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城镇四街南侧区域旧城棚改项目(A、B地块)B1地块-B1#住宅楼、B2#住宅楼、B3#住宅楼、门卫3、B1地下车库、GB1#配套公建(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2/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城镇四街南侧区域旧城棚改项目(A、B地块)B1地块-B1#住宅楼、B2#住宅楼、B3#住宅楼、门卫3、B1地下车库、GB1#配套公建(施工)已由怀来县行政审批局以怀行审建字【2023】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来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怀来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招标编号:ZJKYJ-FG-2024001
2.项目名称:沙城镇四街南侧区域旧城棚改项目(A、B地块)B1地块-B1#住宅楼、B2#住宅楼、B3#住宅楼、门卫3、B1地下车库、GB1#配套公建(施工)
3.建设地点:怀来县沙城镇四街村董存瑞西街南侧、文昌南路西侧
4.项目建设规模:根据本项目虚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复文件,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6290.97㎡:其中B1#住宅楼为地上18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53.7m,建筑面积12825.11㎡;B2#住宅楼为地上27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79.8m,建筑面积16171.62㎡;B3#住宅楼地上27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79.8m,建筑面积15902.84㎡;门卫3为地上1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4.6m,建筑面积19.75㎡;B1地下车库地上1层,地下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层高5.2m,建筑面积9870.63㎡;GB1#配套公建地上3层,钢结构,建筑高度12.95m,建筑面积1501.02㎡,及与上述工程配套的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分部分项工程。5.质量标准:合格 6.计划工期:2024年5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含人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原有资质投标)。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提供四表一注。(注:2023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2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信息查询截图。(投标人无需提供,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1.(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本项目为“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盲评”,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部分进行评审。5.本项目评标实行远程异地评标,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在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办理场地预约手续时,应选择“省内远程评标”,应当结合项目情况,充分考虑和设置评标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小时,应当按照副场专家多于主场专家原则,合理设置主场专家数量。6.特别提示:提出异议的方式:(1)代理机构:延京张家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侯燕斐,电话:15343136355,邮箱:674785119@qq.com;(2)招标人:怀来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成详,电话:13833356962;(3)怀来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313-6234045;(4)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26 08:30:00:00至 2024-03-01
17:3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3-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沙城镇四街南侧区域旧城棚改项目(A、B地块)B1地块-B1#住宅楼、B2#住宅楼、B3#住宅楼、门卫3、B1地下车库、GB1#配套公建(施工)已由怀来县行政审批局以怀行审建字【2023】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来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怀来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招标编号:ZJKYJ-FG-2024001
2.项目名称:沙城镇四街南侧区域旧城棚改项目(A、B地块)B1地块-B1#住宅楼、B2#住宅楼、B3#住宅楼、门卫3、B1地下车库、GB1#配套公建(施工)
3.建设地点:怀来县沙城镇四街村董存瑞西街南侧、文昌南路西侧
4.项目建设规模:根据本项目虚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批复文件,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6290.97㎡:其中B1#住宅楼为地上18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53.7m,建筑面积12825.11㎡;B2#住宅楼为地上27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79.8m,建筑面积16171.62㎡;B3#住宅楼地上27层,地下2层,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79.8m,建筑面积15902.84㎡;门卫3为地上1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4.6m,建筑面积19.75㎡;B1地下车库地上1层,地下1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层高5.2m,建筑面积9870.63㎡;GB1#配套公建地上3层,钢结构,建筑高度12.95m,建筑面积1501.02㎡,及与上述工程配套的给排水、采暖、电气等分部分项工程。5.质量标准:合格 6.计划工期:2024年5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含人防)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原有资质投标)。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提供四表一注。(注:2023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2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信息查询截图。(投标人无需提供,以开标当天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1.(1)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本项目为“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盲评”,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施工组织部分进行评审。5.本项目评标实行远程异地评标,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在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办理场地预约手续时,应选择“省内远程评标”,应当结合项目情况,充分考虑和设置评标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小时,应当按照副场专家多于主场专家原则,合理设置主场专家数量。6.特别提示:提出异议的方式:(1)代理机构:延京张家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侯燕斐,电话:15343136355,邮箱:674785119@qq.com;(2)招标人:怀来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成详,电话:13833356962;(3)怀来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313-6234045;(4)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26 08:30:00:00至 2024-03-01
17:3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3-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怀来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延京张家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怀来县沙城镇民营园区建设路东侧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西大街1号凯地公寓1幢11层08号 |
邮编: | 075400 | 邮编: | 075400 |
联系人: | 刘成详 | 联系人: | 侯燕斐 |
电话: | 13833356962 | 电话: | 0313-6225031 |
传真: | / | 传真: | 0313-6225031 |
电子邮件: | 1515754156@qq.com | 电子邮件: | 67478511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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