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方服务项目试验检测,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详见长发改审批字[2022]27号文件及《关于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调整的确认通知》),招标人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主单位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自筹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验检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方服务项目试验检测。
2.2 建设内容包含:为北郊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整治工程4项,其中:①南湖02汇水区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6个小区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②南湖07小区分流改造工程(47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③南湖08小区分流改造工程(2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④南湖09小区分流改造工程(15个小区企事业单位分流改造)。
2.3 招标内容:完成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南关区2023年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三方服务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
2.4 工程地点:长春市南关区。
2.5 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检测、标准试验等工程施工过程试验检测等。
2.6 工期要求(服务周期):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2.7 检测报告提交周期:自项目开始至项目结束。
2.8 技术标准和要求:须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市政),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市政工程类似检测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或相近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3.8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配备市政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且具备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满足本项目人员需求。
3.9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月9日,每日8: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339145304@qq.com),邮件中内容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同时拨打招标公司电话进行确认。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须备注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1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谊民路377号
联系人:何瑞
电话:0431- 8052052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五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国际广场
联系人:王岩
电话:18143009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