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大溪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
项目标段编号: A3307260820001596001001 | |||||||||||||||||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县大溪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已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205-330726-04-01-660527批准备案,招标人为浦江县大溪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浦江县大溪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设计规模:大溪中心幼儿园工程按照18班幼儿园规模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幼儿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及室外相应配置等。规划建设用地面积11300㎡(约16.95亩)。总建筑面积约8000㎡(含地下建筑面积900㎡),地上主体建筑7100㎡,其中:幼儿用房(教育楼)约5300㎡,综合服务用房(综合楼)约800㎡,附属用房约1000㎡。项目建筑占地面积3000㎡,室外活动场地占地面积2500㎡,地面道路停车场(位)占地面积2300㎡,绿地面积3500㎡。容积率≤0.63,建筑密度≤26.5%,绿化率≥31.0%,建筑高度≤24米。 2.2设计范围: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浦江县大溪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相关配套设计。含土建(建筑、结构等)、安装(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等)、室外工程(道路及车位、管网、绿化、活动场地、燃气工程、停车棚、围墙等)、装饰装修、设备和设施等所有配套专业工程设计以及与设计有关的工程勘察配合、报批配合、施工阶段的配合、竣工验收配合等服务和协调工作。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调整)、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基坑围护、室外附属工程、精装修设计、绿化工程、地库车位及停车棚设计、海绵城市建设、节能工程、绿色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消防、燃气、弱电智能化(室内、室外)、室外综合管线、门窗、设施设备、设备和设施等所有配套专业工程设计及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图纸编制深度要求及相关出图标准要求,并应完成发包人和相关审查部门的阶段性审查意见所提出的修改工作。包括方案评审(若有)和初步设计审查。设计人提供给发包人的设计成果必须保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3承包方式:采用设计总承包方式。 2.4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浦南街道牛车头,东临文溪区块拆迁安置区,北临文溪东路。 2.5项目投资规模:经估算,本项目建设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67万元。设计费约86万元。 三、 投标资格要求 3.1各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本企业人员(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22年7月、8月、9月连续3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于暂停投标资格期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5日09时00分至2022年11月14日 17时00分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采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确认参加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投标单位登录”界面(系统登录),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04日17时00分。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
4.3 招标人将于2022年10月31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4.4 保证金信息 |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7200元整。 | |||||||||||||||||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电子保证保险、银行保函。 | |||||||||||||||||
4.4.1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的,于2022年11月14日17时00分前汇入下列账户之一: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20807003800012712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39616757728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96500010400126101234567451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江县支行 | |||||||||||||||||
户名: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623281146000024418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浦江县支行 | |||||||||||||||||
4.4.2 采用电子保证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的,具体办理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电子保证保险保单必须在2022年11月14日17时00分前出单。 |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 |||||||||||||||||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09时30分。 | |||||||||||||||||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 |||||||||||||||||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
|||||||||||||||||
注:1、本项目潜在投标人用CA锁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2、具体办理事宜详见首页《浦江县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用温馨提示》和办事指南。 |
项目负责人:潘东峰校长 |
联系人及电话:张方燧13454925592(59559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值 | 备注 |
1 | 总用地面积 | 总用地面积 | ㎡ | 11300 | 16.95亩 |
2 | 总建筑面积 | 总建筑面积 | ㎡ | 8000 | |
服务用房(综合楼) | ㎡ | 800 | |||
地上建筑面积 | 幼儿用房(教育楼) | ㎡ | 5300 | 主体建筑面积7100㎡ | |
地上建筑面积 | 附属用房 | ㎡ | 1000 | 主体建筑面积7100㎡ | |
地下建筑面积 | 地下建筑面积 | ㎡ | 900 | 人防/车库,平战结合,不计入容积率 | |
3 | 建筑占地面积 | 建筑占地面积 | ㎡ | 3000 | |
4 |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 |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 | ㎡ | 25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值 | 备注 |
5 | 地面道路停车场(位) | ㎡ | 2300 | |
6 | 绿化面积 | ㎡ | 3500 | |
7 | 容积率 | 0.63 | ||
8 | 建筑密度 | / | 26.5% | |
9 | 绿化率 | / | 31.0% | |
10 | 机动车停车位 | 个 | 25 | 地上10个,地下15个 |
11 | 非机动车棚停车位 | 个 | 110 | 地面停车位 |
