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yd20230500623
预算金额121.75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洋洋1770361474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本项目为关于黑龙江移动2023-2024年增值业务平台Oracle及informix数据库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LYD20230500623),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项目名称:关于黑龙江移动2023-2024年增值业务平台Oracle及informix数据库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内容:增值业务平台承载我省自有集团V网业务、亲友网短号业务、充值业务,彩印业务、铁通固话业务、IMS固话业务、铁通E固话业务、短信业务、彩铃业务等。该项目的维保服务主要是针对短信、彩铃、智能网系统中的INFORMIX及ORACLE数据库进行维护,要求维保供应商提供电话咨询、电话支持、远程支持、现场支持、紧急故障处理、系统软件补丁服务,保证增值业务平台平稳运行。
1.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早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1.4 采购包划分、中选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中选份额100%。
1.5 合同签订方式及有效期:框架+结算补充协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1.6 项目预算:不含税总预算121.75万元,税率6%,含税总预算129.055万元。
1.7★采购规模:本次招标为预估规模,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采购规模,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包段产品名称产品单位需求数量
包1通信网络技术支持服务3.000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2利害关系证明:应答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的,予以全部否决。
2.3应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审查,以评委认定结果为准。
2.4应答人并未被纳入黑龙江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应答人需承诺遵守《黑龙江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相关要求,并未被纳入黑龙江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5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至少2个与本项目同类业绩(业绩类型须分别包括至少1个Oracle数据库以及至少1个informix数据库的技术支持服务或维护服务或维保服务),每个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应不少于5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期间。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②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至少提供合同金额10%的查验信息一致且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
③业绩金额,普通合同以合同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总金额为准。业绩时间,普通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依据,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材料签订日期为依据。业绩数量,按普通合同和框架协议的数量计算。签字或盖章,包含但不限于合法有效的签名、盖章、电子签名、电子章等。
④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分公司不可以使用总公司业绩,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业绩,不同分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
⑤非框架(单项)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非框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框架合同、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或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对应结算单据不计算该发票金额。
⑥投标/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设计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2.6纳税人资格: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承诺即可。
2.7服务保障:应答人需具备有效期内“售后服务认证证书”。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审查, (认证范围需包含:软硬件或IT网络设备和软件产品关键字)。
2.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及联合体应答。提供应答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3年06月13日22时00分至2023年06月16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1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线上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http://b2b.10086.cn)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新湾路168号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张洋洋、柴鑫天、郭瑜、谢斌
联系电话:17703614747/18346147339
邮 箱:17703614747@139.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9.1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应答人,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1)取消其投标报名资格;如中选,取消中选资格;
(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3)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允许该厂商参与中国移动及其下属公司该产品的任何应答。
9.2本项目“ES系统投标(应答)文件采用无纸化单轨制,取消备用文件(纸质和电子 备份均不使用),仅使用ES系统线上电子文件”;
9.3 K值(如有)由工作人员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抽取结果将在开标结束后以邮件方式通知各投标人。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