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四届宜春明月山月亮文化旅游节中秋烟火集市和四季焰火表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1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0/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大业2020-a08-026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联系人汪蘅竑
招标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柳怀东18970523832
标书截止时间2020/09/03
投标截止时间2020/09/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第十四届宜春明月山月亮文化旅游节中秋烟火集市和四季焰火表演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大业2020-A08-026

项目名称:第十四届宜春明月山月亮文化旅游节中秋烟火集市和四季焰火表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1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预算金额

项目要求

1

第十四届宜春明月山月亮文化旅游节中秋烟火集市表演服务

1项

600000元

详见磋商文

件第四部分

2

第十四届宜春明月山月亮文化旅游节四季焰火表演服务

1项

1300000元

详见磋商文

件第四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根据《财库〔2019〕9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供应商拟投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规定,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参加投标,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

(4)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5)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的有效证明材料。

(6)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监狱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给予6%的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

4、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给予6%的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投标方原色公章。

5、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根据《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的,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采购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出产的农副产品和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物业公司。

注:供应商应对提交的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脱贫攻坚政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交的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8、具备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甲级(含)或以上资质;9、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8日 至 2020年09月0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间:自2020年8月28日起至2020年9月3日17:00(北京时间)止。供应商可在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并于此时间前报名登记,否则,招标代理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投标。

2、报名须提供下列文件:(原件验后归还)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其它内容详见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明月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温汤镇温泉路289号        

联系方式:汪蘅竑 电话:13807950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室            

联系方式:柳怀东 18970523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柳怀东

电 话:  1897052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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