12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4500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招标估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勘察 | √ | √ | √ | 8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 | ||||
设计 | √ | √ | √ | 126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 | ||||
监理 | √ | √ | √ | 90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 | ||||
建安工程 | √ | √ | √ | 2348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3号) | ||||
主要设备 | √ | √ | √ | 460 |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1 |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人:浦江县大溪中心小学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13454925592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电话:18767944993 | |
1.2 | 本招标项目名称 | 浦江县大溪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 | |
1.3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1.4 | 建设地点 | 位于浦南街道牛车头,东临文溪区块拆迁安置区,北临文溪东路 | |
1.5 | 建设规模 | 详见招标公告 | |
1.6 | 招标范围和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 | |
1.7 | 计划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 / | |
1.8 | 设计周期 | 设计周期 75日历天(其中:规划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初步设计 :方案审批后 2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发包人指令后 40 日历天) | |
2.1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3.1 | 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 | |
5.1 | 踏勘现场和标前会时间地点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5.1 | 踏勘现场和标前会时间地点 | 标前会 | 不召开 |
8.1 | 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在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和回复。 | |
9.1 | 招标文件的澄 清、补充、修改 的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若澄清、补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间, 但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不延长投标截 止时间;若澄清、补充、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另 行通知投标截止时间。 | |
9.2 |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澄 清的时间 | 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的相关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布的关于本工程的澄清、 补充或修改文件视为已送达相关投标人,投标人也无须确认。投标 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9.3 |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修 改的时间 | 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的相关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布的关于本工程的澄清、 补充或修改文件视为已送达相关投标人,投标人也无须确认。投标 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
11.4 | 资格审查资料 | 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明);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3、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料复印件(由于账户变更、升级等引起的基本账户变动时,还需附开户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5、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复印件;6、项目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2022年7月、8月、9月连续3个月份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复印件;7、根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资格审查要求的证书、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未附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或网上电子打印件并提供官方验证方式)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
11.2 | 资信标资料 | 资信资料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认证体系、获奖文件、业绩须提供①获奖文件(或证书);②设计合同;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④部分加盖图审章的施工图纸;(③、④可只提供其中之一)。以上资料若不能体现工程规模、类别、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则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有效材料等。资信部分要求的证书、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资信部分要求资料复印件(或打印件)的,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能体现工程规模、类别、项目负责人身份相关有效材料的,不予否决投标处理,但相应项目的得分不予计取 | |
12.1 | 备选方案 | 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 |
13.3 | 投标商务报价 | 本设计项目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 70%(含)为招标限制费率。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和市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为确保限额设计,如出现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经财政评审的合计预算建安投资额超过3667万元,超过部分建安投资额将不作为设计费计算基数。注:1、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费率高于招标限制费率的将作无效标处理。2、计算设计费时以该项目经财政评审的合计预算建安投资额为计算基数(本项目建筑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投资额约3667万元)设计的附加调整系数1.0、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1.0计取。 |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
