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椒江区枫山新村33幢3单元401室
金额
85.4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2zj1003283
预算金额85.4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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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枫山新村33幢3单元401室

挂牌日期:2022-12-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R2022ZJ1003283
项目名称 椒江区枫山新村33幢3单元401室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台州市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854,869.16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2-12-08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相应保证金20万至指定账户(户名: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账号:1207021219200515067),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如涉及)。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的成交价均为净值,不包括办证所需的契税、印花税、手续费及工本费等费用,按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如房屋为划拨性质,划拨性质的资产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其他各种办证成本按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发票。 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本次转让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费,转让标的移交给买受人当日起由买受人自行缴纳。 8.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9.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10.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部分墙面、地板因受潮产生少许瑕疵但不影响使用。标的可能存在配套设施包括且不限于门、窗、灯具、家具、管道等因年久失修较为陈旧的情况,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转让方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并不影响转让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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