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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

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报告



一、集团公司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中文名称及简称: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树军

注册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解放北路26号

办公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解放北路26号

邮政编码:030009

网址:www.jindongjt.com

电子邮箱: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出租、转让;工业基础设施的建设;离退休职工管理;市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停车场服务;餐饮服务;物业管理;楼宇及房屋修缮;水电暖设备维修、保养;新能源充电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售电服务;房屋租赁;广告业务;礼仪庆典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体育场馆管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研发及销售;机电设备及配件、酒店设备及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体育用品、办公用品、文化用品、食品的销售。

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隶属于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现有在职职工542人,拥有四个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太原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太原市晋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晋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音视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个控股公司,山西北方商贸城有限公司。一个参股公司,太原北方永磁电机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东方社区卫生服务站,东方幼儿园等两个服务性实体单位。公司现资产总量8.76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涉及商贸、物业管理、文化传媒、广告业务、房地产开发、工业生产制造业等领域。

(二)历史沿革

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太原市晋东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山西晋安化工厂和山西东方机械厂政策性破产后,2004年7月经太原市企业改革领导组批准成立。属太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任务是:负责原山西晋安化工厂、原东方机械厂破产重组职工回购后的剩余资产和原两厂破产前分离的非经营性资产,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负责重组企业的组建;通过经营管理、土地利用、招商引资等盘活现有资产,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解决企业破产后有关遗留问题,维护社会的稳定。

2017年初,晋东管理处开始实施公司化改制,同年8月完成了太原市晋东国有资产管理处改制为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建立和完善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运行机制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二、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财务会计报告及审计报告摘要

(一)经中介机构审计后主要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2019年度

同比变化(%)

资产状况




资产总额

1

87663.85

29.42

其中:流动资产

2

15751.26

9.29

其中:应收账款

3

733.34

-39.37

存货

4

2636.32

-0.53

非流动资产

5

71912.59

34.85

其中:固定资产净值

6

41876.77

-5.43

负债总额

7

48943.31

57.07

其中:流动负债

8

48643.31

61.32

其中:应付账款

9

16960.66

195.49

非流动负债

10

300

-70.23

所有者权益总额

11

38720.54

5.86

经营业绩




营业收入

12

8832.12

27.98

管理费用

13

6378.9

-7.17

财务费用

14

98.6

100.94

营业利润

15

-2356.13

-25.08

利润总额

16

1588.33

-333.9

净利润

17

1580.95

-329.41

上缴税费

18

2074.93

50.38

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

19

55.83

21.37

净资产收益率

20

4.2

-323.4

流动比率

21

0.32

-99.33

速动比率

22

0.27

-99.31

三、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集团公司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王树军,男,现年52岁, 2019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71490元,实际领取57090元。

赵卫家,男,现年54岁, 2019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9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71250元,实际领取56850元。

郭 波,男,现年34岁,2019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19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0045元,实际领取47895元。

张 莉,女,现年46岁, 2019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2019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1545元,实际领取49395元。

牟山西,男,现年47岁,2019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2019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2285元,实际领取50135元。

张春生,男,现年48岁,2019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2019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0385元,实际领取48235元。

鲍兵,男,现年52岁,2019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6405元,实际领取54255元。

杜建平,男 ,现年59岁, 2019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调研员。2019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2250元,实际领取50100元。

李 仲,男,现年46岁,2019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1415元,实际领取49265元。

杨林涛,男,现年55岁,2019年任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自集团公司应领取的税后薪酬为62265元,实际领取50115元。

(二)集团公司在职员工及工资总额

集团公司截至2019年12月底,在职员工542人,应发放工资总额2336.30万元,实际发放工资总额2093.77万元。缴纳各项保险1022.91万元。离退休等职工3407人,并承担其统筹外生活费用。

四、集团公司重大事件及影响

(一)重要人事任免:

20198月19日下发集团党字〔2019〕16号文件,免去吴维尊同志太原市晋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

2019年9月2日下集团党字〔2019〕18号文件,委派李仲同志为太原市晋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重大产权变动

(三)重大资产处置

1、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市国资委批复,集团公司所属卧虎山办公楼处置经二次挂牌,于2019年5月14日成交,成交价2629万元。

2、拟对东方区部分废旧物资进行处置。为此,对拟处置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10月31日,评估值为924796.86元,上报市国资委备案,并请示予以处置,预计2020年完成处置。

无其他重大不良资产处置事项

(四)重大未决诉讼

1、2019年6月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受理我集团公司诉太原市晋东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加公司”)、刘永红、周慧民解散机加公司一案,该法院以(2019)晋0107民初3557号作民事判决书,驳回我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解散机加公司。集团公司于2019年12月提起上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30日开庭审理,现在案件正在进行中。

2、2019年6月21日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受理了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太原市晋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原太原市晋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公司”)诉太原市晋东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加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请求偿还经营公司代机加公司的借款本息1802733.37元及代偿之日起利息按年利率6%计付或由招行太原分行退还上述本息,法院以(2019)晋0107民初3506号民事判决书作出由机加公司偿还上述本息的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