16.1 |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金额 |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三、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形式(建议采用网银形式)、电子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其中电子保证保险、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四、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并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前汇至招标公告指定账号。 电子保证保险: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点击投标人登录,在投标人登录界面中点击浦江县电子保单进入电子保单交易平台(或通过地址http://220.191.229.165:8091/html/进入电子保单交易平台或通过首页“金融服务平台”选择产品服务中“投标保函”),自主选择、在线办理。银行保函:保函上须注明用于本项目的投标担保,保函额度须满足投标保证金额度要求(格式详见“附件:银行保函(如有)”)。若使用银行保函的需将银行保函的原件装订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正本中。五、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办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都视为投标保证金有瑕疵:(一)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①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出;②因基本账户变更、升级等引起的基本账户变动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变更、升级材料的;③投标保证金未缴入上述项目账号的。(二)采用电子保证保险形式办理投标保证金时:电子保证保险的出单时间超过招标公告规定的出单截止时间。(三)采用银行保函形式办理投标保证金时:①保函内容未体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保函的要求和格式的;②投标文件正本中未提供保函原件的;③保函有效期小于投标有效期的。六、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发布退还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1.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出现投标撤回、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缴入账号错误等情形);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2.招标项目终止招标的,在招标人发布终止公告后,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3.招标项目有投诉等特殊情况的,在特殊情况处理期间,暂缓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特殊情况处理完毕后,按规定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到期的,除招标人事先告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已同意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投标人或中标人以外,将退还其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银行基本账户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准确地退还 | |
16.4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候选人或拟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或拟中标人资格的;3.中标人拒绝配合招标人办理中标通知书事宜或拒绝签收中标通知书的;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隐瞒、欺骗、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银行转账形式,由招标人凭相关材料及书面通知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公告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电子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 | |
17.1 | 投标文件份数 | 1、技术标:1.1 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 壹 套正本, 伍 套副本。 1.2 设计展示图板一套:裱贴在 1 号(841mmx 594mm)轻质板上。 1.3 电子文件:与投标的设计图纸相应的可用计算机阅读的电子文 件 壹 套。 2.资信标: 壹 套正本, 伍 套副本。 3.商务标: 壹 套正本, 伍 套副本。 4.资格审查: 壹 套正本, 伍 套副本。 | |
18 | 投标书格式部分(含商务)、技术文件的包封、密封和标志要求 | 按照本须知第18.1款、第18.2款、第18.3款 、第18.4款和第18.5款的规定进行包封、密封和标志。 | |
18.6 | 招标人是否提供包封袋 | 招标人不提供包封袋。 | |
19.1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 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一楼(人民东路83号)开标大厅 | |
19.2 |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 1、投标人未提供CA报名后生成的含二维码的“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可以为能识别的打印件、照片或网站页面);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最外层密封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签字或盖章的;4、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未能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的;5、未递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附件3申明函的;6、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含汇款凭证或电子保证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的。 | |
20.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北京时间,下同),集中受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始。(原则上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 | |
22.1 | 开标时间、地点 |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二、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22.2 | 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 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如需)、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申明函递交投标文件。通过自行加入钉钉直播群(群名:浦江县工程招投标钉钉直播群(二群),群号:33216212)参加开标活动。注:①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期间保持网络畅通,全程收看开标现场情况。未加入钉钉直播群或不看或中途退出收看钉钉群直播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②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的手机、传真号码应填写清楚且确保畅通,开标期间各投标人必须有专人值守,以确保询标时及时联系。因投标人通讯设备故障或无人值守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③疫情期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单。 | |
22.3 | 开标程序 | 一、密封情况检查:按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8条。 二、开标顺序:先开技术标、资信标,再开商务标、资格审查。 三、公布开标结果 | |
