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怀集县马宁镇美丽圩镇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扩建、圩镇主干道三线整治建设、人行道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澄清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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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怀集县马宁镇美丽圩镇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扩建、圩镇主干道三线整治建设、人行道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招标答疑文件 怀集县马宁镇美丽圩镇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扩建、圩镇主干道三线整治建设、人行道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于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23:59:59前接受各潜在投标人以网上形式提出的疑问,至提问截止时间为止,汇总各潜在投标人对本次招标及有关资料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如下: 问题1:在招标文件《评标价格调整折算因素表》中,量化因素1:(1)同时具备以下2项证书的,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价×0.09;请问这里的系数0.09是否有笔误? 答复1:招标文件《评标价格调整折算因素表》中,量化因素序号1,“企业荣誉1”内容修正为: 根据投标人获得企业荣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同时具备以下2项证书的,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价×0.90; (2)同时具备以下任意1项证书的,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价×0.95; (3)其他情况,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价×1.00。 ①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②有效期内的科技创新示范单位证书、质量、信誉双保障示范单位证书; 注:需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招标人保留查证权利。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对其投标报价作调整。 问题2:在招标文件《评标价格调整折算因素表》中,量化因素2:“(2)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连续二年度或连续三年度获得市级(地级市)优秀施工企业证书;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价×0.90;(3)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其中一年度或连续二年度获得市级(地级市)优秀施工企业证书;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价×0.95;”请问,如果我司连续二年度获得市级(地级市)优秀施工企业证书是以按哪个折算系数计算? 答复2:招标文件评标价格调整折算因素表》中,量化因素序号2,“企业荣誉2”内容修正为: 根据投标人获得优秀施工企业证书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1)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连续三年度获得省级(含省级)优秀施工企业证书;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价×0.85; (2)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连续二年度获得市级(地级市)优秀施工企业证书;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价×0.90; (3)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其中一年度获得市级(地级市)优秀施工企业证书;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价×0.95; (4)其他情况,经评审的投标价=投标价×1.00。 注:荣誉以协会或联合会或建筑业协会或市政行业协会颁发的为准;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对其投标报价作调整。 问题3: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项目名称为“怀集县马宁镇美丽圩镇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圩镇主干道三线整治建设、人行道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而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的项目名称均是“怀集县马宁镇美丽圩镇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扩建、圩镇主干道三线整治建设、人行道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请问以哪个项目名称为准? 答复3:项目名称以:“怀集县马宁镇美丽圩镇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扩建、圩镇主干道三线整治建设、人行道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为准。 特此记录并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备注:答疑文件纳入本次招标范围,若答疑文件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矛盾之处,以后发的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怀集县马宁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肇庆市领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9月29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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