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信息中心上虞区传染病管理系统的在线询价结果
金额
4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8/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绍兴市上虞区卫生信息中心上虞区传染病管理系统的在线询价结果
基本信息
询价单编号 | 2018110536386790 | 采购目录 | 其他软件开发服务* | 项目优先级 | 非紧急 |
报价开始时间 | 2018-11-05 15:14:27 | 报价截止时间 | 2018-11-08 15:00:00 |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 ||||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 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 | ||||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自动成交:询价单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
询价商品清单
商品名称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建议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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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管理系统 | 主要参数:一、技术参数 1.业务流程:普通传染病直报管理平台:统一各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民营诊所、门诊部等)传染病直报接口,同时根据各单位上报数据与平台已有数据进行校验,重复报送患者自动进行提醒,近期已报送疾病数据进行自动提醒告知(时限前台可设置管理),各个审批(或确认)环节同时短信提醒;并与绍兴市公共卫生信息化平台做好接口;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做好接口,纳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手足口病直报管理平台:统一各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民营诊所、门诊部等手足口病直报接口,同时根据各单位上报数据与平台已有数据进行校验,重复报送患者自动进行提醒,近期已报送疾病数据进行自动提醒告知(时限前台可设置管理),各个审批(或确认)环节同时短信提醒;并与绍兴市公共卫生信息化平台做好接口;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做好接口,纳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性病直报管理平台:统一各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民营诊所、门诊部等)性病直报接口,同时根据各单位上报数据与平台已有数据进行校验,重复报送患者自动进行提醒,近期已报送疾病数据进行自动提醒告知(时限前台可设置管理),各个审批(或确认)环节同时短信提醒;并与绍兴市公共卫生信息化平台做好接口;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做好接口,纳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AFP直报管理平台:统一各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民营诊所、门诊部等)AFP直报接口,同时根据各单位上报数据与平台已有数据进行校验,重复报送患者自动进行提醒,近期已报送疾病数据进行自动提醒告知(时限前台可设置管理),各个审批(或确认)环节同时短信提醒;并与绍兴市公共卫生信息化平台做好接口;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做好接口,纳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结核病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区域内结核病(肺部等)患者,按照要求做好项目设置和业务管理,以及日常随访管理等工作需求(按照国家省市中盖项目要求执行);单独进行结核传染病报送,同时根据各单位上报数据与平台已有数据进行校验,重复报送患者自动进行提醒,近期已报送疾病数据进行自动提醒告知(时限前台可设置管理),各个审批(或确认)环节同时短信提醒;并与绍兴市公共卫生信息化平台做好接口;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做好接口,纳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2.建设原则:规范性:整个系统应保持统一业务、统一功能、统一标准、统一界面、统一开发工具;开放性:系统要保证可以集成不同设备厂商、系统或平台供应商、软件供应商产品,系统的设备管理、系统扩容和业务维护不依赖于单一设备厂商、系统或软件供应商的产品;先进性:采用当前先进的软件、硬件产品以及模块化的软硬件设计,从而保证系统在技术上领先;可靠性:软硬件平台、应用软件、运行维护应具有良好的故障处理,系统及数据有效恢复,稳定可靠,连续运行的支持环境;安全性:应该充分考虑整个系统运行的安全策略和机制,可以根据不同的业务要求和应用处理,建立不同的安全措施;可扩充性:软硬件平台,应具有良好的可扩充、扩展能力,能够方便进行系统升级和更新,以适应各种不同业务的不断发展;经济性:系统的设计与实施考虑现有资源的使用和闲置情况。3.建设内容:根据上述业务流程需要完成普通传染病直报管理平台、手足口病直报管理平台、性病直报管理平台、AFP直报管理平台、结核病管理平台等模块建设,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医院管理系统(区域HIS)相关接口,以及与其他相关业务系统的接口(不另行支付费用)。4.版权要求:因开发本系统而形成的产品,知识产权归采购方与中标方共同所有,完成开发运行建设任务后,所有相关文件与计算机程序源代码等应完整移交给采购方,并在采购方在场的情况下,编译并部署使用,并书面验证确认;采购方可与中标方签订开发委托协议,同时允许中标方将本开发产品用于其他项目销售;在售后服务期和免费维保期内中标方涉及到应用软件修改时,一周内必须向采购方提供更新后的最新源代码,中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示源代码移交与更新工作机制。5.接口要求:包括与区域体检、区域特检、检验、一卡通、健康档案和绍兴市公共卫生信息平台等系统接口对接(含接口费用)。6.数据库要求:采用ORACLE11G及以上数据库,配合做好应用容灾、数据库容灾管理和日常巡检管理等工作,严禁出现单点故障。 二、商务要求 1.进度要求:要求中标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需求方案调研,并获采购方签字确认;30个日历天内初步完成项目建设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基本正常可提请初验;完成需求修改,系统运行稳定,可提请终验;通过终验之日起开始计算免费维保期,免费维保期为3年。2.付款要求:项目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免费维保期满后退还;完成初验后,支付合同款30%,完成终验后,支付合同款40%,免费维保期每满一年无异议支付15%,直至付清(不计息)。3.服务要求:现场开发实施人员不少于5人,完成正式验收后,免费维保期内应派1名软件开发实施专业技术人员(三年以上项目开发实施经验)在上虞区卫生信息中心驻点服务(费用包含在项目投标总价中,人员由采购方即区卫生信息中心指定,中标方应无条件服从),负责按照采购方要求做好系统整体维护管理升级、需求修改、日常维护、巡检、指导及培训等(实行考勤,遵守采购方作息制度,接受采购方工作安排及值班);驻点工程师可与其他项目本地驻点工程师合用,但必须确保有足够时间和人力处理系统问题,否则必须单独增加驻点工程师,最终无条件以采购方工作量评估为准。人员调整须获采购方同意。要求做好系统维护和巡检工作,实行考勤,无故缺勤扣发履约保证金,并按照合同总金额0.01%/天计算违约金,后续累计无故缺勤,按合同总金额0.01%/天进行递增扣发;同时按照缺勤天数时间三倍延长免费维保期。4.