23.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组建 5 人的评标委员会,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从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4 人。 | |
23.5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推荐中标候选人为1名 | |
23.6 | 评标结果公示 |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各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 |
26.1 | 履约保证金 | 一、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二、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不计息,同时根据《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1〕78号),中标人选择行业信用或信用浙江的评价结果,可享受履约保证金优惠政策,具体如下:1.浙江省(设区市)各行业信用等级为第一档次的,如建筑行业A级,水利行业A级等,缴纳合同总价的1.5%;2.浙江省(设区市)各行业信用等级为第二档次的,如建筑行业B级,水利行业B级等,缴纳合同总价的1.8%;3.信用浙江网站评价为优秀(850-1000)的,缴纳合同总价的1.5%;评价为良好(800-850)的,缴纳合同总价的1.8%。备注:享受优惠政策的,须同时提供信用评价结果证明(加盖公章),并提供官方网站查验方式,招标人做好查验工作。若中标人弄虚作假,伪造信用报告的,中标人按照合同价2%补足履约保证金,并由行业监督部门依法处理,按照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论处。4.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的,保函有效期和担保时间必须延续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5.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单必须为见索即付性质的独立保函;6.履约担保必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或递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7.其中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缴纳至以下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开户名称:浙江省浦江县财政局政府非税资金专户账 号:00000354558361464105034用途: 浦江县大溪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 履约保证金 | |
27.1 | 合同签订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应派授权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完成合同订立。 | |
28.11 | 重新招标的情形 |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决全部投标的;3.所有中标候选人失去中标候选人资格的;4.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4.1放弃中标的;4.2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4.3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4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4.5其他导致中标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情形。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 |
28.2 | 不再招标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或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不再进行招标。 | |
29 | 方案补偿 | 本项目未中标人的方案设计费不予补偿。 | |
31 | 异议与投诉 | 一、异议(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二)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材料,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发改委等1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投诉权利。监督部门: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浦江县月泉东路66号电话:0579-89385522三、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 |
32 |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2.1 | 词语定义 | ||
32.1.1 | 不良行为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参与建设市场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商业贿赂行为,有行贿、受贿、渎职犯罪及扰乱建设市场秩序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 | |
32.1.2 | 最近3/5年内 | 最近3/5年是指:开标截止时间前3/5年 | |
32.1.3 | 同类工程 | 同类工程是指:/ | |
32.1.4 | 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本项目工程招标人。 | |
32.1.5 | 分包 | 本设计项目采用设计总包方式,包括本工程项目的所有设计内容。中标单位无相应专项设计资质的,由中标单位自行委托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须报经招标人审核同意,否则后果自负),费用由总包单位自行支付并承担。 | |
32.1.6 | 信息保密 | 本招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仅限于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投标用途,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对外公布或泄露或以本项目之外的目的使用.无论是否参与投标,任何单位获悉招标文件及相关内容后,必须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如发生泄密,一切后果由泄密人承担。 | |
其他内容 | 设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视情况调整设计范围与内容(增加或减少),不论设计范围与内容增加或减少,中标人仍按投标报价费率计算设计费。由于设计单位原因,在同一项目中造成2次及以上单项工程变更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自确认设计单位2次过失责任之日起2年内,浦江县国有资金投资业主将不得委托该设计单位进行图纸设计。具体规定请各投标人认真查阅浦资交办综[2010]24 号关于印发《浦江县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定》(文件查询办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政策法规。) | ||
