民币),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注册资本,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事业单位在线系统(显示开办资金,网址:http://www.gjsy.gov.cn/)最新查询结果的截屏打印件。

2.1.3

项目一:区域卫生信息化、项目二:数字化医院

须至少具备以下其中一项资质: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医疗行业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

3)医疗行业相关发明专利证书

4)CMMI3级或以上证书

5)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项目三:医疗卫生信息化集成

须具备以下资质: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项目四: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安全测评

须取得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注:以上均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若申请人为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则以法人具备的上述证明材料并作为评审依据。

2.2纳税人要求:

应答人需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的任意1种:

(1)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

(2)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3)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注:若申请人为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则以法人具备的上述证明材料并作为评审依据。

2.3财务要求:不存在破产清算状况,并提供以下3类证明材料中的任意1种:

(1)申请人须提供近1年(2021或2022年)(如为新注册单位且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须包含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申请人须提供近1年(2021或2022年)(如为新注册单位且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的电子税务局系统查询截图。

(3)申请人须提供近1年(2021或2022年)(如为新注册单位且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须包含第三方机构单位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若申请人为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则以法人具备的上述证明材料并作为评审依据。

2.4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的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详见同类项目详细说明),提供1(含)个及以上的同类型项目合同。

注:

1)非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甲方盖章的订单生效时间为准(如订单未盖章或非公司级章的须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

2)非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合同采购内容页等)及甲方盖章的订单复印件(如订单未盖章或非公司级章的,必须提供甲方(公司或部门)盖章的情况说明);

3)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金额、时间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是否有效的则不予认可。

注:若申请人为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则以法人具备的上述证明材料并作为评审依据。

同类项目详细说明

项目一:同类项目指:

向各级医疗卫生政府机关部门提供的区域卫生信息化软件项目,建设内容例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公共卫生系统/医疗服务系统/医疗保障系统/药品管理系统/计划生育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或其他相关内容。

项目二:同类项目指:

向医院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的数字化医院软件项目,建设内容例如:医院信息集成平台/运营信息管理平台/互联网医院/移动医疗/远程医疗/分级诊疗平台/大数据平台/物联网应用/AI应用(人工智能)/精准医疗/互联互通测评/医院电子病历评级等信息化建设服务,或其他相关内容。

项目三:同类项目指:

向各级医疗卫生政府机关部门提供区域卫生信息化集成项目(含硬件);

向医院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数字化医院集成项目(含硬件)。

项目四:同类项目指:

为向各级医疗卫生政府机关部门/医院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风险评估、应急响应、安全咨询、渗透测试、安全巡检、安全测试等服务。

2.5人员要求:

项目一、项目二、项目三:

申请人须为本项目配备4人(含)以上团队人员,团队成员均为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提供上述所有证书的复印件。

项目四:申请人须为本项目配备团队人员,团队人员中须拥有测评师证书。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须提供以上人员2022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能证明与申请人的雇佣关系)。

若申请人为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则以法人具备的上述证明材料并作为评审依据。

2.6解决方案库要求: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3个与本项目相关的方案,以作为本项目的方案库。

项目一:不少于3个与本项目相关的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医疗相关系统、平台等: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公共卫生系统、医疗服务系统、医疗保障系统、药品管理系统、计划生育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等建设方案。'

项目二:不少于3个与本项目相关的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医疗相关系统、平台等:医院信息集成平台、运营信息管理平台、互联网医院、移动医疗、远程医疗、分级诊疗平台、大数据平台、物联网应用、AI应用(人工智能)、精准医疗、互联互通测评/医院电子病历评级等信息化建设方案。

项目三:不少于3个与本项目相关的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

(1)向各级医疗卫生政府机关部门、医院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提供基础信息化设施建设方案(含网络、安防、弱电、数字中心、智能楼宇等硬件的搭建及维护);

(2)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医疗相关系统、平台等: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公共卫生系统、医疗服务系统、医疗保障系统、药品管理系统、计划生育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电子病历数据库、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等的信息化集成建设方案(包括软硬件);

(3)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医疗相关系统、平台等:医院信息集成平台、运营信息管理平台、互联网医院、移动医疗、远程医疗、分级诊疗平台、大数据平台、物联网应用、AI应用(人工智能)、精准医疗、互联互通测评/医院电子病历评级等信息化集成建设方案(包括软硬件)。

项目四:不少于3个与本项目相关的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医疗相关方案: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风险评估、应急响应、安全咨询、渗透测试、安全巡检、安全测试等方案。

2.7合规经营承诺书/信誉承诺函要求:提供《合规经营承诺书/信誉承诺函》(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单位公章。

2.8廉洁诚信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按招募文件提供的模板),并盖单位公章。

2.9电子商城运营: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撑能力,提供《交易模式应答承诺书》。

