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呼和浩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客列车广告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示
金额
9.9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8-政采-单一017
预算金额9.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客列车广告宣传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结果公示

一、采购方式及项目编号:呼公交易2018-政采-单一017
二、采购人:呼和浩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三、采购代理机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采购项目:旅客列车广告宣传服务

五、采购公示发布日期: 201876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邢媛、杨智勇、程薇薇

七、成交供应商: 内蒙古中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99000

八、成交结果公示有效期:2018.7.6-2018.7.10

说明:
1.
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如对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投诉。
2
、投诉电话:
(1)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0471-4669378
(2)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471-6959184
3
、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
、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6)
、匿名投诉及质疑,不予受理。
如质疑或投诉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恕不予答复。


呼和浩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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