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安市林业生态文化园提升工程(一期)(岁寒三友园)结果公告(合同包1)
金额
73.4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981]gxgc[cs]2023001
预算金额73.4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淑桦15160181927
中标联系人邬露群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350981]GXGC[CS]2023001
二、项目名称:福安市林业生态文化园提升工程(一期)(岁寒三友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福建友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5号海天水岸阳光10幢1梯701室 734,941.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福安市林业生态文化园提升工程(一期)(岁寒三友园)):
工程类(福建友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单位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金额(元)
1-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福安市林业生态文化园提升工程(一期)(岁寒三友园)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邬露群 闽2352011201133238 734,941.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倪端
评审专家: 王刚 、 王杨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时填写的总金额)作为计算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8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收费费率标准如下: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安市林业生态文化园提升工程(一期)(岁寒三友园):5880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经评审,各投标人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退还成交人保证金要求:成交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并盖章后,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3、成交人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2份(内容须与投标电子响应文件一致,不允许更改)供归档使用。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安市溪柄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安市溪柄镇中心街15号
联系方式:1359980869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现代传媒港2号写字楼19楼
联系方式:15160181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淑桦
电话:15160181927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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