3、2019年12月25日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受理了集团公司诉山西太原小商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财达物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我公司要求解除三方于2012年12月26日签订的《山西太原小商品批发市场合作改造中亟待解决问题的三方协议》及2013年6月26日签订的《协议书》,要求支付1700万元的受益金,滞纳金及诉讼费和律师费64.9162万元,2017年8月3日至2019年8月3日的受益金225万元,滞纳金94.5万元,共计2084.4162万元,后山西太原小商品批发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现该案件正在进行当中。

五、集团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一)经济责任

集团子公司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的各个项目是集团的生命之源,2019年共完善、续签合同18份,涉及年租金2532.1907余万元。2018年筹建开工的晋东小商品市场群停车楼项目主体基本建设完成,其中一层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负一层建筑面积为3000平方米,预计将解决就业岗位500余个,二、三、四及顶层楼面为小型停车场,规划停车位305个,缓解了市场停车难的问题,同时也缓解了解放路拥堵的问题。市场配电室改造工程的完成,满足了市场群日益增加的供电需求,也消除了由于线路老化造成的安全隐患。

租赁经营招租程序按照集团公司和国资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租赁业务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程序执行。

(二)安全责任

2019年集团共下发有关安全工作方面的文件21份;签订《安全检查目标责任书》11份;签订《安全检查目标责任书》10份;签订《安全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共383份;签订《租赁(经营)安全生产责任书》57份;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9份;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安全专题会近28次;召开安全工作会议15次;组织安全专业检查组召开会议8次。

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太原市晋东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二级风险点划分和检查内容及要求》,针对集团本部特点,通过多种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共有17项,其中整改完成12项,整改率为70.6%;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自查安全隐患114项,已整改80项,整改率为70.1%;太原市晋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查出安全隐患21项,已整改13项,整改率为62%;太原市晋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自查出安全隐患26项,已整改26项,整改率为100%;太原音视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自查出安全隐患3项,已整改3项,整改率为100%;东方卫生服务站自查出安全隐患7项,已整改7项,整改率为100%;东方幼儿园自查出安全隐患1项,已整改1项,整改率为100%基本实现了对辖区内的安全风险管控。

狠抓安全防汛工作。及时调整组建防汛备汛指挥机构,明确防汛抗洪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建立切实有效的防汛责任管理机制;认真修订完善防汛抗灾应急预案;积极做好防汛队伍和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集团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 在2019年6月16日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中制作展板2块,发放资料1000余份;2019年6月18日和19日与草坪区街道办事处在文百城一层大厅联合举办“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共有28个参赛队400余人参与;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平台转发“安全生产月”警示教育片;进行安全宣传展板巡展4次,播放安全教育片3场,并进行灭火器使用及逃生演练。

集团公司、各级公司及实体单位共印制各种安全宣传资料10000余份,制作、悬挂安全宣传条幅百余条,制作展板30块,散发安全知识宣传单6000余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报道稿件15篇。

聘请专业讲师开展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举办安全生产大讲堂;安全管理负责人及安全管理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进行年检,新入职的职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为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接待老旧工伤人员40余人次,报销药费人员20人次,处理上访工伤人员多人次。

2019年共受理群体上访5件、个体上访案件11件,累计接待280余人次。通过调查处理,教育疏导,得到及时协调化解。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创新责任

(四)环境责任

(1)晋东集团公司的产业结构均为三产服务类行业,在各类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有关环境保护和环保部门要求,进行环境评价,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清洁能源的利用

晋东集团公司业务未涉及清洁能源。

(3)节能降耗

2019年,晋东集团公司积极推进“三供一业”的移交和改造。完成供水、供暖的移交工作;积极推进、实施供电设施的改造工作,加快节能环保改造及综合整治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美化生活环境,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4)矿山绿化

晋东集团公司业务及成果未涉及矿山绿化事项。

(5)“三废”治理

2019年晋东集团公司积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太原市环境治理工程,在太原市中涧河快速路综合改造,地下轨道交通改造工程中,以及防治雾霾限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二青保二青等活动中,响应政府号召,配合政府美化绿化环境,严格执行政府要求,为建设文明、和谐、美丽的太原市贡献力量。

(五)企业责任

1、纳税情况

2019年度,集团公司共计缴纳各项税费2191.96万元,其中:增值税1317.72万元,城建税22.74万元,教育费附加16.22万元,房产税189.07万元,土地使用税183.79万元,其他税费462.42万元。

2、后勤物业管理

针对三供一业移交项目,与供水、供电、供暖等相关接收单位积极对接落实协议,开展移交工作。多次和华杉物业对接,就“一业”移交的事宜进行协商,2019年10月份签订《非经营性资产和物业管理服务职能移交补充协议》,使移交工作迈出实质性一步。年底“三供一业”各项职能及资产移交工作已全部完成

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年初党委与8个直属党组织签订了《2019年度晋东集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69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手抄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承诺书》。