应急要求:要求7×24小时现场服务响应,如突遇故障或系统性能下降,工作时间即时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非工作时间15分钟内工程师到达现场,30分钟内做出初步故障诊断报告;现场工程师无法紧急处置的情况下,中标方应即时响应,指派支持开发技术工程师进行远程维护,不能远程维护解决的,在接到电话2小时内及时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处理故障问题,并无条件连续24小时不间断处理,紧急情况的判定无条件以采购方判定为准;无法明确故障原因的,须同其他硬件抢修人员一并组织抢修直至问题解决和明确故障原因;应配合做好硬件设备更新、迁移、本地及异地备份容灾等工作,和数据库升级、迁移工作(不另行增加费用);防止出现逻辑、硬件、误操作等各种不可预见的问题引发的灾难性事件。5.违约要求:项目完工试运行时间因中标方原因导致无故逾期7个日历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通知中标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采购方不承担责任,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方须承担采购方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除不可抗力和国家及地方重大法律法规政策调整外,如中标方发生不能按期完成项目任务,采购方发生中途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响应或者到场维修提供技术支持的,第一次扣发合同价0.1%的违约金,以后每次递增0.1%的违约金,以此类推,最高不超过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同时采购方在中标方未及时响应的情况下,有权请第三方介入技术支持和维修,中标方另需承担因此产生的第三方机构技术支持/维修等费用,并同意在项目合同余款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费用超过项目余款和履约保证金的,按实予以赔偿。6.需求处理:对采购方的各种需求(包括但不仅限于统计报表调整、新增),不限次数进行积极处理,不得另行收费;免费维保期内增加工作站免费安装,不另行收费;正式验收完成后,免费维保期内,涉及系统底层调整的重大业务需求,可收取项目开发实施成本费用,但须采购方确认同意方为有效,未经采购方认可为涉及系统底层调整的重大业务需求无条件按照免费需求处理。7.后续维保:系统正式验收三年免费维护期满后的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等内容另行签署服务合同,服务内容与本合同规定的免费服务标准内容一致,并需要出具相应承诺书;其中驻点人员不变的前提下,年维保费用不超过本次总项目合同金额的15%。8.保密要求:指采购方向中标方提供的,属于采购方所有或专有的,或采购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有关第三方的下列资料及所有在信息载体上需要“保密”的材料和信息,需保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数据、居民基本信息、医疗健康信息数据、需求图表等知识产权、业务记录和计划、商业机密、技术资料、产品项目、产品设计信息、价格结构、成本等非公开的、保密的或专业的信息和数据;中标方对保密信息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采购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对外宣传;中标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之必需,将经采购方书面同意指定的保密信息披露给采购方指定的第三方公司,并且该公司应首先以书面形式承诺保守该保密信息;中标方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需,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若具有权力的法庭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机构要求中标方披露保密信息,中标方将立即通知采购方此类要求;若中标方按上述要求必须提供保密信息,中标方将配合采购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措施,要求所提供的保密信息能得到保密的待遇;若中标方或有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中标方须承担全部无限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中标方没有得到采购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如国家颁布有关产权资料的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有关方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法规与管理条例;除采购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外,采购方向中标方披露保密信息并不构成采购方向中标方转让或授予中标方享有采购方对其专利、技术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等秘密拥有的利益;保密要求不受项目合同时间限制,无论是否合同有效期内或有效期外,中标方都必须遵守采购方的保密要求;同时按照信息安全三级等保要求和国家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要求做好系统测评配合和系统问题整改工作(等级要求无条件以采购方出具要求为准)。9.其他说明:本项目的招投标、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中标通知书等均作为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或(且)无负偏离特别说明的,若以上各个文件之间、及与本项目合同之间有差异的,中标方须按照有利于采购方的原则执行最优条款(本项目不允许负偏离,投标即表示无条件同意接受采购文件所有条款要求)。 次要参数: |
1项 | 480000.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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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 送货上门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09:00至17:00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浙江省 绍兴市 上虞区 百官街道 市民大道517号人民医院住院大楼裙楼四层(区卫生信息中心)主机房及5楼备机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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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 1、项目签订合同前,向采购方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免费维保期满后退还;完成初验后,支付合同款30%,完成终验后,支付合同款40%,免费维保期每满一年无异议支付15%,直至付清(不计息) |
成交结果信息
中标供应商 | 杭州飞易特软件有限公司 | 成交总价(元) | 420000.00 | 报价时间 | 2018-11-06 14:34:23 |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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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传染病管理系统 | 传染病管理系统 | 飞易特 | 1 | 420000.00 |
参与报价供应商情况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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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杭州飞易特软件有限公司 | 2018-11-06 14:34:23 |
2 | 杭州莱文科技有限公司 | 2018-11-06 15:07:38 |
3 | 杭州慧简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018-11-07 14: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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