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绥满公路(G301)战备桥改建工程施工A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绥满公路(G301)战备桥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绥满公路(G301)战备桥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2】6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招标人为尚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战备桥位于绥满公路(G301)尚志段,新建桥梁中心桩号为K421+909,桥梁全长86.04m。本桥位于国省干线公路,现桥梁两侧引道路基宽度为8.5m,考虑其使用功能,桥梁宽度按照三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全宽拟采用8.5m。
2.2建设地点:尚志市
2.3计划工期:开工日期 2023 年 5 月 10日,交工日期 2023 年 9 月 30 日,共 144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桥梁拆除重建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竣工一次性验收,工程质量为合格。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7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 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和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标段 |
里程 |
建设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人民币) |
1 |
A1 |
86.04m |
桥梁拆除重建施工 |
440.5968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7年12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下列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且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至少独立完成过1座单座桥梁长度在80米以上(含80米)的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财务最低要求
①2021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②营运资金(2021年度流动资产-2021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
(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0时00分至2022年12月21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6日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3年1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按照交易平台提示对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解密等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解密失败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1标段:8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网站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监督人:尚志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尚志市尚志大街364号
电 话:0451-53356809
招标人:尚志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尚志市迎宾路12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3199557676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达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07号名人府邸E栋11C
联系人:郝先生
电 话:0451-51131567
电子邮箱:dczb2020@163.com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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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 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2021年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1年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的2021年营业额高的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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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发改委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银行保函同时满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按照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或电子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按照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或电子签章。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清单未对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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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经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③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④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⑤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⑥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⑦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⑧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⑨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⑩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⑪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⑦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⑧在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4-5投标人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9)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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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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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分内容和权重分值划分: 1.施工组织设计40分 2.主要人员:25分; 3.其他评分因素:35分,其中: (1)技术能力:10分; (2)履约信誉:25分,包括: 1)信用评价:5分; 2)企业业绩:20分。 具体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附件(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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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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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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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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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0.1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相同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1)2021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21年被交通运输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2)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的2021年营业额高的优先。 3.10.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10.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3.4.2项至第3.4.4项内容不适用。 3.10.4本项目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单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详细的清单预算、主要材料来源及价格证明材料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未提供或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
评标办法附件:
第一个信封评分标准
条 款 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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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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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施工总体计划 |
8 |
①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4.8分; ②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4.8~6.4分; ③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6.4~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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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20 |
①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一般,得12分; ②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12~16分; ③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作性强,得16~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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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
12 |
①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一般的,得7.2分; ②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7.2~9.6分; ③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9.6~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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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
主要人员 |
25分 |
项目经理 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7.5分,加分情况如下: 每提供1 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加2.5分,最多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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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7.5分,加分情况如下: 每提供1 个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加2.5分,最多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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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技术能力 |
10 |
投标人均得10分。 |
履约信誉 |
25分 |
信用评价 |
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加分条件如下: ①在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1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级的,加1分; ②在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1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AA级的,加2分。 注:a.加分不累加,①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加2分。 b.投标人未参加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采用2020年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0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黑龙江省,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尚无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如果省级和部级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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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20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在满足最低资格要求基础上,加分情况如下: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7年12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施工,且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累计独立完成过桥梁总长度每增加100m公路桥梁施工项目的,加4分,最多加8分(不足100m整数倍的,不按比例内插计算得分)。 |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