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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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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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10106000230414120938-06023470
预算金额9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荣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0 17: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3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06000230414120938-06023470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项目

预算编号: 0623-00002016, 0623-0000201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000000元 国库资金:20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080000.00元,包2-92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土地、规划管理等法律顾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8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包件1:土地、规划管理法律顾问,就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人”)在土地、规划管理业务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市民热线及信访矛盾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参与培训等;同时,负责采购人在土地、规划管理业务工作中涉及的诉讼案件代理及相关工作。 


    标项二

   包名称:政务公开及合同风险评估法律顾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20000.00 

   简要规则描述:包件2:政务公开及合同风险评估法律顾问,就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咨询、复议、诉讼案件的相关工作和各项合同审核(草拟、修改)、项目谈判及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合同履约期限: 各包件均为自成交之日起一年,服务期内受理的事项须跟踪处理结束,不受服务期限约束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0日2023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3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http://www.zfcg.sh.gov.cn/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会议室)递交备用纸质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05月23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届时请报价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及磋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报价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报价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报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及及登录政采云平台录入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并及时查看采购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响应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部)

地 址:大统路480号

联系方式:021-330953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政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

联系方式:021-62091273*8004/8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荣、朱逸元

电 话:021-62091273*8004/8006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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