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关于采购珠三角河网区珠江后航道广州东塱子站地表水实际水样比对监测服务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采购珠三角河网区珠江后航道广州东塱子站地表水实际水样比对监测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每月一次,对东塱子站的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共9项监测指标进行月度实际水样比对监测工作。

  对比监测须符合《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2019年12月)的相关要求。

  三、本公告期限

  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止。

  四、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检验检测资质、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经营,具有良好的信誉;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符合资格的服务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以下材料通过电子文件发送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公平竞争承诺书》 原件1份(附件2);

  3.单位相关资质证书 复印件或扫描件1套(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本次水样比对监测的实施工作方案;

  5.2020至2022年三年内,完成广州市范围内各政府部门委托的同类型委托监测数量(家/次),以“广东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息管理平台(https://app.gdeei.cn/hjjc/epa1/Manager/Login.aspx)”已上传报告为统计依据。

  6.2021至2022年内完成的同类型监测报告2份(含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表格、现场采样图片) 复印件或扫描件1套(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7.报价材料(加盖公章)1份。

  请具备资格的服务供应商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在公告期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lwems@163.com。

  六、服务供应商选定办法

  1、从提交申请并符合资格的服务供应商中选取1家检测结构承担本次服务。

  2、以综合评分最高者为本次服务供应商,综合评分由服务价格评分、服务能力评分和服务响应度评分组成。

  (1)服务价格评分

  将各报名机构报价从低到高排序,价格最低者得10分(如报名机构超出10家,将以实际报名机构数量为最高分。如有12家报名,则价格最低者得12分),其他机构按排序比前一位递减1分,各机构的此项评分以40%计入综合评分。

  (2)服务能力评分

  将各报名机构2020至2022年三年内,完成广州市范围内各政府部门委托的同类型委托监测数量(家/次),从多到少进行排序,数量最多者得10分(如报名机构超出10家,将以实际报名机构数量为最高分。如有12家报名,则数量最多者得12分),其他机构按排序比前一位递减1分,各机构的此项评分以40%计入综合评分。

  (3)服务响应评分

  以“立白大厦”为原点,计算各报名机构与此的直线距离,从短到长进行排序,距离最短者得10分(如报名机构超出10家,将以实际报名机构数量为最高分。如有12家报名,则距离最短者得12分),其他机构按排序比前一位递减1分,各机构的此项评分以20%计入综合评分。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荔湾分局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98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0-81576822

  邮箱:lwems@163.com

  八、其他事项

  报名的服务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近三年曾被查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或本次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一票否决。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与本服务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1 报名登记表.docx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 公平竞争承诺书.docx公平竞争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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