2.10其他要求:申请人须承诺满足《安全生产协议》、《廉洁自律协议》(按招募文件模板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2.11非黑名单和失信名单禁入期:严禁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广东联通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招募。

2.12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招募说明

3.1招募释义:通过公开市场招募,确定合格供应商,在中国联通自有电子商城注册上架,然后根据公司各层级生产经营单位/需求单位对各类物资和服务的具体需求,在电子商城平台进行公开询价,最终确定供应商及价格的采购方式。

3.2本项目招募的基本原则:①合格制(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为合格供应商);②按订单评价;③违规(约)退出。

3.3资格审查说明:评审小组根据招募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均入围本项目,为本项目的合格申请人。

3.4资格审查标准及详细内容见第三章“招募评审办法”。

4.招募后续询价说明

4.1询价内容:详见每个询价批次的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4.2询价范围:经招募合格并在中国联通自有电子商城注册的全部供应商。

4.3询价组织:招募人通过中国联通自有电子商城系统发起询价。

4.4评审办法: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4.5付款比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询价文件要求,按约付款。

4.6退出原则:根据管理规定,违反廉洁协议、被检查通报、后评估不达标、被合理投诉等情况,按照管理办法进行警告、下架、退出以及进入黑名单等处罚。

5.招募文件的获取

5.1 默认所有单位已阅读并同意本公告【1.4、常态化招募的规定】。

5.1.1、本批次(第X批次)时间:详见本公告下文;

5.1.2、下个批次(第X+1批次)时间:择日发布(以发出的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的具体要求:

5.2.1、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343日至2023411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2、招募文件费用:每批次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2.3、招募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报名成功”的标志=沃支付付费成功+招募文件可下载)

注:本批次的招募文件需在“澄清回执”内下载,请知悉。

(1)注册:登录“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网址,注册成为中国联通系统的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注意:潜在申请人必须接受电子招募流程。

(2)企业信息修改:已为在册供应商的,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请检查公司信息(如公司名称等)是否发生变更,并完成企业信息修改(报名前完成,否则修改不同步)。

3)数字证书(iPASS):“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暂时不要求招募项目使用数字证书(iPASS),故申请单位无须购买。

4)系统操作路径:

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进入“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在 “招募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跟进项目”页面查找本项目简称,点击【查看详情】阅读全部招募公告,点击“招募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招募应答”->【购买招募文件】进行项目付款和报名。超过【某批次】的招募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将提交购标申请或购标支付的通道。详情可下载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

①付款方式:企业/个人沃支付,沃支付官网:https://epay.10010.com/wop/index。“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沃支付注册审核电话:400-688-9900。

②支付中断:登录“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我参与的项目”-“购买招募文件”,找到本项目并继续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募文件(重要提醒:报名期间内必须下载)。

③申请人还须在获取时间内关注微信公众号 “采易招”点击“公共服务”-“投标登记”-“公开项目”找到相应的项目进行登记,并进行报名材料上传及文件费用发票的自助获取。

开票说明:报名费发票会在上传截止时间后一周内开具,由“采易招”系统直接推送电子发票到报名时填写的邮箱,请务必在“采易招”进行项目登记

购买招募文件联系人:招耀文、刘爽 电话:18520501225、18476685563 。

如电话无人接听,请将您的疑问发送到以下邮箱:

邮箱:zhaoyaowen@gpdi.com、liushuang@gpdi.com。

5)“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疑问反馈途径: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客服电话:010-67882255 转 3 转 9 转 2。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系统支撑人员电话:020-22180042/22180706。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沃支付注册审核电话:400-688-9900

6)系统使用疑问:登陆账号后,可在系统左上角“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获取招募相关操作手册。

6.申请文件的递交(本批次)

(采购人将进行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供应商的MAC地址相同,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6.1、上传截止时间:2023418930分(北京时间)。

6.2、上传的唯一平台:

“联通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

6.3、上传路径:招募项目->我参与的招募项目->找到本项目->招募准备->上传应答文件。

6.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募人/招募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申请文件(建议重新参加下个批次):

(1)本批次的报名时间内,未按要求成功报名的;

(2)本批次申请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前,逾期上传或未成功上传的。

(3)本批次申请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前,未上传指定平台的。

(4)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批次招募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1)疑问

申请人或潜在投标人关于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设定资格、商务、技术、采购流程等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的: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招耀文、刘爽

电话:18520501225、18476685563

电子邮箱:zhaoyaowen@gpdi.com、liushuang@gpdi.com

(2)异议

申请人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开评标等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等规定,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

招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66号

电话:/

电子邮箱:gds-wzcgbyx@chinaunicom.cn

(3)举报

申请人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纪检监督邮箱:gd-gzjjjc@chinaunicom.cn







招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招募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

发布单位 :广东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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