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庐江县柯坦镇葛庙社区观安中心村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40.4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anngz00248
预算金额340.42万元
招标公司庐江县柯坦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喻局长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8156091068
中标公司安徽海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40.4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庐江县柯坦镇葛庙社区观安中心村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柯坦镇葛庙社区观安中心村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2023ANNGZ00248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6月0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6月29日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海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718号天鹅湖购物中心B23301-3303
投标报价:叁佰肆拾万零肆仟贰佰贰拾玖元柒角捌分(¥3404229.78元)
保证金形式:信用承诺
项目经理:赵鑫鑫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212108974
质量:合格
工期:45日历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柯坦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庐江县柯坦镇人民路26号
联系人:喻局长
联系方式:187156550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18156091068
公示期: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0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87377717【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柯坦镇葛庙社区观安中心村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2023ANNGZ00248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6月0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6月29日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海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718号天鹅湖购物中心B23301-3303
投标报价:叁佰肆拾万零肆仟贰佰贰拾玖元柒角捌分(¥3404229.78元)
保证金形式:信用承诺
项目经理:赵鑫鑫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212108974
质量:合格
工期:45日历天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柯坦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庐江县柯坦镇人民路26号
联系人:喻局长
联系方式:187156550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白湖镇裴岗街道8号
项目负责人:李工
联系电话:18156091068
公示期: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0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87377717【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夹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