数字化温馨提示 | 1.招标文件包含多项否决投标条款,投标人存在否决投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请潜在投标人在全面查阅招标文件后决定是否投标,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网上登录“浦江县人民政府网”(www.pj.gov.cn)点击“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进入投标单位登录窗口办理相关事宜。未办理投标人主体信息注册验证、未办理或绑定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建议提前2天以上办理(采用网上办理),以便熟悉系统运用,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未提前2天以上办理可能导致投标不成功,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办理时请先详见相关办事指南。投标保证金缴纳、开标等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3.浦江县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接口完全开放,支持各CA数字证书企业联系对接。已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布的“已上线浙江CA互认交易平台、已上线介质CA互认交易平台”办理过移动CA或介质CA的,均可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直接网上绑定使用,无需再重新办理移动CA或介质CA或另行缴纳费用。4.要创建良好的电脑环境,使用 Windows7 以上版本,安装 office2010 以上软件,安装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浦江版)”,安装最新版本的“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招投标驱动”,清理 IE 浏览器缓存,工具—Interent 选项---删除浏览器缓存,“保留收藏夹网站数据”这个复选框中的√一定要去掉,添加兼容性视图设置,浏览器全部关闭之后重新打开。5.常见问题详见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首页“温馨提示”飘窗。对于系统操作、使用说明、CA数字证书续办、补办各方主体均可自行查看首页的“办事指南”,同时提供长期人工技术服务,如需要请随时联系县交易中心综合信息科0579-88197121,工程交易科0579-88088932,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含CA数字证书办理)金工0579-84150061,13345903948;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算机辅助评标)技术支持李工15958988067。6.金融服务:(1)浙江省保函平台相关保险公司及其他金融产品 (联系方式详见金融平台: http://220.191.229.165:8091/html/product-list.html?producttype=%E6%8A%95%E6%A0%87%E4%BF%9D%E5%87%BD,选择相应产品后进行查看)。(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采用保险、保函的,可以登录“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的“金融服务平台”,自主选择、在线办理。(3)中国人民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单的投保专员为郑梦蕾,联系方式18758053359,联系地址人民西路6号,非工作日也提供正常咨询。 | ||
疫情期间温馨提示 | 1.请各交易主体自行关注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浦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最新通告或指令,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制度,否则一律严禁参加招标投标活动。2.对个别确需线下开标项目实行投标文件“即交即走”。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一般在投标截止前1小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全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使用“浦江畅行码”或“金华防疫码”(融合了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数据,不得用截屏图片验证,必须现场扫码验证),做好身份登记、人与人之间保持 1.5 米及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集聚、不喧哗闲聊,注意咳嗽礼仪,完成相关工作后即刻离场,不要滞留在县交易中心公共区域。如行程码带“*”的,请如实告知我们近14天的行程并配合做好流调,有发热(体温超过37.2℃)等症状的,请暂缓来访。中高风险地区或行程码带“*”的来金返金人员需提供“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情况”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或立即就近做一次核酸检测(请注意投标截止时间,及时在投标文件递交前拿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一律严禁参加招标投标活动。3.各投标人需提前预留时间到达,因提前到达预留检查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非绿色“健康码”、不配合查验“健康码”、体温异常、有咳嗽等症状以及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情况导致不能进入交易中心参加投标开标活动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4、线下开标项目,各投标人主动做好开标评标疫情防控承诺书工作。招标文件中有附件1《投标文件递交单》、附件2《申明函》(格式附后),由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填写并在进入交易中心时与个人身份证、“浦江畅行码”或“金华防疫码”一起提交。 |
投标人填写部分 | 投标人全称 | ||||||
投标人填写部分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填写部分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形式 □电子保证保险 □银行保函 | |||||
投标人填写部分 | 投标文件递 交 人 | 姓名 | 手机号码 | ||||
投标人填写部分 | 投标文件递 交 人 | 身份证号码 | 健康码、行程码 | □ 绿码 | |||
投标人填写部分 | 投标文件递 交 人 | 健康状况 | 本人及同住人员前14日以来,是否出现发热(≥37.3℃腋温)、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 是□ 否□ | ||||
投标人填写部分 | 投标文件递 交 人 | 重点人群接触史 | 本人及同住人员前14日以来是否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前述三类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 是□ 否□ | ||||
投标人填写部分 | 投标文件递 交 人 | 旅居史 | 本人及同住人员前14日以来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是□ 否□ | ||||
招标人填写部分 | 投标文件包装、密封、标识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递交时间 | 时 分 | |||
招标人填写部分 | 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 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号 |
评审内容 | 一类(好) | 二类 (一般) | 三类 (差) | 缺实质性 内容 | |
1 | 设计质量的控制和检测手段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合理性及保证措施 | 5~4.9 | 4.8~4.7 | 4.6~4.5 | 无效标 |
2 | 设计进度的控制是否具有可行性、合理性及保证措施 | 5~4.9 | 4.8~4.7 | 4.6~4.5 | 无效标 |
3 | 如何确保投资经济、合理、正确及其保证措施或工程造价限额设计指标及控制措施 | 5~4.9 | 4.8~4.7 | 4.6~4.5 | 无效标 |
4 | 根据项目特点合理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技术手段及保证措施。 | 5~4.9 | 4.8~4.7 | 4.6~4.5 | 无效标 |
5 | 如何做好现场服务及保证措施,如何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各专业之间的配合工作;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设计深度如何满足各设计单位相互衔接设计的需要 | 5~4.9 | 4.8~4.7 | 4.6~4.5 | 无效标 |
6 | 设计方案评审细则 | ||||
6.1 | 规划设计指标: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指标要求的程度 | 50~48 | 47.9~46 | 45.9~44 | 无效标 |
6.2 | 总平面布局:布局、使用功能是否满足国家标准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要求和招标文件的程度;与周边环境协调景观美化程度;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 50~48 | 47.9~46 | 45.9~44 | 无效标 |