二是先后开展了“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夯实了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的思想和工作基础;认真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全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12字总要求。同时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三基建设”。

三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2019年发展党员1名。

四是严格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按时收缴,逐级上交,使用规范。

五是按上级要求做好政工人员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审核推荐工作。做到严格标准,公开透明。

4、员工情况及劳动保障

截止2019年底我集团在职职工人数为542人,其中:在岗从业人员为513人,内退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为3407人,其中:离休人员38人,退休老工人20人,退休干部813人,退休工人2536人。

在职职工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127人。其中女性59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22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55人,初级50人;研究生2人,大学本科生58人,大专生55人,中专生11人,高中及以下人员1人;35岁及以下人员4人,36岁至40岁5人,41岁至45岁10人,46岁至50岁36人,51至54岁41人,55岁及以上31人。工人346人:高级工45人,中级工45人,初级工256人。

2019年应上缴的五险一金如下:

(1)、基本养老保险:应缴553.02万元,实际上缴884.37万元;清缴了历年累计欠缴养老保险331.35万元。

(2)、基本医疗保险:应缴216.95万元,实际上缴216.95万元。

(3)、失业保险:应缴21.88万元,本年实际上缴121.27万元;清缴了历年累计欠缴失业保险99.39万元。

(4)、工伤保险:应缴12.06万元,实际上缴12.06万元。

(5)、生育保险:应缴18.26万元,实际上缴18.26万元。

(6)、公积金:应缴227.75万元,实际上缴了316.97万元;清缴了历年累计欠缴公积金89.23万元。

2019年在政府的支持下,我公司清缴了历年累计欠缴养老保险331.35万元及历年累计欠缴失业保险99.39万元,和历年欠缴的公积金89.23万元。

5、企业办社会

针对三供一业移交项目,与供水、供电、供暖等相关接收单位积极对接落实协议,开展移交工作。多次和华杉物业对接,就“一业”移交的事宜进行协商,2019年10月份签订《非经营性资产和物业管理服务职能移交补充协议》,使移交工作迈出实质性一步。

积极主动与各城区、街办、社区等进行对接,共同协调做好工作安排,并采集整理退休人员基本信息,核准移交人数确保及时、准确、平稳移交。

集团所属东方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承担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结核病管理、重型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等十四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职能。

(六)未来展望

2020年集团公司将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贯彻落实楼阳生书记在全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坚持以安全生产为主线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上级领导调研晋东时的指示精神,尽快解决围绕晋东多年的土地变性问题,完成晋东小商品市场总体规划调整,并积极寻找战略合作伙伴,招商引资;

2.完成晋东小商品市场停车场底层招商,积极回笼资金;

3.积极联系合作伙伴推进东方棚户区改造项目,目前正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4.寻找合作伙伴,开发黄家坟地块;

5.继续推进国企国资改革;

6.加速推进企业社会职能移交工作,积极完成“三供一业”移交改造,厂办大集体、改革退休人员管理等社会化职能移交工作;

7.继续狠抓集团安全工作,确保全年无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8.继续加强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力度,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9.改善市场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市场收益。

六、生产经营情况

2019年集团公司完成经营收入8832.12万元,各项费用支出6477.50万元,利润总额1588.33万元,实际减亏489万元,完成2019年经营目标计划。

七、大额资金运作

1、集团公司子公司太原市晋东小商品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与晋中银行签订贷款协议,筹资近10270万元,用于经营。

2、2019年度支付A1、A2、A3主体工程、安装工程欠款11575.47万元。

八、职工权益维护

1、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升政治素养

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及书刊等党的理论知识,积极创办“职工帮扶服务站”和建设“职工之家”一体化建设,被太原市总工会评为太原市“会、站、家”一体化建设第二批示范单位、“太原市职工书屋示范点”单位。

2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

3月8日上午举办了“三?八”妇女节趣味活动赛。4月份组织举办职工乒乓球友谊赛。5月份参加太原市总工会工交建第三届篮球赛并夺得冠军。9月份承办太原市总工会工交建工委职工乒乓球比赛,并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11月底举办了象棋、跳棋、五子棋比赛。每天做好健身活动中心和 “职工书屋”的管理服务工作。

3、充分发挥工会职能,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围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和“职工工资结构调整”等主题,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工会职能,使职工真正参与到集团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中来,引导广大职工爱岗敬业。

4、扶贫帮困,积极为职工做实事

春节、中秋两大节日期间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慰问工伤62人次、困难职工98人次,转业军人343人。管理处职工患病,工会人员都前往医院或家里看望和安抚。“八一”建军节对在职转业军人进行了慰问。为2019年23名退休职工发放纪念品。市总对审核通过的18名在职职工进行了16.3万元集中救助。继续启动实施太原市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工程。为50余名在职职工办理报销大病医疗互助医药费。积极争取市总残疾救助、生活救助和劳模慰问救助;继续开展“太原市职工白内障光明康复行动”活动,为集团公司职工办理白内障免费手术资料的审批与上报工作。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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