6.3 | 功能分区:功能分区是否明确,是否考虑或满足本项目的特性;各功能面积配置是否合理;人流组织及竖向交通是否合理; | 50~48 | 47.9~46 | 45.9~44 | 无效标 |
6.4 | 建筑造型和总体设计质量:设计图纸创作的理念、功能流线、空间组合、艺术造型、结构体系是否先进适用;设计总体质量是否满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抗震、消防、节能、生态等强制性规范标准等;是否安全、美观、大方、人性化;是否体现智慧建筑发展趋势。 | 50~48 | 47.9~46 | 45.9~44 | 无效标 |
6.5 | 电气、消防、人防、节能、弱电智能化、环保、装饰装修: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系统是否先进、经济节能;装饰装修是否与建筑性质相协调,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 | 50~48 | 47.9~46 | 45.9~44 | 无效标 |
6.6 | 功能匹配设计:以科学、安全、卫生、 适用为设计指导思想,是否满足的现代化乡镇卫生院和老年养护院功能要求。 | 50~48 | 47.9~46 | 45.9~44 | 无效标 |
6.7 | 造价估算: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计算是否正确。 | 50~48 | 47.9~46 | 45.9~44 | 无效标 |
7 | 投标人分别对以下内容进行服务承诺(总分5分) | ||||
7.1 | 我单位承诺:本单位符合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的各项条件。如有不符合的,本单位同意招投标保证金被招标人没收,并愿意接受相关处罚。(1分) | 未承诺作 无效标 | |||
7.2 | 保密承诺书:我单位承诺对工作中涉及秘密事项保密,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如违反此承诺,愿按国家和委托人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1分) | 未承诺作 无效标 | |||
7.3 | 不分包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对承接的项目不分包。因技术需要,确需对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工作进行分包的,事先取得项目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愿按照合同约定接受处罚。(1分) | 未承诺作 无效标 | |||
7.4 | 承诺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对施工图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包括施工图是否符合设计深度规定)进行审核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审核意见。(1分) | 未承诺作 无效标 | |||
7.5 | 工期承诺:设计进度的控制按照最终合同签订工期为准;我单位在完成各阶段的设计后,须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设计成果(1分) | 未承诺作 无效标 | |||
备注 | 确认为一类、三类或无效标的,评标委员会必须在评标报告中说明理由。 |
序号 | 评分项目 | 最高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认证体系 | 1 | 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0.5分,同时通过ISO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或 OHSAS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任一个的另加0.5分。 |
2 | 工程获奖 | 5 | 2.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文件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类似设计业绩: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一等奖(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一等奖)的得2.0分;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二等奖(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二等奖)的得1.5分;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三等奖(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三等奖)的得1.0分;获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设计奖(等同于原设计钱江杯奖和国家设计金奖)的得2.5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最高分2.5分;多个项目不累计;以上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获奖文件复印件,获奖项目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转发或设区市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 如金华市勘察设计咨询协会、 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等) 颁发的获奖文件为准。相关协会须在国家民政部网站的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网址如有更新,以最新的为准) 中可查询到相关信息,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查询结果基础信息页面, 查询结果中登记管理机关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民政部门】。2.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文件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一等奖(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一等奖)的得2分;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二等奖(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二等奖)的得1.5分;获设区市级勘察设计行业优秀设计奖三等奖(等同于设计双龙杯三等奖)的得1分;获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行业设计奖(等同于原设计钱江杯奖和国家设计金奖)的得2.5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最高分2.5分;多个项目不累计;以上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项目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转发或设区市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如金华市勘察设计咨询协会、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等)颁发的获奖文件为准,相关协会须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网址如有更新,以最新的为准)中可查询到相关信息,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查询结果基础信息页面,查询结果中登记管理机关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注:1.类似设计业绩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48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2.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要求的获奖文件外,还需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③部分加盖图审章的施工图纸;(②、③可只提供其中之一)。以上资料若不能体现工程规模、类别、项目负责人身份的,则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有效材料等。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得分不予计取。 |
3 | 投标人业绩 | 3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48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③部分加盖图审章的施工图纸;(②、③可只提供其中之一)。以上资料若不能体现工程规模、类别的,则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有效材料等。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得分不予计取。 |
4 | 绿色建筑附加分 | 0.2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 (以获奖文件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以来,类似设计业绩:获得过绿色建筑一星设计标识的得0.1分;获得过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设计标识的得0.2分。注:1.类似设计业绩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4800㎡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2.投标文件中需提供①获奖文件(或证书),②设计合同。以上资料若不能体现工程规模、类别的,则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有效材料等。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得分不予计取。 |
5 | 投标人资质 | 1 |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0.5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9年1月1日 (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4800㎡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项目,得0.5分。注:1.提供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2.投标文件中需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③部分加盖图审章的施工图纸;(②、③可只提供其中之一)。以上资料若不能体现工程规模、类别或拟派设计负责人身份的,则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发包人)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有效材料等。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相应得分不予计取。 |
阶段 | 设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份数 | |
报建方案文本 | |||
| 各专业报建方案设计说明 | ||
| 技术经济指标 | ||
| 总平面图 | ||
| 地下室 | ||
| 总平面分析彩图 | ||
报建 | | 典型透视效果图 | 根据设计报 |
方案 | | 鸟瞰图 | 批需求 |
设计 | | 单体主要平面图 | |
| 单体剖面图 | ||
| 单体主要立面图 | ||
| 方案职能部门审查意见及回复 | ||
| 其他报批需要的图纸 | ||
| 相关投资估算、设计指标、成本测算(测算根据2018计价依据) | ||
电子文档光盘(平面图需设置单独的面积框线图层) | |||
| 扩初职能部门审查意见及回复 | 根据设计报 | |
| 初步设计总说明 | 批需求 | |
初 步 | | 各专业设计图纸 | |
设计 | | 设计概算(根据2018计价依据,包括建模、套价) | |
电子文档光盘(平面图需设置单独的面积框线图层) | |||
| 总图(竖向、绿地率、平面定位等分析图)。 | ||
| 施工图版效果图(施工图评审时提供不同单体(含裙房)、主次入 | ||
施工 | 口及其他配套用房素模,重点部位可局部放大渲染,素模需能反应 | 根据实际需 | |
图设 | 完整四个面;施工图备案时除提供最终版素模、完成后期渲染的主 | 求 | |
计 | 要角度透视图、鸟瞰图、含面积表的彩色户型图、户型分布图、含 | ||
指标的彩色总图) | |||
| 建筑、结构、设备各专业施工图。 | ||
| 工程结构设计计算模型。 | ||
电子文档光盘(提供全套全专业DWG格式施工图;平面图需设置单独的面 | 根据实际需 | ||
积框线图层。) | 求 | ||
其 他 | 其他专项图纸根据专业及项目进度要求提供相应图纸。 | 根据实际需 | |
专项 | 求 | ||
设计服务 | 配合项目主体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服务:包括进行施工图图纸的统一问题解答,重要阶段的施工现场指导服务等。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负责人按要求出席发包人组织的产品说明会、客户座谈会等会议及现场配合。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负责人能出席发包人通知紧急情况下的项目会议及现场配合。施工阶段由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建筑师配合发包人进行单体外装修材料的选择及建筑最终外装效果的控制。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
1 | 发改立项批文及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 1 | 方案开始 3 天前 | ||
2 | 规划部门提供的设计条件书 | 1 | 方案开始 3 天前 | ||
3 | 建设用地红线图(含电子文件) | 1 | 方案开始 3 天前 | ||
4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1 | 方案开始 3 天前 | ||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方案设计文件 | 15 | 天 | 1、提供各段电子文件;报批阶段一些阶段性图纸不算在总份数内。 |
2 | 初步设计文件 | 15 | 天 | 1、提供各段电子文件;报批阶段一些阶段性图纸不算在总份数内。 |
3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15 | 天 | 1、提供各段电子文件;报批阶段一些阶段性图纸不算在总份数内。 |
4 | 电子 U 盘 | 2 | 1、提供各段电子文件;报批阶段一些阶段性图纸不算在总份数内。 | |
在方案设计阶段进行调整时(可能进行多轮调整)所产生的制作效果图、模型(如有)、 文本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设计费用中。上述文件份数不包含过程沟通、报批、报 审稿的文本(但相关费用考虑在投标总价中),正式成果超出上述约定文件份数的, 双方另行约定费用。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注册执业资格 |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项目组成员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副负责人 |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
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 | ||||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 ||||
建筑电气专业负责人 |
付费次序 | 付费内容 | 付费额 |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第一次付费 | 方案设计 | 应付至设计费的10% | 建筑方案设计论证通过后15天内 |
第二次付费 | 初步设计 | 应付至设计费的30% | 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15天内 |
第三次付费 | 施工图设计 | 应付至设计费的80% | 全部施工图审查通过且建安投资额经财政预算评审后15天内 |
第四次付费 | 工程服务 | 应付至设计费的100%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投标承诺 |
1 | 投标人名称 | |
2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姓名: 国家注册建筑师级别: 级注册编号: |
3 | 设计周期 | 方案设计: 日历天初步设计 :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 日历天共计: 日历天 |
4 | 设计准备时间 | 按合同条款规定 |
5 | 延误设计周期赔偿标准 | 按合同条款规定 |
6 | 延误设计周期赔偿限额 | 按合同条款规定 |
7 | 未达到承诺的设计质量标准违约金限额 | 按合同条款规定 |
8 | 未履行承诺的主要设计人员现场服务到位率违约金限额 | 按合同条款规定 |
9 | 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 | 按招标文件规定 |
10 | 是否同意合同协议条款 | 按合同条款规定 |
备注 |
申请人全称 | |
我声明:作为申请人,对填写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负责,并保证所有填写的申请文件的真实性。本次投标为本公司自主投标,无隐瞒、欺骗、弄虚作假及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如果资格审查通过,我将承担投标文件承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申请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投标申请人全称 | |||
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 务 | ||
投标申请人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 话 | 传 真 | ||
成 立 日 期 | 职工人数 | ||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
基本情况简介: |
岗位名称 | 姓名 | 执业资格/职称 | 现任职务 | 从事设计年限、经验和在该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是否驻施工现场 | 备注 | |
总部 | 项目主管 | / | |||||
总部 | 技术主管 | / | |||||
总部 | …… | / |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 | 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 | 必须填写 |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必须填写 |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 | 建筑设计 |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必须填写 |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 | 结构设计 |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 | 强弱电专业负责人 | 必须填写 |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 | 强弱电设计 |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必须填写 |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 | 给排水设计 |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 | 造价负责人 | 必须填写 |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 | 造价编制 |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 |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 |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 | |||||||
项目主要设计人员 | ……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毕业院校专业 | 毕业时间 | 年 月 日 | ||||
从事本专业时间 |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 |||||
执业注册 | 职 称 |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
主 要 经 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 | 该项目中担任职务 | ||||
申请用地单位 | 浦江县大溪中心小学 | 浦江县大溪中心小学 | 批准项目依据 | 基本信息表(项目代码:2205-330726-04-01-660527)浦江县教育布局专项规划 |
建设项目名称 | 浦江县大溪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 浦江县大溪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 | 用地面积 | 11300M² |
建设用地位置和界限 | 建设用地位置和界限 | 浦江县浦南街道牛车头 | 浦江县浦南街道牛车头 | 浦江县浦南街道牛车头 |
≤24米。五、管控要求:1、2、且全部地埋。 | 一、用地界限:见建设项目选址范围图二、用地性质:服务设施用地(R22)。三、经济技术指标要求:容积率≤0.63,建筑密度≤26.5%,绿地率W31%,建筑高度四、交通规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一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划和配置标准》(DB33/1021-2013)标准配建。建筑风貌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建筑外立面(以建筑单元核算)应简洁、基本平整。层高符合《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日照、环卫、消防、防雷、人防等应符合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相关其他未尽事项应当符合《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六、配套设施:地块内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燃气、有线电视等管线按规定配建,并七、地下空间开发:允许建设地下建筑,除必要的人防、消防等设施外,地下建筑功能为停车。地下建筑退让同地上建筑。地下建筑不计算容积率。八、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T1152-2018)计算。(以下空白) | 一、用地界限:见建设项目选址范围图二、用地性质:服务设施用地(R22)。三、经济技术指标要求:容积率≤0.63,建筑密度≤26.5%,绿地率W31%,建筑高度四、交通规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一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划和配置标准》(DB33/1021-2013)标准配建。建筑风貌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建筑外立面(以建筑单元核算)应简洁、基本平整。层高符合《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日照、环卫、消防、防雷、人防等应符合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相关其他未尽事项应当符合《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六、配套设施:地块内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燃气、有线电视等管线按规定配建,并七、地下空间开发:允许建设地下建筑,除必要的人防、消防等设施外,地下建筑功能为停车。地下建筑退让同地上建筑。地下建筑不计算容积率。八、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T1152-2018)计算。(以下空白) | 一、用地界限:见建设项目选址范围图二、用地性质:服务设施用地(R22)。三、经济技术指标要求:容积率≤0.63,建筑密度≤26.5%,绿地率W31%,建筑高度四、交通规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一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划和配置标准》(DB33/1021-2013)标准配建。建筑风貌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建筑外立面(以建筑单元核算)应简洁、基本平整。层高符合《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日照、环卫、消防、防雷、人防等应符合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相关其他未尽事项应当符合《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六、配套设施:地块内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燃气、有线电视等管线按规定配建,并七、地下空间开发:允许建设地下建筑,除必要的人防、消防等设施外,地下建筑功能为停车。地下建筑退让同地上建筑。地下建筑不计算容积率。八、建筑面积: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T1152-2018)计算。(以下空白)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